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板芙镇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芙中路升级改造项目(里溪大道-白坦涌桥)监理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618154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鑫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1392331666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板芙镇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芙中路升级改造项目(里溪大道-白坦涌桥)监理工程

发布时间:2023-06-05 16:5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板芙镇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芙中路升级改造项目(里溪大道-白坦涌桥)监理工程
招标申请编号 2023618154
项目名称 板芙镇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芙中路升级改造项目(里溪大道-白坦涌桥)监理工程
标段名称 板芙镇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芙中路升级改造项目(里溪大道-白坦涌桥)监理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31日
标题 板芙镇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芙中路升级改造项目(里溪大道-白坦涌桥)监理工程澄清文件
内容


板芙镇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芙中路升级改造项目(里溪大道-白坦涌桥)监理工程澄清文件



至各投标人:



广东鑫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5月31日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了板芙镇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芙中路升级改造项目(里溪大道-白坦涌桥)监理工程的招标信息及招标文件,现就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以下澄清:



一、澄清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澄清为:本招标项目板芙镇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芙中路升级改造项目(里溪大道-白坦涌桥)监理工程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发改板芙投审〔2022〕26号,项目代码:2210-442000-04-01-301161批准建设,项目单位为为中山市板芙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镇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市板芙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澄清为:“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注:2、”澄清为:“2、拟投入本工程人员的社保证明应至少为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2、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书澄清为:



2、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



中山市板芙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姓名)      (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任本单位(姓名)      板芙镇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芙中路升级改造项目(里溪大道-白坦涌桥)监理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被委任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日期:             



5、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3、投标承诺书澄清为:



3、投标承诺书



中山市板芙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我方已收到板芙镇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芙中路升级改造项目(里溪大道-白坦涌桥)监理工程招标文件,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和其他有关文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承诺如下:



1. 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



2. 我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挂靠或者借用资质投标,不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不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



4. 我方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后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如我方成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按法定要求进行公开。



5.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代表业主利益,从项目目标出发,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管理,使工程建设目标——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得以实现。



6. 我方同意本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8. 保证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全部到位,且施工报建前不变更拟投入的相关人员,此外,保证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符合施工报建要求,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否则视同违约。



9. 我方保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合同签订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签订。



10. 我方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管理人员施工报建前不得擅自更换,否则作弃标处理;经发包人同意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按每次计扣承包人违约金人民币 1 万元;变更投标文件承诺的其他管理人员按每人每次计扣违约金人民币 0.5 万元。施工报建后,因我方原因申请变更人员须经发包人同意,总监理工程师按每次计扣承包人违约金人民币 1 万元;变更投标文件承诺的其他管理人员按每人每次计扣违约金人民币 0.5万元



11. 我方承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当月到岗履职时间(受聘于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兼任3个以内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当月到岗履职时间为兼任项目到岗考勤的累计数)少于本月施工时间40%的,按不足到岗履职时间处以每人每月5000元的罚款。专业监理工程师带班生产时间少于本月施工时间80%的,按不足到岗履职时间处以每人每月2000元的罚款。监理员带班生产时间少于本月施工时间80%的,按不足到岗履职时间处以每人每月1500元的罚款。为保证单位人员出勤率,施工阶段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每月月初将出勤率(按实名制系统记录)及相关工作计划提交发包人确认。连续2个月或以上到岗履职时间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接受招标人扣罚双倍金额并按要求更换同资质的监理人员;若更换监理人员后再出现到岗履职时间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监理合同并更换监理单位。



12. 我方保证按照《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更新使用〈建设工程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承诺书〉的通知》(中建通〔2019〕25号)要求对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且对工人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3. 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发现我方未履行监理职责的,我方承诺接受招标人每发出一份整改通知书扣罚我方1万元,在下一期的监理进度款中扣罚。



14. 我方违反上述承诺、保证,或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中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



日期:          



二、延期通知:



现对本项目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以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时间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zsjypt.cn/)查看本项目最新日程安排,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延期文件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延期文件为准;本澄清延期文件未涉及之处,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山市板芙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鑫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6月5日

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05-31 17:30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2023-05-31 17:30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2023-06-09 17:3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3-06-12 17:00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2023-06-14 17:3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06-16 17:00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6 09:30
企业签到开始时间2023-07-06 08:40开标时间2023-07-06 09:30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 中山市板芙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 王工 招标人联系方式 0760-86501596
招标人地址 中山市板芙镇芙中二横巷6号城建大楼3楼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代理名称 广东鑫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 吴工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13923316661/18316538968
招标代理地址 中山市东区大鳌溪新村九街8号三层之一
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 板芙镇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0760-86501597
监督部门地址 中山市板芙镇芙中二横巷六号城建大楼
温馨提示: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项目答疑澄清或其他公告,其附件须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管理-招标答疑栏目中查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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