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附属杏坛医院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39.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3-751448
预算金额39.6万元
招标联系人麦先生1360031848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附属杏坛医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附属杏坛医院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51448
(三)预算金额:396,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品牌型号:品牌:天津奥的斯,具体型号详见需求描述。
设备数量:8
载重:1-2号梯、4-8号梯载重1600Kg;3号梯载重1000Kg。
速度:1.5米/秒
层/站: 层/站/门(6/6/6)2台、层/站/门(5/5/5)4台、层/站/门(3/3/3)1台、层/站/门(2/2/2)1台。
设备类型:7台病床电梯、1台货运电梯
电梯启用时间:2009年11月1日
是否勘察现场:是
特殊服务要求及配件费用:0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包干价,包含服务实施、设备清洗费、底坑井道清理费、检查设备、维修人工费用(包含社保、节假日加班费、保险等)、运输、保险、装卸、售后服务、各项税费、电梯保险费、维护保养费(包含电梯的各项维护维修保养费,更换电梯零件或其它装置的材料费。《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顺德检测院》电梯年度强制检定费,限速器年度检定费,125%强制刹车检定费)以及完成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等,另附送采购人发热门诊1台三菱电梯1800kg 6个月维保与检测费用。不包括改变电梯现有结构、装置技术或增加新功能,约定之外所产生的人工费用,以及因使用不当召收等所产生的费用,国家新出台的强制检定项目费用。 2.服务期:2年。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不少于 2 人的服务团队,其中1人驻院服务(正常上班时间),提供24小时维修报障服务,接报后须30分钟-6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排查和维修保障。一般故障维修须24小时内完成,不能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的应反馈采购人,并提供应急预案。每台电梯月开机率需达90%以上,否则将按合同约定进行相应扣罚。 2.维保服务实行人员责任制度,层层把控,避免漏缺情况。 3.供应商提供包工包料的全保服务。 4.供应商提供足够技术、人力、工具及器具,按规定进行有序的维护保养工作。配备常用配件,避免常用配件提供不及时而耽误维修。 5.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并定期提供维护设备的相关记录。建立设备故障登记制度、设备隐患登记制度、日常检查制度,严格按照闭环管理处理故障。对安全事故及重大故障,必须第一时间停梯并告知采购人,提供整改方案,禁止隐瞒的行为。若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维修,导致设备损坏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 6.每月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汇报设备的状况,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7.对重要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在实施前要报告采购人,采购人有审核权。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维修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8.供应商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9.供应商不能推诿保养范围的设备设施维修工作。 10.因供应商过失导致设备损坏、人员安全事故等造成的全部经济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11.供应商应文明施工,统一着装,佩带工作证,并遵守维保现场的安全,维保过程中必须采取得当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如在维保过程中发生事故、人员伤害及其他人员伤害,由供应商单方负责。 供应商应在进场施工前做好防火所需的准备工作,采取预防措施,杜绝火灾隐患。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爱惜发包方公物,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损坏或引发次生伤害的,供应商照价赔偿或修复,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负责。 供应商进场前必须认真考察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实际状况,采取灵活的工作时间及方式,将维保对周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且需做好充分的安全围蔽及维保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过往行人人身伤亡等意外事故,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负责。 12.供应商维保人员必须配合采购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制度。 13.确保电梯24小时应急响应,按中国电梯安全标准(GB-75888 标准)及电梯生产厂家的工艺和规范,对设备、机房、隔音层、门坎、分割横梁、井道、井道底坑进行常规检查、润滑、清洁、调校、测试、防锈、防腐蚀保养处理等工作,并根据设备状态要求修理或更换零部件,以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 14.保养期内,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以及约定的保养项目、时间进行工作。每次保养工作完毕,应在保养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15.供应商需具备多品牌电梯的系统结构和核心技术(含软件升级能力)维保电梯的全部维修能力,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按要求提供维修保养计划。 16.储存合理数量的电梯原厂备件,并且24小时可随时取用,以备及时的更换,电梯配件要求更换的零部件需是全新原厂正货(有出厂合格证),不能用仿制品和维修翻新品取代。 17.供应商应每日对全院电梯进行巡查,并做好每日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月由维护单位保养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两次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按国家行业标准和供应商保养规范方案进行全面的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运行;维保单位应对合同范围内的设备每季度调整一次并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安全检查”及“负荷调整试验”,确保设备得到必要的检查、测试、调整和校验。