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股份公司办公楼屋面防水等修缮项目(八钢设备工程部)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 | BDZX2022060075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采购员 |
郑朝辉
|
联系电话 |
0991-3893124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2-07-04T11:00:00.000+08: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2-07-04T14:00:00.000+08: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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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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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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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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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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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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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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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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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202206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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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办公楼屋面防水等修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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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办公楼屋面防水等修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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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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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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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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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价:30万元(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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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 执行报价单和合同条款。
四、技术条款: 执行技术协议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300万元
六、报名要求:一、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安全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授权要求;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同时满足,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报名。资质证照原件须经年检合格。 四、其他要求: 凡提交报价的投标人,认为对我方上传的技术协议完全响应。五、八钢工程类合格供应商。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模板定稿)大中修合同20220128.xlsx(模板定稿)大中修合同20220128.xlsx
股份办公楼屋面防水等修缮.pdf股份办公楼屋面防水等修缮.pdf
股份公司办公楼屋面防水等修缮项目报价单.xlsx股份公司办公楼屋面防水等修缮项目报价单.xlsx
报价地址:
https://www.obei.com.cn/obei-web-ec-ego/ego/rfq/deploy/egoBusinessOpportunity.html#/id=3b890e1156914e20a92f716b865cceca/rfqMethod=RAQ/orgCode=UK5150/statusFla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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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修工程项目合同 | 大中修工程项目合同 | 大中修工程项目合同 | 大中修工程项目合同 | 大中修工程项目合同 | 大中修工程项目合同 | 大中修工程项目合同 |
合同编号 | 合同编号 | 项目编号 | ||||
发包方 | 发包方 | 发包方项目负责人 | ||||
承包方 | 承包方 | 承包方项目负责人 |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
工程内容 | 工程内容 | |||||
承包方式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 | 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 | 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 | 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 | 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 |
质量标准 | 质量标准 | 执行相关的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执行相关的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执行相关的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执行相关的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执行相关的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开工日期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详见承揽工程内容一览表\n(技术协议) | 详见承揽工程内容一览表\n(技术协议) | ||
合同价款\n(万元) | 合同价款\n(万元) | 保修金额 | 保修期限 | 年(大写) | ||
结算方式: 根据发包方式、结算方式选择正确的字母填入括号中,明确双方约定的结算原则 | 结算方式: 根据发包方式、结算方式选择正确的字母填入括号中,明确双方约定的结算原则 | 1.发包方式:A.招(议)标发包,B.其他方式发包( ) \n2.结算方式:A.最高限价, B.固定总价,C.固定单价,D.暂定价( ) \n双方约定结算原则: | 1.发包方式:A.招(议)标发包,B.其他方式发包( ) \n2.结算方式:A.最高限价, B.固定总价,C.固定单价,D.暂定价( ) \n双方约定结算原则: | 1.发包方式:A.招(议)标发包,B.其他方式发包( ) \n2.结算方式:A.最高限价, B.固定总价,C.固定单价,D.暂定价( ) \n双方约定结算原则: | 1.发包方式:A.招(议)标发包,B.其他方式发包( ) \n2.结算方式:A.最高限价, B.固定总价,C.固定单价,D.暂定价( ) \n双方约定结算原则: | 1.发包方式:A.招(议)标发包,B.其他方式发包( ) \n2.结算方式:A.最高限价, B.固定总价,C.固定单价,D.暂定价( ) \n双方约定结算原则: |
发包方驻地代表 | 发包方驻地代表 | 承包方驻地代表 | ||||
工程款支付 | 工程款支付 | 根据本合同补充条款第22项及发包方财务经营情况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并结算,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审批后资金计划支付结算款。 | 根据本合同补充条款第22项及发包方财务经营情况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并结算,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审批后资金计划支付结算款。 | 根据本合同补充条款第22项及发包方财务经营情况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并结算,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审批后资金计划支付结算款。 | 根据本合同补充条款第22项及发包方财务经营情况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并结算,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审批后资金计划支付结算款。 | 根据本合同补充条款第22项及发包方财务经营情况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并结算,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审批后资金计划支付结算款。 |
保修金支付 | 保修金支付 | 保修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保修金(无息)。 | 保修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保修金(无息)。 | 保修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保修金(无息)。 | 保修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保修金(无息)。 | 保修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保修金(无息)。 |
工期延误 | 工期延误 |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
