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祁门县大洪岭国有林场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封山育林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祁门县大洪岭国有林场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封山育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精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皖精审ZB2023-06
项目名称:祁门县大洪岭国有林场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封山育林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85万元
最高限价:10.85万元
采购需求:祁门县大洪岭国有林场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封山育林采购项目,实施封山育林总面积1000亩,全面砍灌、砍草、修枝,清除緾绕于目的树种的藤本,保留珍贵树种和乔木阔叶幼苗,并进行除萌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4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退化林修复或森林抚育等类似项目。(投标时需将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进标书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7日8时00分至2023年9月13日15时00分,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黄山精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城区县养老中心旁上海花苑9幢1001)。
方式:供应商须在招标代理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授权的委托书及业绩证明】发至招标代理邮箱379788642@qq.com后电联或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报名,否则其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并随时关注业主网站答疑(祁门县人民政府网),在规定时间参加投标。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精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城区县养老中心旁上海花苑9幢10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精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城区县养老中心旁上海花苑9幢10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鸦坑管护站(小地名:何家坞)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祁门县大洪岭国有林场
(联系电话:0559-4565246 )提出投诉。
7.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祁门县大洪岭国有林场
地 址:祁门县安凌镇
联系方式: 0559-4565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精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城区县养老中心旁上海花苑9幢1001
联系方式:0559-4515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59-4515787
祁门县大洪岭国有林场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封山育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精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皖精审ZB2023-06
项目名称:祁门县大洪岭国有林场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封山育林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85万元
最高限价:10.85万元
采购需求:祁门县大洪岭国有林场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封山育林采购项目,实施封山育林总面积1000亩,全面砍灌、砍草、修枝,清除緾绕于目的树种的藤本,保留珍贵树种和乔木阔叶幼苗,并进行除萌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4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退化林修复或森林抚育等类似项目。(投标时需将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进标书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7日8时00分至2023年9月13日15时00分,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黄山精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城区县养老中心旁上海花苑9幢1001)。
方式:供应商须在招标代理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授权的委托书及业绩证明】发至招标代理邮箱379788642@qq.com后电联或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报名,否则其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并随时关注业主网站答疑(祁门县人民政府网),在规定时间参加投标。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精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城区县养老中心旁上海花苑9幢10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精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城区县养老中心旁上海花苑9幢10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鸦坑管护站(小地名:何家坞)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祁门县大洪岭国有林场
(联系电话:0559-4565246 )提出投诉。
7.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祁门县大洪岭国有林场
地 址:祁门县安凌镇
联系方式: 0559-4565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精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城区县养老中心旁上海花苑9幢1001
联系方式:0559-4515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59-4515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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