“年度安全检查”可结合政府部门的“年检”同时进行。每次例行维护保养和维修后,维保单位须填写《电梯保养报告书》交采购人签字确认。 18. 每季度提交季度维修保养总结,每半年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提交使用状况检查报告,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及符合技术监督局的检查要求。 19.在电梯维修、保养工作期间,需放置醒目的围蔽标牌提示或张贴温馨提示告知。 20.保养期内,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因供应商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电梯损坏,其维修费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因供应商保养不善而引起的事故责任和造成采购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1.保养期内,电梯出现紧急状况或采购人提出特殊紧急的维护、保养、检查要求时,供应商需立即作出响应和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2.轿厢内部和顶部出现污损要及时清理,需定期清理井底,如电梯井底受水淹时应及时清除积水,必要时采购人给予配合。 23.按政府要求,定期对电梯申报检测,并确保电梯年检通过,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国家新出台的强制检定项目费用除外。 24.每半年能提供电梯应急演练至少一次,全年不少于2次。 三、技术要求 1.保留设备原有的各种功能,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关掉某些功能,要得到采购人确认,方可操作。 2.禁止在未取得采购人确认下擅自更改设备原有的电气、管道等设计回路。 3.维修使用材料必须更换质量可靠的原装配件,或提供质量、参数不低于原装配件的可替代配件。 4.设备应有良好的保护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四、人员要求 1.设立专一固定维护人员驻院服务,工作期间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维修的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相关的工作制度和职责。 2.供应商需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负责为其员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同时保证用工的合法性。 3.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安全生产教育,提供的人员需经过培训合格后才可安排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对于国家规定一些特殊的维修服务,提供的人员需具有相应资格和资质。 4.维护人员必须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维护人员进入机房时,必须遵守机房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做与维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5.维护人员只能对电梯设备进行操作,不准动用其他设备,否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及安全责任。 6.必须严格遵守机房安全规定,不准在机房吸烟,不准带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机房。 7.设备的资料、图纸要保存好,不准乱放和随意外借。 8.维护后的废物要立即处理,不准带走机房其他物品。 9.服务期间,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及检查,对于采购人认定服务态度恶劣、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该人员调离本项目服务范围。 五、职责要求 1.维护人员必须提供良好的服务,积极及时解决采购人问题。 2.对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按照维护保养合同、《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维护保养质量,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人委托事项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对每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内容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并且按要求填写记录,为每台电梯建档。 4.提供公司服务热线电话及项目负责人电话,提供24小时维保服务。 5.提供365天×24小时报修和应急服务,发生电梯困人故障时,要求30分钟内达到现场处理,确保电梯的应急服务及安全。一般故障处理(包括更换易损零部件)停梯时间不超过2小时;需更换电子板等电器元件的故障处理停梯时间不超过4小时;属中修范畴的故障处理停梯时间不超过12小时;属大修范畴的故障处理停梯时间不超过24小时。如所需更换的电梯零部件因原厂家订货时间超过24小时,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配件作为备用件,应急解决电梯故障,确保电梯正常运行。 6.供应商提供维护服务具体时间需征得采购人的同意,避免影响采购人正常运作。 六、维修保养标准 1.供应商不能将本服务项目对外转包,并按国家规定的电梯维修保养规程进行保养工作。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每日巡查记录。实施日常维护后的电梯应符合《电梯规范》等技术要求。DB11/418 及TSG5001 之要求。日常维护保养标准:实施日常维护后的电梯应符合《电梯规范》(GB/T18775)GB7588、GB16899、TSGT5001、TSGT9001 之相关规定。 2.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及要求(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七、保养内容 (一)主机及控制柜无异音、无异味、无异常温升、确认检查、调整,电梯整机运行性能检查、调整及更换; (二)制动器行程、动作灵活检查、清洁、调整。制动皮厚度测量及更换; (三)曳引马达轴承加油,磨损严重的更换,主机减速箱加油及定期更换齿轮油。 (四)曳引轮槽磨损情况检查、曳引钢丝绳和限速器钢丝绳磨耗检查及更换; (五)选层器清洁加油、链条调整及部件更换; (六)主接触器动作情况检查、调整,接点清理打磨及更换; (七)控制柜清洁除尘、主回路控制螺丝紧固、电阻管螺丝紧固及元件维修及更换失效元件; (八)各空气开关、极限开关检查、调整及更换元件; (九)限速器动作速度检查和清洁加油及部件更换; (十)绝缘电阻定期检查和故障排除及更换; (十一)开关门及门联锁、安全触板检查调整、门锁功能检查、调整,更换失效部件。