补充\n条款 | 1、双方除遵守执行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和执行八钢有关工程管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绿化、道路的管理办法、规定和制度。\n2、为保证各方的安全,承包方必须在开工前与发包方项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全责。发包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工厂生产)进行安全交底,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施工。\n3、承包方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将相关资料报八钢安全保卫部审核通过,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按已审定的方案实施。进行爆破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n4、为有效利用资源,承包方必须清理出拆除、挖掘工程中的废旧金属,协助发包方交八钢废钢库。\n5、双方均不得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各种杂物和垃圾。承包方在施工时,应防止各类油脂落地而污染环境,并将废弃油脂类按发包方要求处理。\n6、承包方在使用水、电前,必须在八钢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n7、承包方在施工场地必须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的措施。\n8、为避免粉尘抛洒污染环境而受到相关处罚,承包方的车辆在运输土方、砂、石等带有粉尘材料、物品时必须覆盖。\n9、承包方在施工时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生活区昼间小于55dB,夜间小于45dB,工业区厂界内小于70dB。生活区高考期间及0:00至9:00期间禁止有噪音污染环境的施工。\n10、承包方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n11、承包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移植绿地、树木、道路前,必须经发包方绿化管理单位或运输管理部门审批通过。\n12、承包方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且必须穿戴本企业工装。\n13、本工程在质量监督全过程中,承包方未按八钢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设备检修职能部门管理要求执行或整改的,依据八钢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及《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中相应规定评价考核,结算时核减。\n14、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一经查实发生转包情况,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n15、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八钢公司《现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1)设备检修必须执行“三不落地”原则:上线新品备件不落地储存,下线旧品备件不落地存放,检修油污、污物不落地。2)检修前需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工作,检修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3)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设备设施原有的各类安全防护罩不缺、防护栏杆不缺、保温设施不缺、安全连锁保护功能不缺;检修结束后设备必须见本色;当日检修工作完成后,要做到: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物料(工件)未摆放整齐不走,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4)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十不准”规定。5)工程建设或检修作业项目在开工前如需占用其他场地、绿化带及临时设施的需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审核。6)检修施工结束后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同结算手续。7)凡进入八钢公司所属厂区的外协单位或个人,违反《现场管理办法》(含附录A、B)相关规定的,依据《现场管理办法》4.7.4条款规定考核2000-10000元/次,在合同结算时依据考核通知单扣除。\n16、承包方施工队伍应确保人员稳定,发包方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评价考核,在合同结算时核减。 | 1、双方除遵守执行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和执行八钢有关工程管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绿化、道路的管理办法、规定和制度。\n2、为保证各方的安全,承包方必须在开工前与发包方项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全责。发包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工厂生产)进行安全交底,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施工。\n3、承包方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将相关资料报八钢安全保卫部审核通过,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按已审定的方案实施。进行爆破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n4、为有效利用资源,承包方必须清理出拆除、挖掘工程中的废旧金属,协助发包方交八钢废钢库。\n5、双方均不得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各种杂物和垃圾。承包方在施工时,应防止各类油脂落地而污染环境,并将废弃油脂类按发包方要求处理。\n6、承包方在使用水、电前,必须在八钢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n7、承包方在施工场地必须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的措施。\n8、为避免粉尘抛洒污染环境而受到相关处罚,承包方的车辆在运输土方、砂、石等带有粉尘材料、物品时必须覆盖。\n9、承包方在施工时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生活区昼间小于55dB,夜间小于45dB,工业区厂界内小于70dB。生活区高考期间及0:00至9:00期间禁止有噪音污染环境的施工。\n10、承包方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n11、承包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移植绿地、树木、道路前,必须经发包方绿化管理单位或运输管理部门审批通过。\n12、承包方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且必须穿戴本企业工装。\n13、本工程在质量监督全过程中,承包方未按八钢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设备检修职能部门管理要求执行或整改的,依据八钢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及《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中相应规定评价考核,结算时核减。\n14、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一经查实发生转包情况,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n15、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八钢公司《现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1)设备检修必须执行“三不落地”原则:上线新品备件不落地储存,下线旧品备件不落地存放,检修油污、污物不落地。2)检修前需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工作,检修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3)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设备设施原有的各类安全防护罩不缺、防护栏杆不缺、保温设施不缺、安全连锁保护功能不缺;检修结束后设备必须见本色;当日检修工作完成后,要做到: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物料(工件)未摆放整齐不走,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4)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十不准”规定。5)工程建设或检修作业项目在开工前如需占用其他场地、绿化带及临时设施的需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审核。6)检修施工结束后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同结算手续。7)凡进入八钢公司所属厂区的外协单位或个人,违反《现场管理办法》(含附录A、B)相关规定的,依据《现场管理办法》4.7.4条款规定考核2000-10000元/次,在合同结算时依据考核通知单扣除。\n16、承包方施工队伍应确保人员稳定,发包方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评价考核,在合同结算时核减。 | 1、双方除遵守执行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和执行八钢有关工程管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绿化、道路的管理办法、规定和制度。\n2、为保证各方的安全,承包方必须在开工前与发包方项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全责。发包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工厂生产)进行安全交底,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施工。\n3、承包方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将相关资料报八钢安全保卫部审核通过,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按已审定的方案实施。进行爆破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n4、为有效利用资源,承包方必须清理出拆除、挖掘工程中的废旧金属,协助发包方交八钢废钢库。\n5、双方均不得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各种杂物和垃圾。承包方在施工时,应防止各类油脂落地而污染环境,并将废弃油脂类按发包方要求处理。\n6、承包方在使用水、电前,必须在八钢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n7、承包方在施工场地必须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的措施。\n8、为避免粉尘抛洒污染环境而受到相关处罚,承包方的车辆在运输土方、砂、石等带有粉尘材料、物品时必须覆盖。\n9、承包方在施工时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生活区昼间小于55dB,夜间小于45dB,工业区厂界内小于70dB。生活区高考期间及0:00至9:00期间禁止有噪音污染环境的施工。\n10、承包方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n11、承包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移植绿地、树木、道路前,必须经发包方绿化管理单位或运输管理部门审批通过。\n12、承包方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且必须穿戴本企业工装。\n13、本工程在质量监督全过程中,承包方未按八钢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设备检修职能部门管理要求执行或整改的,依据八钢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及《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中相应规定评价考核,结算时核减。\n14、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一经查实发生转包情况,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n15、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八钢公司《现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1)设备检修必须执行“三不落地”原则:上线新品备件不落地储存,下线旧品备件不落地存放,检修油污、污物不落地。