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7
公告正文
根据《2023年福建省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闽财农指〔2023〕2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工作,经研究决定采用购买技术服务方式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培训、农户施肥状况调查等3项工作,采购采取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第三方,现将有关询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秀屿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技术服务
  二、服务内容:
1.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整理近年来秀屿区(含北岸和湄洲岛)有关土肥数据,结合耕地质量监测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数据,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形成秀屿区(含北岸和湄洲岛)2023年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含2023-2022年秀屿区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报告)。
2.开展农户施肥状况调查。以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为主要对象,利用“施肥监测通”小程序调查采集施肥数据,全区完成农户施肥调查70户,建立施肥台账,构建施肥数据库。
3.举办技术培训班:共举办1期,啊共计100人,培训内容及授课老师的资质需经我方审定。 
三、工作要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
1. 2023年12月10日前,按照秀屿区农业农村局要求,组织基层农技人员、新型经营主体等举办技术培训班1期,需印发学习材料,并结合培训组织现场观摩1场。
  2. 2023年11月30日前,利用“施肥监测通”小程序调查采集施肥数据,全区完成农户施肥调查70户,建立施肥台账,构建施肥数据库。
  3.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的编制,建设并更新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数据库。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按《2022年全国农户施肥监测调查技术方案》、《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号)、《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等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规范开展工作,项目相关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要求的时间履行本服务项目内容,视同放弃履行本服务项目,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且不予支付服务费用。
  3.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服务所涉及的行程差旅等各项费用及税费。
  4.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一切人身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视自身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服务承诺。
四、投标人资格: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此项任务的能力,能够提供正式发票,经营范围覆盖耕地评价、土地规划、土地调查评估等相关服务。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中标后不得转包。
2.参与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3.参与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商业信誉良好,须提供有效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担过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佐证材料(有承担过福建省范围内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资质单位给予优先考虑)。
五、投标材料要求:
1.报价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名);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证明(如有);
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5.报价材料应采用订书机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且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材料中的证明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报价材料封面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日期。
6.报价函(附件)单独用信封密封后,和其它报价材料一并装入同一个文件袋密封,并在封袋上加注“公开拆封前不得启封”字样,封袋上还应有竟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最高限价:最高限价6.6万元整(含税)。
七、定标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1、询价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17:30,请投标单位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或以快递式送达(快递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效报价。           
2、定标知会:至少要有3家以上(含3家)参与询价且资格审查符合询价文件规定则询价有效。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预中标单位,最低报价者如超过1个,同等条件的以抽签确定项目中标单位,将结果通知中标单位。
    3、寄件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文化馆323室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吴国宝     联系电话:0594-5894155,13706098728
                                   
                                   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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