整机运行试验; (十二)开关门电机整梳子、碳刷清洁、检查及更换; (十三)门滑块螺丝紧固及磨耗检查,更换失效元件; (十四)内外门机械和电气调整,消除噪音及更换失效元件; (十五)轿厢照明、厅外、轿内指层、指令、指示灯检查及更换失效元件; (十六)应急灯检查、电话检查及更换失效元件; (十七)整机开关性能检查调整及故障排除; (十八)厅门及轿门踏板、导轨清理、门导靴检查,更换失效部件; (十九)上下限位开关、极限开关、强迫减速开关安装尺寸、动作点及电气性能检查,更换失效元件; (二十)补偿链、曳引钢丝绳、限速器钢丝绳伸长情况检查、调整,磨损严重的更换; (二十一)厅门、撑架、对重的清扫除锈和螺丝紧固及更换; (二十二)钢片带清洁抹油、张力检查和调整,自然损坏的更换; (二十三)安全钳动作提拉力检查、安全钳系统的螺栓紧固及清洗,调整和可靠性试验及更换部件; (二十四)导靴磨耗情况、导靴安装尺寸调校,更换磨损严重的零配件; (二十五)随行电缆状况检查、感应器调整、隔磁板及感应器清理,更换失效元件及断股电缆; (二十六)井道内导轨压码、连接板、撑架各螺栓收紧及除锈,导轨测量矫正; (二十七)井道照明、限速器坠铊位置是否正常检查、调整,更换失效元件; (二十八)所有安全保护电气开关性能检查。更换失效元件; (二十九)底坑及机房卫生清洁; (三十)依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规定的其他工作内容。 八、责任及风险处理 (一)供应商在合同期内不得损坏采购人的任何公共设施,如果在维修过程中不慎损坏设施的,供应商应负责相应的责任。 (二)遇上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时,合同责任免除。 (三)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认可的以上条款对电梯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四)供应商应加强维修保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维修保养人员应遵守采购人各项相关制度,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维修保养人员在采购人工作时所发生的意外伤亡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采购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五)供应商维修保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现场病人私隐、通信安全、医疗保密和技术安全规范。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及安全防火工作,施工完毕及时清理现场。 (六)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提供电梯设备维修保养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人员职责和安全生产教育材料,并做好维修人员上岗前培训。 (七)除定期作业外,采购人不定期地电话询问或来人巡视。 (八)供应商在工作中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采购人有权解除维护合同,并由供应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九、付款方式和条件 1、服务费用按合同总金额每季度支付,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每季度结束后供应商于次月月初开具有效发票给采购人结算,并附上当季各月产生的有维修人员及主管科室负责人双方签名确认的《每日巡查记录表》、《维修保养记录登记表》(以月为单位整理好)、当季各月的《电梯状况报告》、当季各月的《月度各使用科室的维修保养服务满意度考核评分表情况汇总及回复》,《次月提高服务质量方案》。 2、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付款。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供应商均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十、服务质量考核 (一)每月服务费按每台电梯月开机率达标情况计算,开机率情况统计由合同双方签名确认为准。单台电梯当月开机率达90%以上的且当月履约满意度调查达80分以上,全额支付服务费;单台电梯当月开机率达不到90%,扣罚600元/台,在当月服务费中扣减,以此类推。如同一台电梯连续两个月开机率达不到90%以上的,扣罚合同约定该台电梯的两个月服务费总额的100%;如同一台电梯连续三个月开机率达不到90%以上,供应商除扣罚合同约定该台电梯的三个月服务费总额的100%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供应商应全力配合院方履行合同约定,如当月履约满意度调查得分达不到80分或以上的,采购人将对供应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扣罚500元/次;第三次,双倍扣罚,若超过三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合同到期或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时,供应商在无违反本项目合同约定情况下,供应商应会同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检查相关服务内容,如通过检查,则采购人把合同最后一季度款支付;如未通过检查,供应商应按本项目服务要求完成,直至通过检查后,采购人方可把合同最后一季度款支付。 十一、违约责任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且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供应商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未按时完成保养工作,使采购人的工作被迫终止并造成损失的,以合同总额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及侵权损害赔偿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4、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采购人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二、合同终止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合同终止: 1.在合同服务期内,因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而由此导致毁损并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项目合同的。 (二)其他事宜,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供应商需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资质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3月30日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麦先生 13600318484
采购单位: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附属杏坛医院
2023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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