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z.jsggzy.jszwfw.gov.cn)的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竞价交易规则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cz.jsggzy.jszwfw.gov.cn)的《会员竞价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发布单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
标的名称 |
天目湖中再生项目土石方 |
标的编号 |
32048120211111694001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1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11-2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 |
一、标的概况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坐落 |
溧阳市天目湖镇中再生项目施工区及附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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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整治年限 |
至2021年11月30日 |
资源种类 |
沙土石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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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约) |
18万立方米 |
权利性质 |
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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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天目湖中再生项目共产生土方19.7395万立方米,各种因素扣除1.7395万立方米,实际竞拍的土方量为18万立方米。为了顺利推进项目,现将项目产生的18万方沙土石料进行整体公开竞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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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情况 |
无 |
租赁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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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情况 |
无 |
查封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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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溧阳市价格认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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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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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元) |
55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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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声明 |
1.竞价标的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提供与竞价标的相关的说明书、清单及票据; 2.竞价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及转让方对竞价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意向受让方需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
二、转让方概况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处置信息并由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处置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处置资产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我方资产处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五)本次处置的资产现状与《资产清单》及《实物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包括不限于资产规格、型号、数量)一致。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本单位承诺资产成交后,若因上述不一致导致资产交割纠纷的,由本单位承担并负责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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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江苏天目湖(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天目湖度假区协和路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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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溧阳市天目湖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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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材料名称 |
《实物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 |
三、意向受让方条件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3.意向受让方参与项目时,应实名注册成为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z.jsggzy.jszwfw.gov.cn/)会员(国有产权),按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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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55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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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
1.本次竞价标的受让方,须在成交公示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款。逾期付款,将由受让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每天按成交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成交款缴纳账户: 户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账号:4060301001000943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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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买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款(交易保证金不得抵缴)。 2、买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30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期间不计息)。否则视作买受人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买受人除应返还标的外,还应按成交总额的20%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 江苏天目湖(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天目湖支行 账 号: 622001040000115 3、中再生项目沙土石方量是根据该项目建设方和施工方共同委托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南京锦图测绘有限公司测绘所得,有双方认可的测绘报告和测绘地形图,同时考虑到现况,扣除中再生项目少量自用和堆放场地少量可能无法拖运的共1.7395万方,项目施工场地内及项目外部都有堆场若干。 4、竞拍标的以测绘数量作参考,转让方及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对沙土石方质量不予保证。 5、转让方负责向竞买人提供测绘地形图和测绘报告,竞买人一旦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认为认可和接受转让方提供的测绘地形图和测绘报告。竞买人对现场环境和项目实施应有充分考量,竞买人自行承担上述风险。 6、沙土石方结算数量以竞拍数据为准,买受人对存在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损耗应有充分考量,其实际拖运数量与转让方及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无关。 7、成交签订合同后,由买受人负责标的物的看管,如有数量短少灭失损毁等情况转让方及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概不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运输通道及装运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同时运输过程中买受人应承担施工项目外部道路的日常保洁。 9、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配合项目施工方在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无条件拖运完毕所有标的物,其中堆放在项目场地内的沙土石方必须无条件地在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拖运完毕。标的物涉及的两个时间要求每逾期一天自履约保证金中扣款2万元,直至扣完为止。 10、买受人清运沙土石方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方的正常施工,买受人应与施工方之间协调好关系,期间所产生的矛盾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 11、沙土石方装卸运输过程中必须服从转让方管理并按规定要求施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损害)均由买受人负责处理,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地方矛盾、交通管理、环保、安监、自然资源局和公安等问题,概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转让方及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无关。 12、转让方不提供外接电源,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13、买受人只能处理项目施工方开挖好堆放好的沙土石方,不得私自开挖,一经发现,将没收合同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勒令买受人退场,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司法处理。 14、竞价标的物的现场踏勘由竞买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竞买人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竞价公告之外的相关情况,由竞买人自行与转让方联系解决。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021986987 15、竞买人一旦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混合沙土石方资源竞价公告内容无异议接受,能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对参与竞价活动的一切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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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交易保证金金额(元) |
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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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期限 |
2021年11 月26 日17时00分 前通过会员注册账(卡)号按系统提示缴纳,禁止以其他方式及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注意:请根据系统页面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指定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状态为“已缴纳”,缴纳成功后方可参与竞价。切勿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此公告页面上的成交款缴纳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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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一)竞价结束后,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不抵扣成交款,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须在《竞价成交确认书》、《合同书》和《资产交割书》签署完毕,成交款汇入交易中心账户,标的交割完毕后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二)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竞价公告的内容无异议接受,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对参与竞价活动的一切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1.受让方提交的资料与注册账户信息不一致的或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致使其未通过资格审查无法签约的; 2.成交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规定的7个工作日内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合同书》的; 3.成交后,受让方不支付成交价款的; 4.以任何理由反悔,不按期办理标的交割手续的; 5.采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本次竞价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规则的行为。 7.受让方出现上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中心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受让标的的,该标的可再次挂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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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标的交割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办理。 2.成交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成交公示期满后,受让方须在转让方规定的时间内至转让方处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和《合同书》,并办理交割手续,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资料为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加盖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名;提交资料须与报名时的资料一致,否则由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受让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转让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3.标的交割完毕交易双方签署《资产交割书》。 |
四、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申请程序 |
现场展示 |
1.时间:2021年11月1 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7时00分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现场踏勘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2.地点: 标的存放地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8021986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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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1年11 月1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7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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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意向受让方应在2021年11月26日17时00分前登录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cz.jsggzy.jszwfw.gov.cn/),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保证金缴纳等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竞买人账号查看保证金缴纳状态,若缴纳状态为“已缴纳”则报名成功,若状态为“未足额缴纳”则报名不成功。 (二)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三)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四)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竞价时需自行报价,逾期应价视为放弃竞买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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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我中心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推广本项目,任何第三方发布、转载本项目的信息,均与本中心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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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5万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1年11 月29 日10:00-15:00 |
延时竞价周期 |
6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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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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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中再生项目沙土石料交易合同.doc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竞买人操作手册.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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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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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0519-87209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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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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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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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51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