2)检修前需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工作,检修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3)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设备设施原有的各类安全防护罩不缺、防护栏杆不缺、保温设施不缺、安全连锁保护功能不缺;检修结束后设备必须见本色;当日检修工作完成后,要做到: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物料(工件)未摆放整齐不走,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4)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十不准”规定。5)工程建设或检修作业项目在开工前如需占用其他场地、绿化带及临时设施的需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审核。6)检修施工结束后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同结算手续。7)凡进入八钢公司所属厂区的外协单位或个人,违反《现场管理办法》(含附录A、B)相关规定的,依据《现场管理办法》4.7.4条款规定考核2000-10000元/次,在合同结算时依据考核通知单扣除。\n16、承包方施工队伍应确保人员稳定,发包方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评价考核,在合同结算时核减。 | 1、双方除遵守执行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和执行八钢有关工程管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绿化、道路的管理办法、规定和制度。\n2、为保证各方的安全,承包方必须在开工前与发包方项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全责。发包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工厂生产)进行安全交底,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施工。\n3、承包方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将相关资料报八钢安全保卫部审核通过,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按已审定的方案实施。进行爆破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n4、为有效利用资源,承包方必须清理出拆除、挖掘工程中的废旧金属,协助发包方交八钢废钢库。\n5、双方均不得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各种杂物和垃圾。承包方在施工时,应防止各类油脂落地而污染环境,并将废弃油脂类按发包方要求处理。\n6、承包方在使用水、电前,必须在八钢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n7、承包方在施工场地必须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的措施。\n8、为避免粉尘抛洒污染环境而受到相关处罚,承包方的车辆在运输土方、砂、石等带有粉尘材料、物品时必须覆盖。\n9、承包方在施工时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生活区昼间小于55dB,夜间小于45dB,工业区厂界内小于70dB。生活区高考期间及0:00至9:00期间禁止有噪音污染环境的施工。\n10、承包方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n11、承包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移植绿地、树木、道路前,必须经发包方绿化管理单位或运输管理部门审批通过。\n12、承包方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且必须穿戴本企业工装。\n13、本工程在质量监督全过程中,承包方未按八钢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设备检修职能部门管理要求执行或整改的,依据八钢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及《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中相应规定评价考核,结算时核减。\n14、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一经查实发生转包情况,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n15、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八钢公司《现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1)设备检修必须执行“三不落地”原则:上线新品备件不落地储存,下线旧品备件不落地存放,检修油污、污物不落地。2)检修前需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工作,检修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3)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设备设施原有的各类安全防护罩不缺、防护栏杆不缺、保温设施不缺、安全连锁保护功能不缺;检修结束后设备必须见本色;当日检修工作完成后,要做到: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物料(工件)未摆放整齐不走,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4)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十不准”规定。5)工程建设或检修作业项目在开工前如需占用其他场地、绿化带及临时设施的需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审核。6)检修施工结束后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同结算手续。7)凡进入八钢公司所属厂区的外协单位或个人,违反《现场管理办法》(含附录A、B)相关规定的,依据《现场管理办法》4.7.4条款规定考核2000-10000元/次,在合同结算时依据考核通知单扣除。\n16、承包方施工队伍应确保人员稳定,发包方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评价考核,在合同结算时核减。 | 1、双方除遵守执行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和执行八钢有关工程管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绿化、道路的管理办法、规定和制度。\n2、为保证各方的安全,承包方必须在开工前与发包方项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全责。发包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工厂生产)进行安全交底,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施工。\n3、承包方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将相关资料报八钢安全保卫部审核通过,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按已审定的方案实施。进行爆破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n4、为有效利用资源,承包方必须清理出拆除、挖掘工程中的废旧金属,协助发包方交八钢废钢库。\n5、双方均不得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各种杂物和垃圾。承包方在施工时,应防止各类油脂落地而污染环境,并将废弃油脂类按发包方要求处理。\n6、承包方在使用水、电前,必须在八钢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n7、承包方在施工场地必须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的措施。\n8、为避免粉尘抛洒污染环境而受到相关处罚,承包方的车辆在运输土方、砂、石等带有粉尘材料、物品时必须覆盖。\n9、承包方在施工时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生活区昼间小于55dB,夜间小于45dB,工业区厂界内小于70dB。生活区高考期间及0:00至9:00期间禁止有噪音污染环境的施工。\n10、承包方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n11、承包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移植绿地、树木、道路前,必须经发包方绿化管理单位或运输管理部门审批通过。\n12、承包方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且必须穿戴本企业工装。\n13、本工程在质量监督全过程中,承包方未按八钢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设备检修职能部门管理要求执行或整改的,依据八钢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及《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中相应规定评价考核,结算时核减。\n14、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一经查实发生转包情况,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n15、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八钢公司《现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1)设备检修必须执行“三不落地”原则:上线新品备件不落地储存,下线旧品备件不落地存放,检修油污、污物不落地。2)检修前需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工作,检修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3)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设备设施原有的各类安全防护罩不缺、防护栏杆不缺、保温设施不缺、安全连锁保护功能不缺;检修结束后设备必须见本色;当日检修工作完成后,要做到: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物料(工件)未摆放整齐不走,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4)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十不准”规定。5)工程建设或检修作业项目在开工前如需占用其他场地、绿化带及临时设施的需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审核。6)检修施工结束后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同结算手续。7)凡进入八钢公司所属厂区的外协单位或个人,违反《现场管理办法》(含附录A、B)相关规定的,依据《现场管理办法》4.7.4条款规定考核2000-10000元/次,在合同结算时依据考核通知单扣除。\n16、承包方施工队伍应确保人员稳定,发包方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评价考核,在合同结算时核减。 | 1、双方除遵守执行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和执行八钢有关工程管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绿化、道路的管理办法、规定和制度。\n2、为保证各方的安全,承包方必须在开工前与发包方项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全责。发包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工厂生产)进行安全交底,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施工。\n3、承包方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将相关资料报八钢安全保卫部审核通过,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按已审定的方案实施。进行爆破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n4、为有效利用资源,承包方必须清理出拆除、挖掘工程中的废旧金属,协助发包方交八钢废钢库。