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孟知祥墓文物本体周边文物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38.2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82020000995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28-81707888
中标公司洛阳鼎原勘探有限公司38.2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一、项目编号
5101082020000995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孟知祥墓文物本体周边文物调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洛阳鼎原勘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洛阳市瀍河区新街新房家园3-8楼1-502号
中标(成交)金额 382,8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孟知祥墓文物本体周边文物调查项目。服务范围:孟知祥墓文物本体周边文物调查项目考古勘探服务。考古勘探面积:孟知祥墓主体周边区域,保护范围外扩10米,考古勘探面积为6247平方米;排水管道周边区域,考古勘探面积为1078平方米;合计7325平方米。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安排,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承担考古前期勘探服务工作,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双方合同内容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服务采购人针对项目的工作安排。2、供应商必须加强文物安全管理,落实保证出土文物和资料的绝对安全。出土的各类文物标本,不得私自携离、截留和倒卖。工地勘探出土的遗物及标本待报告整理完毕后,由采购人委派专人进行接收。3、项目的考古勘探和资料整理工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完成勘探报告的编写工作。4、考古工作实施考古项目负责人制。供应商服务人员的安全、食宿等日常和后勤工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安排,采购人不负责组织。5、按照《文物法》、《考古发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文物考古工作的特殊性,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工作人员必须全程实际参与本项目。6、供应商需设有固定的服务电话,以便及时响应采购人的考古勘探需求。服务时间:供应商应在进场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勘探工作,并在勘探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勘探范围图、勘探过程描述、地层遗迹描述、主要收获(价值初判)、遗迹定位测量图、工作过程照片、相关建议等)。若遇不可抗拒因素(雨雪、重要考古发现、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等),经采购人确认后工期可顺延。服务标准: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业规范和程序。2、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业规范和程序。3、供应商须对其所出具的成果保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调查、审核等约定,不得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不得擅自将工作中取得的文物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易立(磋商小组组长)、张雪芬、王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5%进行收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574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品目为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万元。2、计划备案表号:(2020)0984号。3、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4356267。4、供应商信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5、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附件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成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同乐社区六组熊猫体育公园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4304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8栋17层1707号(光华中心A座1707)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邹女士;联系电话:028-81707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邹女士
    电话: 028-817078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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