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达埔镇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及办公楼工程项目补充通知
各投标单位:
永春县达埔镇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及办公楼工程项目(招标编号:永建招字[2024]060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修改为:3625.7215万元,具体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随本补充通知一并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查阅。
二、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8项7.1.1、第10项7.1.4修改为:
7.1.1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 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 | 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预算书项目序号(Excel 的工程控制价): 10~13、15、16、28~46、163~166、176~190、271~276、288~307、408~411、417~432、496~499、504~511、532~534、536、537、541~548、573~575、581~588、616~621、628~637、673~677、680~687、716~718、720、729~736、769~773、780~789、1271~1276、1289、1290、1292、1294、1329、1330、1461~1464、1469、1477~1485 。 |
7.1.4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 | 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预算书《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表中项目序号(Excel 的工程控制价)材料:2~13、239~243、1062~1084、1087 ;设备:无 。 |
三、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
其规定)”修改为:“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四、其他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分别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jy.quanzhou.gov.cn)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永春桃溪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