\n5、双方均不得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各种杂物和垃圾。承包方在施工时,应防止各类油脂落地而污染环境,并将废弃油脂类按发包方要求处理。\n6、承包方在使用水、电前,必须在八钢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n7、承包方在施工场地必须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的措施。\n8、为避免粉尘抛洒污染环境而受到相关处罚,承包方的车辆在运输土方、砂、石等带有粉尘材料、物品时必须覆盖。\n9、承包方在施工时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生活区昼间小于55dB,夜间小于45dB,工业区厂界内小于70dB。生活区高考期间及0:00至9:00期间禁止有噪音污染环境的施工。\n10、承包方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n11、承包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移植绿地、树木、道路前,必须经发包方绿化管理单位或运输管理部门审批通过。\n12、承包方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且必须穿戴本企业工装。\n13、本工程在质量监督全过程中,承包方未按八钢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设备检修职能部门管理要求执行或整改的,依据八钢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及《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中相应规定评价考核,结算时核减。\n14、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一经查实发生转包情况,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n15、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八钢公司《现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1)设备检修必须执行“三不落地”原则:上线新品备件不落地储存,下线旧品备件不落地存放,检修油污、污物不落地。2)检修前需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工作,检修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3)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设备设施原有的各类安全防护罩不缺、防护栏杆不缺、保温设施不缺、安全连锁保护功能不缺;检修结束后设备必须见本色;当日检修工作完成后,要做到: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物料(工件)未摆放整齐不走,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4)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十不准”规定。5)工程建设或检修作业项目在开工前如需占用其他场地、绿化带及临时设施的需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审核。6)检修施工结束后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同结算手续。7)凡进入八钢公司所属厂区的外协单位或个人,违反《现场管理办法》(含附录A、B)相关规定的,依据《现场管理办法》4.7.4条款规定考核2000-10000元/次,在合同结算时依据考核通知单扣除。\n16、承包方施工队伍应确保人员稳定,发包方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评价考核,在合同结算时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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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n条款 | \n17、承包方工程完工后,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的评价结果考核供应商,合同结算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0分以上不考核;80-7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0.5%考核;70-6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1%考核;60分以下结算时按结算额的5%考核。\n18、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自治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要求,承包方须及时配合发包方签订供应商年度承诺书,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须按要求及时缴纳。承包方不得拖欠工程款、设备款,若有发生,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承包方不得挪用收到的工程款,若有发现,按合同总金额的1% 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未按时、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扣留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按照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9项支付违约金。承包方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审核,每月报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上月的农民工资发放明细表,施工过程中若有施工人员离场,需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并提供离场人员签字的工资已发放承诺书。发生未报备事件考核5000元/人/次。合同办理结算并挂账后,承包人可经发包人确认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款通知单》,按照流程提供退款通知单及前期缴款凭证到运营共享乌鲁木齐区域分中心办理退款。\n19、施工过程进、出厂施工人员需向发包方备案及提供劳务合同,离厂前需要到项目单位备案,并承诺无欠薪及讨薪问题,如仍发生讨薪事件则列入不守信用供应商,承包方(非自身原因除外)如发生施工人员讨薪事件:在现场或项目单位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5000元/次.人,禁标6个月且供应商月评价扣分;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1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八钢公司办公或生活区域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2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3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上级部门,发生讨薪事件考核5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长期不得进入八钢供应商。\n20、承包方使用的能源介质费用在结算中扣除,水电无计量的按结算价的0.5%扣除,水或电按结算价的0.3%扣除。承包方按照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境综合监察管理办法»文件的管理要求,要达到节约水电资源的目的。如发现承包方有浪费能源介质水电资源现象,发包方按500-1000元/次考核在结算中扣除。\n2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按规定要求计取,如未按方案要求实施,发包方有权扣减其费用。\n22、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承包方每月15日前在EQMS系统申报形象进度,经发包方项目单位及设备工程部审批后按月支付进度款,交工验收完成后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原则上不予申报工程进度款。 23、工程承包方在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报送,发包方十个工作日(外围单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设备工程部,由设备工程部根据情况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产生的审价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结算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办理结算挂帐手续时间距离年底不足三个月的,承包方年底前必须办理完结算挂帐手续,否则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结算以八钢公司审计法务部的审计结论为准。\n24、承包方发生因现场检查及合同未及时履约等违约行为,按照约定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4项除外)。\n25、本合同发包、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 \n17、承包方工程完工后,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的评价结果考核供应商,合同结算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0分以上不考核;80-7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0.5%考核;70-6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1%考核;60分以下结算时按结算额的5%考核。\n18、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自治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要求,承包方须及时配合发包方签订供应商年度承诺书,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须按要求及时缴纳。承包方不得拖欠工程款、设备款,若有发生,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承包方不得挪用收到的工程款,若有发现,按合同总金额的1% 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未按时、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扣留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按照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9项支付违约金。承包方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审核,每月报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上月的农民工资发放明细表,施工过程中若有施工人员离场,需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并提供离场人员签字的工资已发放承诺书。发生未报备事件考核5000元/人/次。合同办理结算并挂账后,承包人可经发包人确认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款通知单》,按照流程提供退款通知单及前期缴款凭证到运营共享乌鲁木齐区域分中心办理退款。\n19、施工过程进、出厂施工人员需向发包方备案及提供劳务合同,离厂前需要到项目单位备案,并承诺无欠薪及讨薪问题,如仍发生讨薪事件则列入不守信用供应商,承包方(非自身原因除外)如发生施工人员讨薪事件:在现场或项目单位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5000元/次.