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邵阳站站房及匝道桥亮化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邵财采计【2023】100007
预算金额-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编号:SJSJ-23-GC-010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3】100007
 
邵阳站站房及匝道桥亮化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方:邵阳市交通枢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江苏贝尔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邵阳站站房及匝道桥亮化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邵阳市交通枢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江苏贝尔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将邵阳站站房及匝道桥亮化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邵阳站站房及匝道桥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邵阳市火车站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不得转包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具体施工内容
该工程为邵阳站站房及匝道桥亮化工程,包括邵阳站站房及匝道桥外立面景观灯、配电箱、主控器、分控器等。
三、合同价款
(1)合同价按成交通知书中标金额:
(大写):壹佰柒拾伍万贰仟圆
(人民币¥  1752000 元)(含税)计算。包括材料暂估价、暂列金额。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结算金额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竣工结算审计结论为准。若竣工结算审计结论造价超过合同价款的1.1倍,则按合同价款的1.1倍结算;若低于合同价款的1.1倍,则按实结算。
四、质量标准
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乙方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图、施工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及有关部门的检验检查,并为检验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监理发出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
合同工期根据邵阳站站房及匝道桥工程主体施工进度配合施工,邵阳站站房和匝道桥主体工程完成后3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监督工程质量和督促工程进度,及时进行中间验收和现场计量、签证。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给乙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③设计交底,场地移交。
④甲方有权委派代表对乙方的施工行为进行抽检,如甲方或有
关单位发现发现乙方存在不安全文明施工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发现一次乙方应按总工程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发现第二次,乙方应按总工程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发现第三次,乙方应按总工程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价款中进行抵扣。发现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继续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责任
①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规程,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承担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②科学组织施工,作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设计并经甲方、监理审批,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现场形象。
③积极协调工程周边矛盾与关系,接受甲方、监理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并服从甲方关于工程进度的要求。
④用于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必须采用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质量保修。承担因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责任。
⑤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的工程成品,损坏应照价赔偿。
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绿地构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
及时做好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工程竣工后按要求提供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给甲方。
七、工程量的确定及计价办法
1、工程量的确定依据
①施工图、工程设计变更单(联系函)。
②甲方、监理方确认的工程洽商函、会议纪要。
③甲方、监理方合理现场签证。
④现行工程量计算规则。
2、工程计价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确定完成的合理工程量,按以下办法进行结算:
2.1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量按实结算。
2.2工程量清单以内的工程结算方式为:成交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合同内材料价格除暂估价外都不进行调整。
2.3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变更计价方式:
①当变更的工程项目,成交综合单价中有该部分的综合单价或者有类似该项目单价的,则变更工程量部分的计价按照成交综合单价执行;
②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项目的变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执行(湘建价[2020]56号)、2020《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05年《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建安按100元/工日,装饰装修按130元/工日)及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等有关取费文件,按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执行投标价同等下浮率,即下浮3.83%,材料价格按发布价,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造价站无发布价的按监理、甲方(含甲方委托的跟踪审计)三方询价签证确定。
八、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由乙方提供工程竣工结算申请报告及合格的工程竣工结算书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工程竣工结算书后  60  个工作日内(若无争议),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论。
九、工程款支付办法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甲方对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原则上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0%,审计部门出具正式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甲方付至审计审定造价的97%(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乙方应提供合法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拒付。
乙方的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十、质量保修及质量保修金返还
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期限为  2  年。质量保修金额按竣工结算审定造价的3%计取。保修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之日起7天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保修期内工程无质量缺陷,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乙方。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防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2、乙方在动力设施,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交通要道施工时,应按有关规定制订安全防护方案,施工开始前应提供监控措施交监理和甲方认可后实施。
3、乙方应按蓝天保卫战部署要求进行施工:
项目经理为蓝天保卫战及工地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
如检查发现未按蓝天保卫战部署要求进行施工,第一次罚扣50%安全文明施工费,第二次扣除所有安全文明施工费,第三次清退出场,解除合同。
根据蓝天保卫战的战略要求,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之外的费用按实签证。
十二、违约责任
12.1  乙方逾期竣工,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因乙方原因累计停工超过10天(含10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2.2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三、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邵阳市交通枢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签订。
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
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并付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五、其它
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柒份,其中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邵阳市交通枢纽建设          乙方:江苏贝尔照明电器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法人(或委托人):                 法人(或委托人):
                                
                                
                            签订日期: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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