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汕公资建20231124019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2023.11.24)
公告编号 汕公资建202311240191 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汕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项目(一期)-生物大分子中试基地设计施工总承包
立项批文文号 汕市发改投预[2019]6号、汕市发改投[2020]29号、汕市发改投函[2023]2号、汕头发改投审[2023]87号
招标人 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国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王先生、马小姐 联系电话 0754-87237125、0754-88860978
工程地点 国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内,对F栋实验楼北侧一层至五层、东侧一层至二层、南侧局部四层和五层进行改造,作为GMP实验室和中试生产线。项目使用面积14767.86m2,其中,改造面积约为8699m2。概算总投资29501.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002.62万元,生产及实验室仪器设备费18987.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10.92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其它:由省、市财政资金统筹。
招标内容 1.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BIM设计及运维平台交付设计、设计工作阶段所需的检测、专家咨询和评审、设计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施工配合服务工作及跟踪服务工作、配合完成施工图预算审核、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各项设计(含专项工程)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应从大系统着眼,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及现有系统的衔接,并对初步设计缺陷(如有)进行修复完善,并以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会专家组意见、设计咨询意见(如有)、招标人意见等为必要执行依据优化方案推进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配合项目报批报建等工作。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常规专业包及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的设计。设计要求须符合GMP认证。设计工作应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批复全部范围。2.施工总承包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汕头市“六个百分百”及其他相关要求、包保护性拆除、包成品保护、包拆除后将物品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存放并完成安装、包拆除后的修复工作、包工程照管、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与工程相关的内容通过GMP及FDA与EMA认证,及编制竣工图、包结算编制、包竣工资料编制整理并送档案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等。3.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工作:前期及验收等相关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三通一平”、资料收集、负责项目的工程报建(包括办理:施工图送审及备案、工程预结算送发包方认可有工程造价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核);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基准点及放线图、临水临电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节能验收、社会稳定、质量验收以及规划验收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工作中应有承包人承担的费用。4.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检测工作(检验检测单位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负责合同规定的任何缺陷的修补,竣工验收后要移交相关合格证明及所有竣工所需材料。5.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6.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工作。【注:中标人不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应对专项工作予以专业分包,选择分包单位前必须书面报送招标人,招标人书面同意方可分包】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生化、生物药)专业甲级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①拟派的工程总承包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或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资格。且没有在建记录的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职工)。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在职职工)。③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记录的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在职职工)。3.本工程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必须以具备设计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委托)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参加开标会,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
发布媒体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场所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562182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8275115
监察部门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54-12388
信息发布时间 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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