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虫雷)岗变电站迁建工程项目基坑支护和主体变形监测服务
金额
93.8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3.84万元
招标联系人龚先生0757-8630138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紫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小姐0757-823215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8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新(虫雷)岗变电站迁建工程项目基坑支护和主体变形监测服务已由 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虫雷)岗变电站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和主体变形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佛山市南海区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桂澜北路与海五路交叉口西北角。
2.2 项目建设规模:场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北侧邻海六路,南侧为海五路,东侧紧邻桂澜北路,西侧紧邻现有的220kV虫雷岗变电站。项目用地面积12290.1平方米。拟建一栋配电装置楼(五层)和一栋输变电工区大楼(二十一层),其下设有两层地下室,北侧设有蓄水池,场地现状地面标高约3.0m(采用绝对标高,下同),基坑开挖考虑承台深度影响,基坑底标高-7.25~-7.65m,基坑支护深度10.25~10.65m。蓄水池坑中坑的基底标高为-3.70m,支护深度为6.70m,基坑周长约405.5米,基坑面积约9113.78平方米。具体详见基坑支护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
2.3 服务期限:基坑支护监测自土方开挖之日起至本项目深基坑回填施工结束止,合同服务期暂定为10个月,具体开始监测时间以委托人的通知或要求为准;主体变形监测自地下室完工开始至主体完工且沉降稳定为止。
2.4招标内容:新(虫雷)岗变电站迁建工程项目基坑支护和主体变形监测服务,具体内容以基坑支护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2.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预算价为938410.99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44569.89元。
2.6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管理办法》、《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等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我市有关管理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基坑监测和主体变形监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符合①或②或③项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③投标人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投标时如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资格”截图(截图须显示资质在有效期内))
4.2.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变形监测(或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和沉降)、结构应力监测、地下水位监测】,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应为“深基坑第三方监测企业 ”。
4.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或 以上级)职称。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注: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3楼广东紫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3楼广东紫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电话:0757-82321533 联系人:郭小姐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现金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单位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5.3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止(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的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广东紫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28日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紫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3楼)。
7.3投标人须派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4,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实施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紫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ihui.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投标截止10天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10.2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紫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ihui.cn/)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广东紫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ihui.cn/)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新(虫雷)岗变电站迁建工程项目基坑支护和主体变形监测服务已由 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虫雷)岗变电站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和主体变形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佛山市南海区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桂澜北路与海五路交叉口西北角。
2.2 项目建设规模:场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北侧邻海六路,南侧为海五路,东侧紧邻桂澜北路,西侧紧邻现有的220kV虫雷岗变电站。项目用地面积12290.1平方米。拟建一栋配电装置楼(五层)和一栋输变电工区大楼(二十一层),其下设有两层地下室,北侧设有蓄水池,场地现状地面标高约3.0m(采用绝对标高,下同),基坑开挖考虑承台深度影响,基坑底标高-7.25~-7.65m,基坑支护深度10.25~10.65m。蓄水池坑中坑的基底标高为-3.70m,支护深度为6.70m,基坑周长约405.5米,基坑面积约9113.78平方米。具体详见基坑支护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
2.3 服务期限:基坑支护监测自土方开挖之日起至本项目深基坑回填施工结束止,合同服务期暂定为10个月,具体开始监测时间以委托人的通知或要求为准;主体变形监测自地下室完工开始至主体完工且沉降稳定为止。
2.4招标内容:新(虫雷)岗变电站迁建工程项目基坑支护和主体变形监测服务,具体内容以基坑支护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2.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预算价为938410.99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44569.89元。
2.6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管理办法》、《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等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我市有关管理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基坑监测和主体变形监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符合①或②或③项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③投标人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投标时如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资格”截图(截图须显示资质在有效期内))
4.2.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变形监测(或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和沉降)、结构应力监测、地下水位监测】,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应为“深基坑第三方监测企业 ”。
4.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或 以上级)职称。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注: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3楼广东紫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3楼广东紫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电话:0757-82321533 联系人:郭小姐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现金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单位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5.3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止(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的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广东紫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28日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紫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3楼)。
7.3投标人须派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4,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实施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紫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ihui.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投标截止10天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10.2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紫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ihui.cn/)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广东紫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ihui.cn/)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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