人,禁标6个月且供应商月评价扣分;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1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八钢公司办公或生活区域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2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3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上级部门,发生讨薪事件考核5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长期不得进入八钢供应商。\n20、承包方使用的能源介质费用在结算中扣除,水电无计量的按结算价的0.5%扣除,水或电按结算价的0.3%扣除。承包方按照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境综合监察管理办法»文件的管理要求,要达到节约水电资源的目的。如发现承包方有浪费能源介质水电资源现象,发包方按500-1000元/次考核在结算中扣除。\n2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按规定要求计取,如未按方案要求实施,发包方有权扣减其费用。\n22、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承包方每月15日前在EQMS系统申报形象进度,经发包方项目单位及设备工程部审批后按月支付进度款,交工验收完成后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原则上不予申报工程进度款。 23、工程承包方在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报送,发包方十个工作日(外围单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设备工程部,由设备工程部根据情况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产生的审价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结算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办理结算挂帐手续时间距离年底不足三个月的,承包方年底前必须办理完结算挂帐手续,否则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结算以八钢公司审计法务部的审计结论为准。\n24、承包方发生因现场检查及合同未及时履约等违约行为,按照约定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4项除外)。\n25、本合同发包、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 \n17、承包方工程完工后,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的评价结果考核供应商,合同结算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0分以上不考核;80-7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0.5%考核;70-6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1%考核;60分以下结算时按结算额的5%考核。\n18、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自治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要求,承包方须及时配合发包方签订供应商年度承诺书,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须按要求及时缴纳。承包方不得拖欠工程款、设备款,若有发生,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承包方不得挪用收到的工程款,若有发现,按合同总金额的1% 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未按时、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扣留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按照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9项支付违约金。承包方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审核,每月报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上月的农民工资发放明细表,施工过程中若有施工人员离场,需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并提供离场人员签字的工资已发放承诺书。发生未报备事件考核5000元/人/次。合同办理结算并挂账后,承包人可经发包人确认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款通知单》,按照流程提供退款通知单及前期缴款凭证到运营共享乌鲁木齐区域分中心办理退款。\n19、施工过程进、出厂施工人员需向发包方备案及提供劳务合同,离厂前需要到项目单位备案,并承诺无欠薪及讨薪问题,如仍发生讨薪事件则列入不守信用供应商,承包方(非自身原因除外)如发生施工人员讨薪事件:在现场或项目单位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5000元/次.人,禁标6个月且供应商月评价扣分;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1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八钢公司办公或生活区域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2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3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上级部门,发生讨薪事件考核5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长期不得进入八钢供应商。\n20、承包方使用的能源介质费用在结算中扣除,水电无计量的按结算价的0.5%扣除,水或电按结算价的0.3%扣除。承包方按照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境综合监察管理办法»文件的管理要求,要达到节约水电资源的目的。如发现承包方有浪费能源介质水电资源现象,发包方按500-1000元/次考核在结算中扣除。\n2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按规定要求计取,如未按方案要求实施,发包方有权扣减其费用。\n22、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承包方每月15日前在EQMS系统申报形象进度,经发包方项目单位及设备工程部审批后按月支付进度款,交工验收完成后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原则上不予申报工程进度款。 23、工程承包方在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报送,发包方十个工作日(外围单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设备工程部,由设备工程部根据情况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产生的审价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结算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办理结算挂帐手续时间距离年底不足三个月的,承包方年底前必须办理完结算挂帐手续,否则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结算以八钢公司审计法务部的审计结论为准。\n24、承包方发生因现场检查及合同未及时履约等违约行为,按照约定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4项除外)。\n25、本合同发包、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 \n17、承包方工程完工后,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的评价结果考核供应商,合同结算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0分以上不考核;80-7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0.5%考核;70-6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1%考核;60分以下结算时按结算额的5%考核。\n18、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自治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要求,承包方须及时配合发包方签订供应商年度承诺书,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须按要求及时缴纳。承包方不得拖欠工程款、设备款,若有发生,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承包方不得挪用收到的工程款,若有发现,按合同总金额的1% 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未按时、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扣留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按照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9项支付违约金。承包方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审核,每月报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上月的农民工资发放明细表,施工过程中若有施工人员离场,需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并提供离场人员签字的工资已发放承诺书。发生未报备事件考核5000元/人/次。合同办理结算并挂账后,承包人可经发包人确认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款通知单》,按照流程提供退款通知单及前期缴款凭证到运营共享乌鲁木齐区域分中心办理退款。\n19、施工过程进、出厂施工人员需向发包方备案及提供劳务合同,离厂前需要到项目单位备案,并承诺无欠薪及讨薪问题,如仍发生讨薪事件则列入不守信用供应商,承包方(非自身原因除外)如发生施工人员讨薪事件:在现场或项目单位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5000元/次.人,禁标6个月且供应商月评价扣分;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1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八钢公司办公或生活区域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2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3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上级部门,发生讨薪事件考核5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长期不得进入八钢供应商。\n20、承包方使用的能源介质费用在结算中扣除,水电无计量的按结算价的0.5%扣除,水或电按结算价的0.3%扣除。承包方按照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境综合监察管理办法»文件的管理要求,要达到节约水电资源的目的。如发现承包方有浪费能源介质水电资源现象,发包方按500-1000元/次考核在结算中扣除。\n2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按规定要求计取,如未按方案要求实施,发包方有权扣减其费用。\n22、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承包方每月15日前在EQMS系统申报形象进度,经发包方项目单位及设备工程部审批后按月支付进度款,交工验收完成后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原则上不予申报工程进度款。 