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丁兰集综合物流园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丁兰集综合物流园已由 丰县行政审批局 以丰行审备【2021】4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晟达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县丁兰集综合物流园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丰县火车站北侧,北至和源路,西至汉阳路,东至丁兰集。
2.1.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03873.33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楼、1#~4#仓库、变配电所、变电所、大门和门卫、围墙、卫生间、地下消防水池、非机动车棚等配套建筑工程以及道路硬化和停车场、活动场地、给排水和消防管网、路灯照明、强电及弱电智能化工程、交通设施、景观绿化、环卫设施、土方工程等配套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8635平方米,总承包合同估算价约38947万元。
2.1.3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工期要求:3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其中:
2.1.4.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成果(含绿色建筑等)必须通过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和抗震审查并获得相关手续。
2.1.4.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4.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丰县丁兰集综合物流园规划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直至达到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接驳条件、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使工程项目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并交付招标人使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3.1 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商住楼、住宅楼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商住楼、住宅楼除外)施工总承包业绩;
③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商住楼、住宅楼除外)设计业绩。
注: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面积以签订的合同上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委托设计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委托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面积以签订的合同上面积为准。
③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如以上材料未体现面积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商住楼、住宅楼除外)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商住楼、住宅楼除外)并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商住楼、住宅楼除外)并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商住楼、住宅楼除外)并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面积以签订的合同上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②提供设计业绩、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委托设计合同(或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委托设计合同(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面积以签订的合同上面积为准。
③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如以上材料未体现面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名字及担任职务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5.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5.2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5.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建造师要求)必须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6.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监理工程师要求),须未在其他在监项目上从业。
3.6.4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5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信用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89203279、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6.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3.6.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2月9日09时 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9日 09 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县晟达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丰县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处交通大楼
联 系 人:王雪颖
电 话: 159513573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筑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7号楼8层
联 系 人:史婷婷
电 话:13365285979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