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3万元
招标公司万宁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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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附件1

万宁市公安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2

一、部门(单位)职责 2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5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2.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及一切敌视社会主义的破坏活动。

3.防范和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包括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

4.加强治安行政管理,消除、减少发生犯罪和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创造和维护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

5.做好预审和看守所的管理工作。对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看管和教育。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万宁市公安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2个,包括:

(一)万宁市公安局(本级)

1、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局党委党政综合性会议和局领导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各类公安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公安统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向市党委、政府和州公安局报告,全市治安情况,重大敌情动态和公安重大动态信息;协助局领导对公安工作批示的督办和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答复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史志、档案、文秘、翻译、信访、文印、收发工作,受理“110”接报警工作等。

2、政治工作室:负责党的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政治部门包括政治部、组织部等,他们负责组织党的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3、刑侦大队:负责犯罪案件的调查和侦破工作。刑事侦查部门包括刑侦大队、技术中队及侦查分局等,工作内容包含勘查现场、收集证据、追踪犯罪嫌疑人、展开侦查活动等,以确保案件得到有效解决。

4、治安大队: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巡逻防控、案件调查、秩序维护、行政处罚等工作。

5.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对公安机关全体民辅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杈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

6.警务保障室:负责机关财务、器材、装备、房产、基建、安全保卫及警务保障工作。

7.国保大队:搜集和研判境内外恐怖组织的动向和威胁情报,预测和预防可能发生的恐怖袭击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证、抓获涉恐、涉暴、涉外等重大犯罪嫌疑人。

8.经侦大队:负责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经济犯罪调查部门包括经侦支队、经侦大队等,他们负责调查经济犯罪案件,打击走私、贩毒、金融诈骗、腐败等经济犯罪。

9.法制大队: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公安队伍法制建设和执法办案工作。

10.技网大队:负责维护网络空问的安全和秩序。网络安全部门包括网络安全局、网络警察等,他们负责打击网络犯罪活动、网络违法行为,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的网络权益。

11.情报中心:指导、管理公安情报信息工作;配合局指挥中心、各办案单位局、派出所工作和110报警服务工作;协助各部门调度警力,处置紧急治安案件、严重暴力性案件、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及其它重大治安问题。

12.禁毒分局:全面监控辖区毒品走私贩卖、种植、吸食情况信息;组织实施禁毒、缉毒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禁毒宣传、控制涉毒犯罪滋生蔓延,指导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

13.旅环大队:查处涉及旅游的违法犯罪案件和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着力破解旅游行业治安管理服务和环境资源保护中的难题。

14.巡警防爆警大队:担负处置暴乱、骚乱事件的攻坚突击任务;处置劫持人质、汽车和爆炸等暴力恐怖活动,缉捕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协助其他警种缉捕、堵截严重暴力、刑事犯罪分子;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班备勤,接受市局指挥中心重大警情的出警指令。

15.便衣大队:打击“两抢一盗”现行犯罪;组织维护全市治安防范工作,日常巡逻维稳,出其不意,重拳出击。

16.反恐大队:负责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的建议和对策;组织开展反恐怖基础业务建设,检查落实防范恐怖袭击各项措施;对恐怖组织、案件的调查;组织领导全队的军事训练,按照计划完成训练任务,提高全警的技战术水平。

17.出入境:负责出入境管理和边境安全。出入境管理部门包括出入境管理局、边防支队等,他们负责办理护照、签证、居留许可等出入境手续,同时负责边境的巡逻、边境线的管控和打击非法出入境活动。

18.户政中队:负责办理本辖区内居民的户籍登记、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出生登记、死亡登记等民生事务,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19.监管陪护大队:协助民警开展监察委员会留置对象的安全监管和陪护工作,完成纪委监委、公安局安排的其他任务。

20.警犬中队:结合追踪、缉毒、搜爆、治安抓捕等工作实际,对每只警犬训练科目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化训练,警犬技术服务实战能力明显提升,为案件侦破、危爆物品搜索、治安巡逻盘查及节日安保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21.信访室:负责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机关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等工作。

(二)万宁市公安局下属单位

1、强制隔离戒毒所

2.看守所

3.交通警察大队

4.山根派出所

5.和乐派出所

6.后安派出所

7.城北派出所

8.北大派出所

9.大茂派出所

10.北坡派出所

11.城西派出所

12.东澳派出所

13.长丰派出所

14.南桥派出所

15.三更罗派出所

16.礼记派出所

17.城南派出所

18.万城派出所

19.公安局东和分局

20.森林公安分局

21.公安局兴隆分局

(注:如果是基层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的,可只说明单位内设机构即可。)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35,188.09万元,支出总计35,188.0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465.43万元,增长下降4%。主要原因:资金合理安排使用,上年结转数额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35,188.09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年初结转结余3,781.80万元,主要是中央和省级资金结转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697.88万元,下降30.99%,主要原因是资金安排使用更加合理,上年结转结余数额减少。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35,188.09万元。

