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ZSHJ-DHQ-FW-2022-78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2110166-1669
三、项目名称
东湖高新区D040303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局部用地变更方案,EP(2022)013、014地块规划论证,牛山湖“三线一路”规划调整方案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规划研究中心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13号
中标(成交)金额:105.8(万元)
服务类 |
名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D040303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局部用地变更方案,EP(2022)013、014地块规划论证,牛山湖“三线一路”规划调整方案 服务范围: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建立(包1)、黄钊(包1)、吴时清(包1组长)、管洪生(包1)、周清贵(包1)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11-29
2、评审地点:评标3042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取费基数,按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1.546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项目名称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D040303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局部用地变更方案,EP(2022)013、014地块规划论证,牛山湖“三线一路”规划调整方案”,因公告系统字数限制,项目名称过长无法通过效验,故项目名称简化发布公告。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
联系方式:027-67880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胜利街128-134号新源大厦4层401室
联系方式:027-82822990 82822091 82822296 828233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子晗 蔡威 周喆 荣唯 武金凤
电话:027-82822990 82822091 82822296 82823376
- D040303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局部用地变更方案,EP(2022)013、014地块规划论证,牛山湖“三线一路”规划调整方案(定稿).pdfD040303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局部用地变更方案,EP(2022)013、014地块规划论证,牛山湖“三线一路”规划调整方案(定稿).pdf
- 采购需求.pdf采购需求.pdf
序号 | 人员名称 | 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1人 | 宜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宜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
2 | 项目团队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 | 宜同时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 |
序号 | 重要性 | 服务要求项目 | 要求标准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生效并且中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票据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用的30%;中标人提交中期成果且通过中期审查,并由中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票据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用的30%;中标人提交验收成果且通过验收审查,并由中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票据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用的30%;中标人完成并提交规划设计最终成果且通过结题审查,并由中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票据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用的10% | |
2 | 投标报价 |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上标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具体详见开标一览表格式规定)”。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 |
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如适用)、数量、合计价格及格式规定的其他事项。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的情形以外,每标包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文件中报表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总价为各分项金额之和。 | |||
3 | ★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06.27万元。(其中1.《东湖新技术开发区D040303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局部用地(流港路雨水泵站地块)变更方案论证》单项最高限价10万元;2.《东湖新技术开发区EP(2022)013、014地块地段城市设计及用地和空间规划论证》单项最高限价81.27万元;3.《牛山湖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湖泊绿线)调整方案》单项最高限价15万元)投标人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
技术部分 | 解决方案 | 规划战略意义解读 | 对本次规划拟开展的《东湖新技术开发区D040303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局部用地(流港路雨水泵站地块)变更方案论证》、《东湖新技术开发区EP(2022)013、014地块地段城市设计及用地和空间规划论证》、《牛山湖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湖泊绿线)调整方案》3个子项内容的开展背景情况、目标要求及项目的必要性分别进行解读:对基本情况、条件及背景等理解透彻完善,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有全面、合理的分析和理解 |
技术部分 | 解决方案 |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对本次规划拟开展的《东湖新技术开发区D040303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局部用地(流港路雨水泵站地块)变更方案论证》、《东湖新技术开发区EP(2022)013、014地块地段城市设计及用地和空间规划 |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的深度及合理性 | 对本次规划拟开展的《东湖新技术开发区D040303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局部用地(流港路雨水泵站地块)变更方案论证》、《东湖新技术开发区EP(2022)013、014地块地段城市设计及用地和空间规划论证》、《牛山湖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湖泊绿线)调整方案》3个子项内容编制的重难点分别进行分析:1.规划设计开展的重点分析;2.规划方案论证的难点分析; | ||
论证》、《牛山湖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湖泊绿线)调整方案》3个子项内容分别提出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提出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注重工作统筹协调及沟通,综合利用新技术和新方法,提出清晰明确、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与技术路线 | |||
(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EP(2022)013、014地块地段城市设计及用地和空间规划论证》结合项目背景进行方案编制,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现状分析;2.上位及相关规划分析;3.地段城市设计;4.用地和空间规划论证; | |||
设计方案 | 方案编制 | (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D040303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局部用地(流港路雨水泵站地块)变更方案论证》结合项目背景进行方案编制,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必要性分析;2.可行性论证;3.建议及结论。 | |
设计方案 | 方案编制 | (三)《牛山湖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湖泊绿线)调整方案》:1.牛山湖绿线盘整;2.绿线调整原则;3.绿线占补平衡方案;4.调整可行性分析。 | |
