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局 采购第三方协助开展高新区河湖长制相关工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BEC-3774.16)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95.3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3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盖博群022-248936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1
公告正文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局 采购第三方协助开展高新区河湖长制相关工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BEC-3774.16)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9日    发布来源: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局


项目概况
      采购第三方协助开展高新区河湖长制相关工作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BEC-3774.16
项目名称:采购第三方协助开展高新区河湖长制相关工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5.344万元
最高限价:95.34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95.344 95.344 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采购第三方协助开展高新区河湖长制相关工作服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对管辖范围内的6条河道、3个湖泊、8个坑塘进行水质检测及河湖信息采集、水务工作宣传、信息化平台维护等服务。结合本项目所需类型企业,经开展市场调研,本项目市场供需关系平衡,能够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9日 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
方式: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如因投标人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和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现场领购。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
  联系方式:022-84806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
  联系方式:022-2489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盖博群、唐颖、刘昱晖
  电 话:022-2489366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采购需求(高新区河湖长)2024版.pdf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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