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1#-8#展厅及登陆厅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3〕1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广睿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一标段1#-8#展厅及登陆厅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1#-8#展厅及登陆厅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2.2项目编号:HKG-JS-202407158
2.3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为郑州航空港广睿实业有限公司郑州新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一标段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南水北调干渠以东、迎宾大道以南、会展路以西。包括登录厅、1#-8#展厅,以及展厅之间的连接厅、公共连廊、室外工程,地下主要建设地下车库、设备机房等,电梯28台;具体参数详见电梯技术规格及要求。
2.4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1#-8#展厅及登陆厅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电梯设备相关采购、供货、安装服务(含脚手架的搭建和拆除及临时开梯)、调试运行、运输、装卸、二次搬运、验收、培训、维护保修保养、保险、井道改造及零星施工、深化设计等服务,并通过项目所在地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维修检测服务。
2.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6交货及安装期: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收到书面生产加工通知后45日历天内到场;
安装期: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自招标人通知安装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安装(含安装调试及交工验收手续)。
2.7质保期:电梯安装服务完成,取得电梯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两年。其中:电梯主要部件(曳引机、门机、控制柜、安全钳和轿厢限速器)质保期按投标函附录执行。
2.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电梯设备制造商或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其代理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注: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若同时参与,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08月07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书面承诺】。
(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官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广睿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7楼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371-560837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系人:段明涛、乔天麒
电话:0371-68865936
邮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86199628
2024年07月15日
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3〕1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广睿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一标段1#-8#展厅及登陆厅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1#-8#展厅及登陆厅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2.2项目编号:HKG-JS-202407158
2.3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为郑州航空港广睿实业有限公司郑州新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一标段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南水北调干渠以东、迎宾大道以南、会展路以西。包括登录厅、1#-8#展厅,以及展厅之间的连接厅、公共连廊、室外工程,地下主要建设地下车库、设备机房等,电梯28台;具体参数详见电梯技术规格及要求。
2.4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1#-8#展厅及登陆厅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电梯设备相关采购、供货、安装服务(含脚手架的搭建和拆除及临时开梯)、调试运行、运输、装卸、二次搬运、验收、培训、维护保修保养、保险、井道改造及零星施工、深化设计等服务,并通过项目所在地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维修检测服务。
2.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6交货及安装期: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收到书面生产加工通知后45日历天内到场;
安装期: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自招标人通知安装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安装(含安装调试及交工验收手续)。
2.7质保期:电梯安装服务完成,取得电梯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两年。其中:电梯主要部件(曳引机、门机、控制柜、安全钳和轿厢限速器)质保期按投标函附录执行。
2.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电梯设备制造商或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其代理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注: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若同时参与,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08月07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书面承诺】。
(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官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广睿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7楼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371-560837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系人:段明涛、乔天麒
电话:0371-68865936
邮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86199628
2024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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