设计方案 | 规划编制延续性 | 规划编制符合宏观政策要求和区域发展条件,具备良好的指导性与可操作性 | |
组织方 | 进度计划及控制 | 工作开展计划能严格按照成果提交时限要求,根据成果编制、上报审查等关键时间点有序推进,项目进度控制科学,时间节点清晰合理安排合理、满足采购人总体进度要求 |
案 | 保证质量及后续 | 实施严格的规划设计全过程控制,制定一系列的质量控制体系程序文件,明确承诺完成后续技术保障和服务工作 | |
案 | 服务承诺 | 投标人负责做好规划成果上报工作并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进行工作维护方案等相关工作的服务能力及承诺 | |
案 | 服务承诺(二)本项目履约能力要求 | 成果方案修改需求响应及后续跟踪服务承诺 |
商务部分 | 履约能力(完成经验) | 1.投标人承担过同类业绩经验,2.同类业绩类型系指: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类似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变更方案、用地与空间规划论证项目;3.有效时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商务部分 | 履约能力(企业实力) | 投标人获得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联系人:熊杰电话:027-67880395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联系人:万子晗蔡威周喆荣唯武金凤电话:027-82822990828220918282229682823376传真:027-82822983382822973 |
1.3.1 | 投标人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 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审核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附件A《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
1.3.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 不接受 |
33 |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
3.4 |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不提交 |
3.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实质性要求) | 不允许 |
3.6.5 | “★号条款定义及处置 | ★号条款为重点条款(参数),不满足任一项“★”号条款(参数)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导致投标被判定为无效标。 |
一般条款(非★号)偏离范围(实质性要求) | 非★号条款为一般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如果评标办法有特别约定的,具体见第五章《评标办法》。 | |
(实质性要求) | ||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根据该系统的规定编制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 |
5.1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实质性要求) |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开标形式说明:本项目在网上开标,投标人可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可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情况。 |
5.5.1 | 评标委员会组建 | 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产生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 |
6.1 | 确定中标人 | 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3.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
6.2.3 | 公告媒介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118.31.71.37/dngxviews/arnouncehomehml) |
7.1.1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不提交,免收 |
7.3.2 |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 不允许 |
9.3 | 行政监督部门 | 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电话:027-67880479 |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 1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若所提供产品列入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文件中相关“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强制品目)的,给予该项产品所占价格的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政策执行及评审优惠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附件E《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评审因素》。 | |
10 | 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创新 | 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相关投标人价格扣除优惠比例如下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20%;②对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价格扣除优惠:20%;③小型和微型企业用纳入《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2021年版)》的产品投标的,价格扣除优惠:20%;小型和微型企业用获得《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X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的采购项目,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比例: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6%具体政策执行及评审优惠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附件E《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评审因素》。 |
进口产品 | 3进口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无效。 |
序号 | 项目内容 | 约定内容 |
1 | 投标报价 | (万元 |
2 | 服务期 |
号 | 分项名称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说明 |
1 | ||||
2 | ||||
3 | ... | |||
总价(元) | 总价(元) | 总价(元)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品目信息 | 品目信息 | 品目信息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品目名称 | 发证机构 | 证书编号 |
合计 | 本包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本包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本包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本包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本包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序号 | 姓名 | 职务职称 | 学历 | 专业资格 |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工作 | 备注 |
序号 | 完成时间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合同总额 | 委托方名称 | 包号: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已实施项目 | 已实施项目 | 已实施项目 | 已实施项目 | 已实施项目 | 已实施项目 | 已实施项目 | 已实施项目 |
1. | |||||||
2 | |||||||
3 | |||||||
4 | |||||||
5 | |||||||
包号: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包号: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包号: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包号: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包号: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包号: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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