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科普作品制作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三、购买服务内容:
(一)日常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
一是结合节气、节日、气候特点以及社会舆情,制作重要节假日、暑期寒假、开海开学等时节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科普作品。二是针对风险监测和风险交流发现的健康危害因素、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国民营养计划相关的营养健康知识,制作科普作品。三是围绕居民膳食指南及系列食养指南,结合我省食物资源和饮食习惯,制作合理膳食、健康生活、营养均衡摄入、重点人群(学生、老年人、家庭主妇等)膳食指导方面的科普作品。四是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标准有关内容制作科普作品。五是制作月度科普作品,每月围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结合时令特点制作当月科普作品。
(二)重要活动和重要工作
一是围绕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制作系列科普作品。二是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制作科普作品,并配合做好“食安之声”发布活动。三是制作试验区科普推广作品。围绕国家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综合试验区(威海)建设取得的经验制作科普推广作品。主要包括:威海国家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综合试验区的主要经验做法;多点触发监测预警;食源性疾病信息化系统与医疗机构HIS系统对接;食育教育;营养指导员培训考核与使用;健康体重干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营养健康超市、营养健康社区建设;反浪费促健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营养健康监测融合;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推广;企业标准跟踪评价;学生营养;临床营养等。
(三)开展科普作品效果评价。
科普作品发布(使用)后,制作方应通过相关媒体、网站、宣讲进行发布和使用,根据科普作品数量、发布量、使用量、点击量、受众人数、刊播转发次数等指标,对科普作品的效果进行评价,每半年提报效果评价报告。
(四)其他临时性工作科普作品制作。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围绕临时性工作制作科普作品。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1.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具有本项目要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应提交材料:(1)报价函(须密封);(2)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3)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科普作品制作方案。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北京时间8:30-11:30、14:00-17:00)
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416房间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丽 联系方式:0531-51766233
2024年5月20日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科普作品制作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三、购买服务内容:
(一)日常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
一是结合节气、节日、气候特点以及社会舆情,制作重要节假日、暑期寒假、开海开学等时节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科普作品。二是针对风险监测和风险交流发现的健康危害因素、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国民营养计划相关的营养健康知识,制作科普作品。三是围绕居民膳食指南及系列食养指南,结合我省食物资源和饮食习惯,制作合理膳食、健康生活、营养均衡摄入、重点人群(学生、老年人、家庭主妇等)膳食指导方面的科普作品。四是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标准有关内容制作科普作品。五是制作月度科普作品,每月围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结合时令特点制作当月科普作品。
(二)重要活动和重要工作
一是围绕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制作系列科普作品。二是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制作科普作品,并配合做好“食安之声”发布活动。三是制作试验区科普推广作品。围绕国家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综合试验区(威海)建设取得的经验制作科普推广作品。主要包括:威海国家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综合试验区的主要经验做法;多点触发监测预警;食源性疾病信息化系统与医疗机构HIS系统对接;食育教育;营养指导员培训考核与使用;健康体重干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营养健康超市、营养健康社区建设;反浪费促健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营养健康监测融合;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推广;企业标准跟踪评价;学生营养;临床营养等。
(三)开展科普作品效果评价。
科普作品发布(使用)后,制作方应通过相关媒体、网站、宣讲进行发布和使用,根据科普作品数量、发布量、使用量、点击量、受众人数、刊播转发次数等指标,对科普作品的效果进行评价,每半年提报效果评价报告。
(四)其他临时性工作科普作品制作。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围绕临时性工作制作科普作品。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1.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具有本项目要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应提交材料:(1)报价函(须密封);(2)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3)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科普作品制作方案。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北京时间8:30-11:30、14:00-17:00)
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416房间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丽 联系方式:0531-51766233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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