23、工程承包方在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报送,发包方十个工作日(外围单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设备工程部,由设备工程部根据情况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产生的审价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结算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办理结算挂帐手续时间距离年底不足三个月的,承包方年底前必须办理完结算挂帐手续,否则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结算以八钢公司审计法务部的审计结论为准。\n24、承包方发生因现场检查及合同未及时履约等违约行为,按照约定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4项除外)。\n25、本合同发包、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 \n17、承包方工程完工后,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的评价结果考核供应商,合同结算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0分以上不考核;80-7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0.5%考核;70-6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1%考核;60分以下结算时按结算额的5%考核。\n18、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自治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要求,承包方须及时配合发包方签订供应商年度承诺书,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须按要求及时缴纳。承包方不得拖欠工程款、设备款,若有发生,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承包方不得挪用收到的工程款,若有发现,按合同总金额的1% 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未按时、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扣留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按照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9项支付违约金。承包方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审核,每月报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上月的农民工资发放明细表,施工过程中若有施工人员离场,需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并提供离场人员签字的工资已发放承诺书。发生未报备事件考核5000元/人/次。合同办理结算并挂账后,承包人可经发包人确认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款通知单》,按照流程提供退款通知单及前期缴款凭证到运营共享乌鲁木齐区域分中心办理退款。\n19、施工过程进、出厂施工人员需向发包方备案及提供劳务合同,离厂前需要到项目单位备案,并承诺无欠薪及讨薪问题,如仍发生讨薪事件则列入不守信用供应商,承包方(非自身原因除外)如发生施工人员讨薪事件:在现场或项目单位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5000元/次.人,禁标6个月且供应商月评价扣分;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1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八钢公司办公或生活区域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2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3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上级部门,发生讨薪事件考核5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长期不得进入八钢供应商。\n20、承包方使用的能源介质费用在结算中扣除,水电无计量的按结算价的0.5%扣除,水或电按结算价的0.3%扣除。承包方按照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境综合监察管理办法»文件的管理要求,要达到节约水电资源的目的。如发现承包方有浪费能源介质水电资源现象,发包方按500-1000元/次考核在结算中扣除。\n2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按规定要求计取,如未按方案要求实施,发包方有权扣减其费用。\n22、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承包方每月15日前在EQMS系统申报形象进度,经发包方项目单位及设备工程部审批后按月支付进度款,交工验收完成后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原则上不予申报工程进度款。 23、工程承包方在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报送,发包方十个工作日(外围单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设备工程部,由设备工程部根据情况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产生的审价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结算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办理结算挂帐手续时间距离年底不足三个月的,承包方年底前必须办理完结算挂帐手续,否则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结算以八钢公司审计法务部的审计结论为准。\n24、承包方发生因现场检查及合同未及时履约等违约行为,按照约定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4项除外)。\n25、本合同发包、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 \n17、承包方工程完工后,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的评价结果考核供应商,合同结算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0分以上不考核;80-7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0.5%考核;70-6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1%考核;60分以下结算时按结算额的5%考核。\n18、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自治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要求,承包方须及时配合发包方签订供应商年度承诺书,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须按要求及时缴纳。承包方不得拖欠工程款、设备款,若有发生,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承包方不得挪用收到的工程款,若有发现,按合同总金额的1% 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未按时、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扣留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按照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9项支付违约金。承包方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审核,每月报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上月的农民工资发放明细表,施工过程中若有施工人员离场,需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并提供离场人员签字的工资已发放承诺书。发生未报备事件考核5000元/人/次。合同办理结算并挂账后,承包人可经发包人确认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款通知单》,按照流程提供退款通知单及前期缴款凭证到运营共享乌鲁木齐区域分中心办理退款。\n19、施工过程进、出厂施工人员需向发包方备案及提供劳务合同,离厂前需要到项目单位备案,并承诺无欠薪及讨薪问题,如仍发生讨薪事件则列入不守信用供应商,承包方(非自身原因除外)如发生施工人员讨薪事件:在现场或项目单位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5000元/次.人,禁标6个月且供应商月评价扣分;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1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八钢公司办公或生活区域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2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3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上级部门,发生讨薪事件考核5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长期不得进入八钢供应商。\n20、承包方使用的能源介质费用在结算中扣除,水电无计量的按结算价的0.5%扣除,水或电按结算价的0.3%扣除。承包方按照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境综合监察管理办法»文件的管理要求,要达到节约水电资源的目的。如发现承包方有浪费能源介质水电资源现象,发包方按500-1000元/次考核在结算中扣除。\n2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按规定要求计取,如未按方案要求实施,发包方有权扣减其费用。\n22、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承包方每月15日前在EQMS系统申报形象进度,经发包方项目单位及设备工程部审批后按月支付进度款,交工验收完成后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原则上不予申报工程进度款。 23、工程承包方在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报送,发包方十个工作日(外围单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设备工程部,由设备工程部根据情况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产生的审价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结算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办理结算挂帐手续时间距离年底不足三个月的,承包方年底前必须办理完结算挂帐手续,否则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结算以八钢公司审计法务部的审计结论为准。\n24、承包方发生因现场检查及合同未及时履约等违约行为,按照约定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4项除外)。\n25、本合同发包、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
发包方合同章: | 发包方合同章: | 发包方合同章: | 发包方合同章: | 承包方合同章: | 承包方合同章: | 承包方合同章: |
法人代表签字: | 法人代表签字: | 法人代表签字: | 法人代表签字: | 法人代表签字: | 法人代表签字: | 法人代表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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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办公楼屋面防水等修维项目
技术协议
