中标
深国际前海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金额
266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8/10/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国际前海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深国际前海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G62018SZ100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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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方所在地区 | 深圳市 | 融资方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受让方名称 | ** | 交易方式 | |
成交金额 | 26600万元 | 成交日期 | 2019-06-14 |
专业服务机构 | 项目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部门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G62018SZ1000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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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深国际前海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
融资方所在地区 | 深圳市 | 融资方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拟募集资金金额 | 不低于26600万元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 40-40%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挂牌期满,由深圳联交所牵头组织谈判小组与各意向投资者进行竞争性谈判,通过谈判择优确定增资项目最终增资价格及最终战略投资者。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涉及任何商务性谈判内容。 | ||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 征集产生1名战略投资人,拟新增注册资本不低于333.33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为40%)。 | ||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 | ||
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前海资产产业办公项目开发建设及生产经营等 |
2、融资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名称 | 深国际前海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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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深圳市 | |||
注册资本 | 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股东个数 | 3 | ||
经营范围 |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股权投资;投资顾问、投资咨询(均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企业股东结构 | 股东名称(前十位) | 出资比例(%) | ||
深国际前海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100 | |||
深国际前海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100 | |||
深圳市赛普实业有限公司 | 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近 三 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18 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78468.100000 | 77968.150000 | 499.950000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999999999 | -999999999 | -999999999 | ||
2017 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76932.100000 | 76432.150000 | 499.950000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000000 | -4685.700000 | -4685.700000 | ||
2016 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74326.590000 | 73826.170000 | 500.420000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000000 | 5565.300000 | 4173.970000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999999999 | -999999999 | -999999999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999999999 | -999999999 | -999999999 | ||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深国际前海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 |||
其他披露事项 | 1、前海资产持有的主要资产为宗地号为19-06-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土地成本733,260,300.00元,总用地面积11054.51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8962.2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2092.31平方米。前海资产拟建产业办公3500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商业1700平方米,中型接入机房250平方米。 2、前海资产应付深圳市深国际西部物流有限公司土地价款为人民币733,260,300.00元。 3、战略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前海资产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并同意选取以下两种支付方式之一支付增资款项:一是在该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其认缴的增资款项支付至前海资产指定的账户,并履行该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二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首期付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在产权交易价款未全额支付且余款未提供等值合法担保的情况下,不得变更产权交割和变更手续。 4、2016年12月2日,前海资产已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签订《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5、2016年12月29日,前海资产已与前海置业签订《深国际前海首期项目产业办公地块委托建设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委托建设合同》”),约定前海资产委托前海置业统一进行项目管理,委托管理费用按照目标成本(建造)结算金额作为计取的基数按5%计算,服务费暂定人民币2250万元;同时,产业办公项目、商业项目以及住宅项目处于统一开挖、统一建设的状态,并已与前海置业统一签订《深国际智慧港先期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且前海置业代前海资产支付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部分费用。前海资产、战略投资方双方同意,本次增资结束后,上述前海资产已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委托管理费用及其应承担的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费用由前海资产按照原协议约定全部承接。 6、目标所持19-06-03地块产业办公项目建安总成本预算约人民币4.92亿元。 7、本次增资结束后,前海资产应当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按照《公司法》、前海资产新章程的规定,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本次增资扩股办理完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1)前海资产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前海资产原股东有权提名3名,战略投资方有权提名2名,其中董事长1名由原股东提名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1名由战略投资方提名的董事担任,原股东和战略投资方均承诺在选举董事的股东会上批准其他方提名的董事;(2)前海资产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战略投资方委派。前海资产的董事、监事均由股东各自委派人员兼任;(3)前海资产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其中,总经理由前海资产原股东提名,副总经理由投资方提名,前述高级管理人员被提名后由董事会决定聘请。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过股东会一致同意可以增减管理层岗位;(4)前海资产设财务经理1名,由前海资产原股东提名。财务经理被提名后由总经理 |
3、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意向投资方报名时应当具备的条件 本次前海资产增资扩股拟引进一家战略投资方,其认购前海资产股权比例为40%。战略投资方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1、战略投资方应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组织(不接受两家或两家以上企事业单位或组织联合投资); 2、战略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纪录; 3、战略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金状况,上一年度总资产为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人民币5亿元),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等证明材料。 4、战略投资方的资金来源须合法,承诺以现金方式支付增资款项。 核心资格条件 1、战略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在电子信息产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具备电子信息工程的专业技术及运营实力,能够为政府、企业及社会提供电子信息产业的相关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媒体传播(电子信息产业研究、政策解读及技术发展相关的平面、网络传播等)、咨询(围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为城市、园区、行业企业提供城市、企业发展战略、园区运营等相关咨询服务等)、评测(信息安全、国产软硬件与信息系统评测服务等)等相关专业服务,未来能够为前海资产提供电子信息技术运营管理支持。(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成功案例、案例说明、专利资质、获奖情况、资源整合方案或相关经验说明等) 2、战略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能为前海资产、深国际前海首期及二期项目提供资源共享、产业整合等推动和帮助,包括但不限于:与深国际共同打造前海“一带一路”信息港项目,为项目的运营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招商运营支持以及具备一定的产业合作能力;为前海资产及前海首期项目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地块或所在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设立专业评测认证机构,提供研究咨询、评测认证、国际交流与合作、国际产业合作、园区托管运营管理、媒体传播与技术研发等专业服务及引入行业标杆企业以带动项目产业链以及生态圈的形成;为深国际完成前海全部土地整备确权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等。(须提供包括不限于相应的资源整合方案及相关承诺文件等,须承诺在本次增资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摘牌阶段、谈判阶段及本协议中作出保证和承诺若存在隐瞒、虚假、夸大、误导或重大遗漏,或被违反,均构成违约,应在前海资产原股东书面通知的合理期限内作出令原股东满意的纠正、补救,且原股东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若有))。 战略投资方的交易条件 1、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是香港上市公司且须遵守香港上市公司交易规则。由于本次前海资产增资,如战略投资方为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须在签署正式产权交易合同之前履行上市公司相关程序,存在交易不通过的可能性,由此导致的无法与前海资产签署交易合同情况,前海资产将概不负责,战略投资方保证不向前海资产以及深国际追究相关责任。 2、鉴于前海资产所持的地块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已报政府有关部门核查通过,战略投资方报名通过深圳联交所审核通过后,视为战略投资方对前海资产所持的地块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及相关的建安成本已充分知悉并充分认可,并承诺其在增资完成后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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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置 |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 交纳时间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4、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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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 |
5、相关附件
6、成交信息
受让方名称 | ** | 交易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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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万元) | 26600 | 成交日期 | 2019-06-14 |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www.cspea.com.cn/list/C03/8F64DF3298C568E3CEDEBE3EF2ED2E48996AEA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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