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4101601416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24101601416 采购方式 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0-19 22:54: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4-10-21 22:54: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矿用一氧化碳传感器

GTH1000

27


2024-11-20 00:00:00

煤矿用高浓度激光甲烷传感器

GJG100J(A)

10


2024-11-20 00:00:00

矿用双向风速温度传感器

GFXW20/60(A)

12


2024-11-20 00:00:00

井下远程断电馈电器

KDG1140(A)

15


2024-11-20 00:00:00

粉尘浓度传感器

GCG1000Z

4


2024-11-20 00:00:00

矿用风筒风量开关传感器

GFT50

7


2024-11-20 00:00:00

矿用风门开闭状态传感器

GFK50

20


2024-11-20 00:00:00

煤矿用本安型声光报警器

KXB18(A)

20


2024-11-20 00:00:00

煤矿用设备开停传感器

GKT3L(B)

15


2024-11-20 00:00:00

矿用氧气传感器

GYH25(A)

8


2024-11-20 00:00:00

矿用本安型分站电池

KJ370-F(B)

20


2024-11-20 00:00:00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

KDW660/24B(A)

10


2024-11-20 00:00:00

矿用本安型分站

KJ370-F(B)

8


2024-11-20 00:00:00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晋中市和顺县北李阳村阳泉煤业集团长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他运杂费,即包到价,注明报价税率。 二、 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三、售后服务: 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须免费保修或更换,如果仍无法满足使用方的要求,将取消供货资格,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全部由供货方承担 。 四、供货时间规定: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按要求送货 。 五、付款方式;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挂账,甲方依据自身经营状况,最迟两年内以现汇、承兑或信用证等方式结清合同货款。如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暂停其货款支付直至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挂账完成为止。每笔挂账金额扣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由甲方采购部门办理质保金转应付账款手续,且经甲方验收认可后陆续支付给乙方(不计利息)。乙方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甲方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六、运输方式;出卖人严格按照与买受人约定的送货时间,将物资运输至指定地点,卸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出卖人负责卸货并负担所有费用。 七、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必需签定《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 八、中选方案:按整包中选。 九、违约责任:1.若出卖人不能按时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0.5%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出卖人支付该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并不能免除出卖人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2.出卖人延迟交货3日的,买受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按本条第一款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3.在合同履行期间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免费及时修理、更换,出卖人拒不进行维修、更换或者经维修、更换无法达到买受人使用目的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返还货款并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4.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转让债权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5.出卖人违约的,买受人有权从与出卖人发生的任何一笔应付账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 十、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 平台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 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 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十一、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 jnkgwzcgjd@163.com、南煤集团监督电话:0353-2189241、 南煤集团监督邮箱:nmjtwzgyjd@163.com 十二、合同签订主体:阳泉煤业集团长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四、技术条款:
见附件管理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需要生产厂家及代理商(授权最少一年,必须在经营范围内)
七、资质要求: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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