甲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炼钢厂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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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1.1概况a、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办公楼外墙装饰修缓项目有关技术问题进行了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了此技术协议。b、本技术协议适应于乙方具有一定的专业设备安装施工能力、配置能力及修复能力。c、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及相关工业标准相应的技术人员及和符合工业标准的工器具。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及规定,必须满足其要求。乙方对项目维修后的检验和质量及使用期限负责。乙方必须确保设备在运行中满足预约期限的使用要求。严格按最新国家相关规范、厂家标准维修,维修后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必须满足及达到全新设备标准的相关要求。d、本协议自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1.2相关规范:①《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③《治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①《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1.3施工一览表:大中修工程合同承揽施工内容一览表项目名称:股份公司办公楼屋面防水等修缩项目项目编号: | 1、总则1.1概况a、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办公楼外墙装饰修缓项目有关技术问题进行了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了此技术协议。b、本技术协议适应于乙方具有一定的专业设备安装施工能力、配置能力及修复能力。c、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及相关工业标准相应的技术人员及和符合工业标准的工器具。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及规定,必须满足其要求。乙方对项目维修后的检验和质量及使用期限负责。乙方必须确保设备在运行中满足预约期限的使用要求。严格按最新国家相关规范、厂家标准维修,维修后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必须满足及达到全新设备标准的相关要求。d、本协议自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1.2相关规范:①《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③《治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①《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1.3施工一览表:大中修工程合同承揽施工内容一览表项目名称:股份公司办公楼屋面防水等修缩项目项目编号: | 1、总则1.1概况a、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办公楼外墙装饰修缓项目有关技术问题进行了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了此技术协议。b、本技术协议适应于乙方具有一定的专业设备安装施工能力、配置能力及修复能力。c、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及相关工业标准相应的技术人员及和符合工业标准的工器具。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及规定,必须满足其要求。乙方对项目维修后的检验和质量及使用期限负责。乙方必须确保设备在运行中满足预约期限的使用要求。严格按最新国家相关规范、厂家标准维修,维修后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必须满足及达到全新设备标准的相关要求。d、本协议自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1.2相关规范:①《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③《治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①《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1.3施工一览表:大中修工程合同承揽施工内容一览表项目名称:股份公司办公楼屋面防水等修缩项目项目编号: | 1、总则1.1概况a、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办公楼外墙装饰修缓项目有关技术问题进行了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了此技术协议。b、本技术协议适应于乙方具有一定的专业设备安装施工能力、配置能力及修复能力。c、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及相关工业标准相应的技术人员及和符合工业标准的工器具。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及规定,必须满足其要求。乙方对项目维修后的检验和质量及使用期限负责。乙方必须确保设备在运行中满足预约期限的使用要求。严格按最新国家相关规范、厂家标准维修,维修后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必须满足及达到全新设备标准的相关要求。d、本协议自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1.2相关规范:①《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③《治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①《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1.3施工一览表:大中修工程合同承揽施工内容一览表项目名称:股份公司办公楼屋面防水等修缩项目项目编号: | 1、总则1.1概况a、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办公楼外墙装饰修缓项目有关技术问题进行了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了此技术协议。b、本技术协议适应于乙方具有一定的专业设备安装施工能力、配置能力及修复能力。c、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及相关工业标准相应的技术人员及和符合工业标准的工器具。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及规定,必须满足其要求。乙方对项目维修后的检验和质量及使用期限负责。乙方必须确保设备在运行中满足预约期限的使用要求。严格按最新国家相关规范、厂家标准维修,维修后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必须满足及达到全新设备标准的相关要求。d、本协议自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1.2相关规范:①《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③《治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①《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1.3施工一览表:大中修工程合同承揽施工内容一览表项目名称:股份公司办公楼屋面防水等修缩项目项目编号: | 1、总则1.1概况a、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办公楼外墙装饰修缓项目有关技术问题进行了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了此技术协议。b、本技术协议适应于乙方具有一定的专业设备安装施工能力、配置能力及修复能力。c、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及相关工业标准相应的技术人员及和符合工业标准的工器具。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及规定,必须满足其要求。乙方对项目维修后的检验和质量及使用期限负责。乙方必须确保设备在运行中满足预约期限的使用要求。严格按最新国家相关规范、厂家标准维修,维修后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必须满足及达到全新设备标准的相关要求。d、本协议自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1.2相关规范:①《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③《治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①《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1.3施工一览表:大中修工程合同承揽施工内容一览表项目名称:股份公司办公楼屋面防水等修缩项目项目编号: | 1、总则1.1概况a、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办公楼外墙装饰修缓项目有关技术问题进行了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了此技术协议。b、本技术协议适应于乙方具有一定的专业设备安装施工能力、配置能力及修复能力。c、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及相关工业标准相应的技术人员及和符合工业标准的工器具。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及规定,必须满足其要求。乙方对项目维修后的检验和质量及使用期限负责。乙方必须确保设备在运行中满足预约期限的使用要求。严格按最新国家相关规范、厂家标准维修,维修后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必须满足及达到全新设备标准的相关要求。d、本协议自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1.2相关规范:①《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③《治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①《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1.3施工一览表:大中修工程合同承揽施工内容一览表项目名称:股份公司办公楼屋面防水等修缩项目项目编号: |
序号 | 图纸编号、工程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图纸会审意见、施工和技术要求 | 备注 | |
1 | 屋面卷材防水拆除原有找平层及防水层 | m2 | 1640 | 材料乙供 | ||
2 | 屋面卷材防水恢复找平层及防水层 | m2 | 1640 | 材料乙供 | ||
3 | 屋面卷材防水做3+3厚SBS防水层 | m2 | 1640 | 材料乙供 | ||
4 | 窗户台做花光岩铺设防水 | m2 | 100 | 材料乙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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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股份楼走廊灯及门头灯更换恢复及线缆敷设 | 套 | 28 | 材料乙供 | |
6 | 股份楼门厅立柱框架外封皮更换 | m2 | 130 | 材料乙供 | |
7 | 股份楼门厅门厅等玻璃更换 | m2 | 110 | 灰色 | 材料乙供 |
8 | 股份楼门厅入户门更换2扇包含电动驱动装置 | m2 | 12 | 不锈钢外框,透明玻璃门4套大门,含2套电动驱动装置) | 材料乙供 |
9 | 大门进户玻璃墙防暴玻璃墙进行更换 | m2 | 40 | 材料乙供 |
项目单位现场负责人:李海龙联系方式:13999858615
1.4电源条件
配电电源:380V±5%交流三相五线制,中心线直接接地
仪表电源:AC220V±10%
2、检修内容与要求
2.1项目内容
2.2质量目标与控制标准
见工作量一览表
2.2.1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4272-1992
2.5其他技术标准及规范,按照国标执行。
3、项目工期及要求
3.1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1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
3.2乙方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8个工作日内开始施工
