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丽水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信息化管理平台及考试监管中心项目维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处直接下载。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07月20日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天平咨招[2020]032号
项目名称:丽水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信息化管理平台及考试监管中心项目维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万元
最高限价:23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丽水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信息化管理平台及考试监管中心项目维护 | 1 | 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3.特殊资格条件:
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使用供应商账号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后获取的采购文件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方式)并参与开标、磋商;
2.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处直接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注:该截止时间为电子交易平台及邮箱接收截止时间)
地点: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7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开启。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CA锁办理可联系CA锁公司客服400-888-4636。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客户端。
(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5)备份响应文件:
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磋商资格,
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767898471@qq.com),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响应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
(6)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另行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回执、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不密封进磋商响应文件)。
(7)供应商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重要提醒:解密用的CA为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的CA。
2. 其他相关说明
(1)供应商必须先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相关事宜请参照(《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注册-供应商注册申请”),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后台依法进行网上自主下载。(温馨提示:供应商注册审核通过不代表已获取成功)。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所有潜在供应商可以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丽水市人民街888号二楼,联系人:陈鑫伟,联系电话:0578-2121832。
(5)政采云平台注册注意事项:
1)供应商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需前往注册(注:未注册暂不影响投标);
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未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无法实现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
项目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13905883948
质疑联系人:郑浩泉 联系电话:13587137975
地址:莲都区丽青路85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鑫伟 联系电话:0578-2121832 传真:0578-2121832
质疑联系人:唐 敏 联系电话:0578-2121832 传真:0578-2121832
地址:丽水市人民街888号二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
联系人:柳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传真:0578-2669165
地 址:丽水市财政局
采购人:丽水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7月8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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