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沽源县公鸡淖湿地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第十三标段(游客中心一、游客中心二、山体绿化及其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5579001B01 | ||||||||||||||||||||||||||||||||||||||||||||||
招标内容: | |||||||||||||||||||||||||||||||||||||||||||||||
【沽源县公鸡淖湿地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第十三标段(游客中心一、游客中心二、山体绿化及其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沽源县公鸡淖湿地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第十三标段(游客中心一、游客中心二、山体绿化及其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监理已由 沽源县行政审批局以沽行审立字[2023]14号、沽行审招核字[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3900.25m2,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游客接待中心一、游客接待中心二、巡护点一至五、山体绿化及其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沽源县公鸡淖周边。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完毕止。
项目名称:沽源县公鸡淖湿地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第十三标段(游客中心一、游客中心二、山体绿化及其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质量要求:合格。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31 09:00至2025-01-07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22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ztb.com/)、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招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中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监理大纲进行“盲评”。 投诉受理部门:张家口市沽源县住房和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电话:0313-5812176,电子邮箱:gyxzjjbgs@163.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沽源县公鸡淖湿地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第十三标段(游客中心一、游客中心二、山体绿化及其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付费主体:投标人 收费金额(元):800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地址:沽源县平定堡镇西围子中环路大街20号,联系人:胡浩宇,电话:13513138549,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卜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聚合一街5号院9号楼1层1433,联系人:赵张会,电话:010-58769133。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沽源县住房和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电话:0313-5812176 电子邮箱:gyxzjjbgs@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