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财经大学部分房产出租底价评估服务项目比价公告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京财经大学就6套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411.75平方米)和79个地下车位进行年租金评估服务比价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承办部门: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服务内容:对学校拟出租的服务用房进行年租金评估。
注:福——福建路校区;仙——仙林校区。
三、项目预算:1.60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期限与付款: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评估服务,出具相关报告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密封处加盖公章于2023年3月13日下午4时前寄送至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行政楼418室。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25-86718584、13913998966)。
六、响应供货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其他事项
1.有效报价供应商须满3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较早原则确定)。
2.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解后向他人转包。
3.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均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内容与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以合同文本为准。
附件一:南京财经大学部分房产出租底价评估服务项目报价单
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9日
一、承办部门: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服务内容:对学校拟出租的服务用房进行年租金评估。
2023年需重新招租校内生活配套服务用房 | ||||||
序号 | 地 点 | 原经营项目 | 使用面积(㎡) | 目前租金(万元) | 合同到期日 | 拟招租业态 |
1 | 仙中1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 45 | 14.4375 | 2023/11/19 | 通信 |
2 | 仙中3 | 原南京银行 | 30 | 美业 | ||
3 | 仙中7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33 | 8.58 | 2023/2/28 | 通信 |
4 | 仙北8 | 中国移动(北苑) | 90 | 20.394 | 2023/2/28 | 通信 |
5 | 仙西7 | 南京健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156.75 | 20.60 | 2023/4/30 | 全球知名大型咖啡连锁店 |
6 | 福建路校区1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57 | 12.10 | 2023/4/30 | 通信 |
2023年需重新招租车位 | ||||||
1 | 花园路5号小区 | 南京市花园路5号地下小型车位(3个) | 9㎡/个 | 含税租金、含车位管理费 | ||
2 | 花园路5号小区 | 南京市花园路5号地下标准车位(74个) | 12.5㎡/个 | 含税租金、含车位管理费 | ||
3 | 花园路5号小区 | 南京市花园路5号地下子母车位(2个) | 18㎡/个 | 含税租金、含车位管理费 |
注:福——福建路校区;仙——仙林校区。
三、项目预算:1.60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期限与付款: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评估服务,出具相关报告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密封处加盖公章于2023年3月13日下午4时前寄送至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行政楼418室。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25-86718584、13913998966)。
六、响应供货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其他事项
1.有效报价供应商须满3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较早原则确定)。
2.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解后向他人转包。
3.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均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内容与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以合同文本为准。
附件一:南京财经大学部分房产出租底价评估服务项目报价单
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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