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烈士陵园零星维修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泗县烈士陵园零星维修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SXZBCG-G2018-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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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泗县烈士陵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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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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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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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8年6月6日下午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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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宿州市天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泗县飞龙实力建设有限公司 |
泗县燕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
投标报价(元) |
449544.08 |
449940.95 |
450233.89 |
总工期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工程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项目经理 |
魏赞,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编号:皖234121342648 |
谢佳,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编号:皖234131457374 |
高淑贤,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编号:皖234131365071 |
公示期 |
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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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以上中标候选人存在的问题应在公示期内书面一次性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3日内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认可的可于收到答复的10日内向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提出书面投诉,未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招标人将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诉书的内容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投诉书的内容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招 标 人:泗县烈士陵园,13505576251 代理单位: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8905525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