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编 号:DZC20180311
计 划 编 号:ZCB20180232
甲 方:肇州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乙 方:大庆富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鉴证方: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DZC20180311大庆市肇州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测土配方施肥项目采购B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采购品目、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交货时间及地点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表为准) 单位:元
货物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履约期限 | |||
---|---|---|---|---|---|---|---|---|---|---|
pH计 | 精确到0.01PH单位,技术指标 pH测量范围 0.00-14.00pH 分辨率 0.01pH 精度 ±0.01pH mV测量范围 ±1999 精度 ±1 温度范围(℃) -5.0-105.0 |
台 | 1 | 2500.00 | 2500.00 | 海德能 | 2018-05-21 | |||
农业耕地地力技术服务 | 提供用户所管辖行政区划内的耕地地力图件一套、在用户实验室进行现场指导培训,培训人次不少于3人。 | 项 | 1 | 20000.00 | 20000.00 | 2018-05-21 | ||||
环刀 | 不锈钢材质,容量200立方 | 把 | 28 | 1000.00 | 28000.00 | 海德能 | 2018-05-21 | |||
电子天平 | 精度0.01,称重1千克, LED数码红透显示 精度高,反应速度快 累计秤重、去皮重功能 故障报警功能 过载、冲击保护能力 内置4V/2.0Ah免维护充电蓄电池 |
台 | 1 | 1000.00 | 1000.00 | 海德能 | 2018-05-21 | |||
纯净水机 | 微电脑控制系统及经典LCD液晶屏,系统内储存终身进水和产水数据,连接USB接口可拷贝、下载、打印等操作; 系统能满足ASTM,ISO,GB6682,GLSI,USP,GLP等国际,国内法规对实验室纯水和超纯水水质的要求; 产水量:20L/H 回收率:≥98% 有机物(>300mw):≥99% 压力范围(bar):2-6 PH值范围:4-11 功耗:100-200W 温度范围:2-45℃ |
台 | 1 | 38400.00 | 38400.00 | 海德能 | 2018-05-21 | |||
测土数据整理及应用等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 测土数据整理及应用、配方会商与信息发布、技术指导与培训。具体要求:施肥指标体系建立、配方设计、配方施肥数据录入管理、数据审核、参与项目涉及的会商洽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采购单位宣传部门提供项目数据、图片等相关资料;提出施肥指导意见、施肥分区图、推荐施肥建议卡;供应商派技术人员提供至少一次的入农户培训,培训户数不小于1300户。 | 项 | 1 | 15000.00 | 15000.00 | 2018-05-21 | ||||
农业试验田管理技术服务 | 提供试验田管理、田间调查、田间指导等技术服务 | 项 | 1 | 1600.00 | 1600.00 | 2018-05-21 | ||||
农业试验示范点技术推广服务 | 提供5个试验示范点肥料试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开展化肥利用率、肥效校正、新型肥料、生物有机肥和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肥效等试验,其中试验示范地点:肇州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试验地,每个试验示范点面积不少于0.2公顷,5个试验示范点总面积不小于1公顷。 | 个 | 5 | 2500.00 | 12500.00 | 2018-05-21 | ||||
土壤采集及检测 | 土壤采集,土壤中PH测定、有机质测定、水解氮测定、有效磷测定、速效钾测定。 采集化验土壤样1300个。其中:二井镇200个,双发乡100个,托古乡100个,朝阳沟镇100个,兴城镇200个,永乐镇100个,丰乐镇100个,新福乡100个,永胜乡100个,朝阳乡50个,肇州镇100个,榆树乡50个。 |
个 | 1300 | 60.00 | 78000.00 | 海德能 | 2018-05-21 | |||
GPS | 可测量经纬度、海拔、精确度 | 台 | 2 | 10000.00 | 20000.00 | 海德能 | 2018-05-21 | |||
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 | 具有打印、复印、扫描功能, 黑白扫描速度不低于 6 页/分钟 最大扫描尺寸(平板): 216 x 297 毫米 光学扫描分辨率:高达 1200 dpi 黑白打印速度不低于18ppm 打印分辨率不小于600×600dpi 月打印负荷不小于7000页 |
台 | 1 | 5500.00 | 5500.00 | 海德能 | 2018-05-21 | |||
标签 | 11cm*7.5cm | 个 | 2000 | 8.00 | 16000.00 | 海德能 | 2018-05-21 | |||
纸袋 | 9cm*8.5cm | 个 | 2000 | 8.00 | 16000.00 | 海德能 | 2018-05-21 | |||
布袋 | 18cm*29cm | 个 | 1000 | 15.00 | 15000.00 | 海德能 | 2018-05-21 | |||
环刀柄 | 不锈钢材质,容量200立方 | 个 | 11 | 500.00 | 5500.00 | 海德能 | 2018-05-21 | |||
扩散皿 | 塑料材质 直径90mm 耐高温、耐酸碱、耐腐蚀 |
套 | 200 | 200.00 | 40000.00 | 海德能 | 2018-05-21 | |||
合计 | 叁拾壹万伍仟元整(315000.00元) |
二、技术资料
2、1甲方向乙方所提供所采购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及相关资料。
2、2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资料。
2、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五、履约保证金
成交方应按合同总价提交5%的履约保证金,可在谈判保证金的基础上多退少补。由成交方提交给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由成交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的履约保函,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在鉴证合同时应将履约保函原件带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提供履约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鉴证。
3、成交方的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涉及的全部货物产品交付验收合格后并且全部服务项目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无产品质量及服务问题,经采购单位确认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要求的全套资料后两周内无息退还。
4、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退还。
六、货款支付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本项目涉及的全部货物产品交付验收合格后并且全部服务项目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无产品质量和服务问题支付100%价款。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7.1 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7.2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7.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7.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7.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1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并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八、验收
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九、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9.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9.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9.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9.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9.5 货物在规定的交附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违约责任
10.1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2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0.3其他由双方约定。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2.1双方协商解决;
12.2向大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3向大庆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鉴证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十四、其他
甲方:肇州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肇州县肇州镇
法定代表人:李志辉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0459-8511607
传真:
邮政编码:166400
签订地点:肇州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签订日期:2018-05-10
乙方:大庆富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大庆市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付闯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15765804666
传真:0459-6698298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新华支行
账号:23050166985100000118
签订日期:2018-05-09
户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459-6981694
签订日期:2018-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