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万庄盛景小区周边道路工程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65375001G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13699174511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东0317-21210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万庄盛景小区周边道路工程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万庄盛景小区周边道路工程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项目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中铁沧州新华南部城市更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万庄盛景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包含:万庄子北路(万生西街—海丰大道)、万庄子南路(万生西街—海丰大道)、万生西街(万庄子北路—万庄子南路)道路工程,项目用地面积:17936平方米(约26.90亩),土地均已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正在办理供地手续,道路断面形式依据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

2.2 采购范围:万庄盛景小区周边道路工程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完成止

2.4 工程地点:万庄盛景小区

2.5 质量要求:满足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要求: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响应,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913日至20249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办事处(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714室)获取采购文件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 谈判文件500/份,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9 20 14 30分,地点为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712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沧州新华南部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京贵中心5号楼

联系人:杨先生

  话:13699174511

 

采购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714

联系人:张东 刘国忠、郭明亮

  话:0317-212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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