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年末结转结余3,744.32万元,主要是当年中央和省级资金结转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92.68万元,下降27.11%,主要原因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转数额减少。

(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表;2022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1,406.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01.65万元,占99.6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4.63万元,占0.03%。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1,44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81.39万元,占56.87%;项目支出13,562.38万元,占43.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321.10万元,支出33,321.1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81.86万元,增下降3.43%,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数额减少;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数额减少。支出减少1181.86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数额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019.45万元,主要是上级经费结转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84.72万元,下降42.37%,主要原因是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转数额减少。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2,009.60万元,主要是上级经费结转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49.21万元,下降40.17%,主要原因是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转数额减少。

(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2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34.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5.8万元,增长0.7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34.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3万元,占0.04%;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25,853.47万元,占85%;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99.96万元,占0.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533.37万元,占5.0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902.42万元,占6.25%;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80万元,占0.26%;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3万元,占0.0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14.58万元,占3%;其他支出(类)支出25万元,占0.08%;(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640.55万元,支出决算为30,43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支出中增加执行项目。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支出中增加执行项目。

3.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部队(款)武装警察部队(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4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合理安排支出,按进度执行预算。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366.3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4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执行中增加支出项目。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执行中增加支出项目。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执行中增加支出项目。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26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变更,分配预算至其余项中列支。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391.85万元,支出决算为982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执行中增加支出项目。

9.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执行中增加支出项目。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执行中增加支出项目。



1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执行中增加支出项目。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87.14万元,支出决算为93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增多,基数提高。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43.57万元,支出决算为59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执行中增加支出项目。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合理安排预算支出,部分用于其他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执行中增加支出项目。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06.02万元,支出决算为45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合理安排预算支出,部分用于其他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948.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增多,基数提高。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执行中增加支出项目。

19.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执行中增加支出项目。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876.29万元,支出决算为91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执行中增加支出项目。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执行中增加支出项目。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311.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77.2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876.6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6.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9%。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8.46万元,下降5.24%,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6.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876.71万元,占100%。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7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72%。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00.00万元,支出决算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未如期开展。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0.00万元,支出决算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分项目未如期开展。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0.00万元,支出决算30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进度。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00.00万元,支出决算34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67%。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分项目未如期开展。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2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0(类)支出0万元,占0%。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0(类)0(款)0(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64万元,支出决算为72.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55.7万元,下降43.40%,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2.6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0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2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用于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64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55.7万元,下降43.40%,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无。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无。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注: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2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38个,共涉及资金1305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2.91%。组织对2023年度万宁市公安局智能交通、兴隆特警周转房项目等1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76.7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3.72%。组织对2023年度0等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办案(业务)费”等15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58.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76.7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需继续科学合理使用财政资金,遵循年初计划完成绩效指标,加快执行进度。(预算部门如有,请对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没有,则简要说明本年没有进行相关工作及理由。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此项)。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58.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76.7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需继续科学合理使用财政资金,遵循年初计划完成绩效指标加快执行进度。(财政组织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预算部门请对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此项)。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参照如下格式说明(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部门(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费、警犬专项工作经费等15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全年预算数为814万元,执行数为780.69万元,完成预算的95.9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办案数量;二是完成核查线索治安巡逻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暂无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管好用好资金;二是提升项目资金使用科学性规范性。

2.禁毒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禁毒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83.37万元,完成预算的94.4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各项禁毒办案及宣传工作;二是保障我市各项禁毒工作的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暂无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管好用好资金;二是提升项目资金使用科学性规范性。

3. 警卫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13万元,执行数为2.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治安及安保工作完成率;二是警卫工作经费拨付及时率;三是有利于保障各类大型安保工作的好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支出进度有待加强。

(三)部门评价结果(预算部门填写,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在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琼财绩〔2020〕594号)填写。

(四)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2023年度部门评价项目包括:办案(业务)费、禁毒专项工作经费等151个项目。

反映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预算部门(单位)重点项目财政评价情况,如有,可将评价报告附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万宁市公安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76.60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13.15万元,降低1.4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 13.15 支出等(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字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字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万宁市公安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0.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0.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108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0326平方米,业务用房474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9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8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2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万宁市公安局(部门)决算表.xls
137001-万宁市公安局本级_46900622T000000690498_警犬专项经费.xls
137001-万宁市公安局本级_46900623T000001056021_禁毒工作专项经费.xls
137001-万宁市公安局本级_46900623T000001107451_办案(业务)费.xls
137020-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_46900623T000001109071_警卫经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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