作业。
3.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度控制表,并严格按照控制表开展施工,保证按期完工。
3.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要求,指定专职安全员,全程在现场落实检修
安全各项事宜。
3.5乙方需编制检修方案,甲方审核确认后,严格按照检修方案的要求施工。
3.6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洁,施工过程严格遵守废弃铁件与工程垃圾分类摆
放。废旧油品不得随意丢弃,应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回收存放。
3.7乙方必须将现场施工记录、安装及检测数据,图纸等技术资料无偿提供给甲方。
3.8涉及的各类安装、施工、检修的标准规范等全资料,乙方无偿提供给甲方。
3.9所有资料需与工程项目一同完成,与施工工程一并验收。资料不全将不予验收。
4、质量保证措施4.1施工前进行详细具体的技术交底,必须完成按施工图施工;
4.2施工前资材备件的检验工作,安装尺寸复核,将材料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
4.3认真做好施工前的施工预控工作,并指定出检修进度控制图;
4.4施工过程中,乙方对各部位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4.5认真搞好自检、互检、点检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施工程序施工;
4.6加强交按班检查,每班施工前对上一班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施工;
4.7乙方需对每一步序,单体设备的安装精度提供书面报告,必须由乙方质量主管验收
签字。甲方根据项目技术要求进行项目验收,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现场提出整改。
4.8项目检修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试车验收申请和验收确认表,由甲方组织试车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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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甲方根据项目技术要求进行项目验收,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现场提出整改。
4.8项目检修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试车验收申请和验收确认表,由甲方组织试车验
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确认表上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4.9自工程验收合格上线运行之日起,产品质保期12个月。在质保期内,检修项目涉及
的相关设备或部件出现检修质量问题,由乙方无条件修复并承担事故损失。
5、项目质量管理措施
5.1施工前由甲方、设计、乙方等单位进行图纸、方案会审,对设计和实际施工中存
在的问题制订措施;会审后,进行技术交底,以便施工方做好更改前的物资准备工作。
5.2施工及验收标准应由技术部门根据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统一购置发放;施工组
织设计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写;设计变更联络单、工程签证单,由技术部门发放、填写、
存档,并进入交工资料。
5.3竣工资料由技术部门统一整理,编制成册,移交相关管理部门。
5.4严格按图纸要求施工,关键、特殊工序完成后,必须通知有关部门验收,并做好
记录和签证手续。
5.5由质检工程师组织检验验收和试验,做好记录,交技术部门存档。
6、违约责任
6.1质保期内因乙方质量等原因造成施工内容损坏的乙方免费立即进行处理,造成
设备停机的考核30元/分钟,停机时间>4小时的按事故考核并考核减产损失。因甲方
原因造成停机,甲方自行进行承担。
6.2乙方未按规定期限交付所承包修鳝内容造成开机延时的按10元/分钟考核乙
方。
6.3乙方所修给的内容分交付甲方使用后72小时内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停机或减产
的,考核50元/分钟,停机时间>4小时的按事故考核并考核减产损失。
6.4乙方不遵守甲方的安全方案及规章制度,造成安全隐患或人身、设备伤害由乙
方全部全额承担,并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罚;
6.5执行甲方相关规章制度。
6.6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业务,视为违反协议,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因违约
引起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6.7如因乙方违反技术措施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6.8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须提供一部手机号码,一部固定电话号码做为联系电
话;另提供一部应急电话号码,以上电话保证一天24小时开通。
6.9在维修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乙方如违章操作造成事故,
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10乙方人员在协议期内,如果发生违法乱纪、治安管理条例问题造成损失的,乙
方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责任。
6.11进入现场前,必须与甲方签署安全协议后方可进入现场。
6.12人员统一着装,劳保用品齐全。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病史,团结同
事,思想进步,无违反社会治安史。
6.13乙方所派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人身事故,全由乙方自己承担。
6.14乙方在协议生效之日起按要求维修甲方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
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
6.15乙方中标后,不能分包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考核滞纳金,由此造
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6.16.甲方专人负责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
6.17.所发生的来回人员、工器具运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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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乙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两日内与甲方联系办理完开工手续,按照定修计划时
间提前2天进点对接定修项目。乙方提前一天编制作业标准并作业人员培训。施工工期
按甲方规定定修计划中项目进度的节点进行控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节点工期每拖延1
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低于600元/小时,某节点累计拖延工期4小时以上者,
按事故进行考核5000元/次,连续2次以上因乙方延误定修节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19为了按时完成定修任务,建设单位每次将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质量进行考
核,如未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有权对中标施工单位进行扣款处理。
6.20、因乙方原因造成检修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限期乙方返工至合格,返工费用
由乙方自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
6.21、本项目保修期应达到发包方设备周期标准要求,未达到使用周期的甲方有权
限期乙方返工至合格,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甲方追加考核2000元/次。
7、其他说明
7.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设备工程部各持一份。
7.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未商定前乙方不得停工或消极急工。
7.3乙方负责编制作业标准并经甲方技术人员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开
展.
甲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盖章)
炼钢分厂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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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投 标 报 价 单 | 工 程 投 标 报 价 单 | 工 程 投 标 报 价 单 | 工 程 投 标 报 价 单 | 工 程 投 标 报 价 单 | 工 程 投 标 报 价 单 | 工 程 投 标 报 价 单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报价 不含税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企业管理费率(%) | 利润率(%) | 计价依据和原则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报价 不含税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企业管理费率(%) | 利润率(%) | 计价依据和原则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元) | (元) | 费率 | 费率 | 计价依据和原则 |
1 | 股份公司办公楼屋面防水等修缮项目 | 全统预算定额 建筑及装饰10 安装13.5 | 建筑及装饰9 安装11 | 1、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20 版)》,与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2-31-2015)、2020 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装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2020 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及自治区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应地区额单位估价表配套使用。 2、投标及结算编制预/结算时,企业管理费率、利润率按报价单执行。 3、人工执行新疆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建设工程所在地当期信息价。 4、执行宝钢八钢[2019]46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间,税率依据国家政策性调整而调整 | ||
总造价(不含税) | 总造价(不含税)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1、本工程税率9%,本工程为结算最高限价; 2、本工程包工包料,详见技术协议。 3、投标报价需附广联达版预算(软件版或Excel版均可); 4、本合同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服务费标准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的审价服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结算款时代扣相应审价服务费给审价机构。 | 备注: 1、本工程税率9%,本工程为结算最高限价; 2、本工程包工包料,详见技术协议。 3、投标报价需附广联达版预算(软件版或Excel版均可); 4、本合同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服务费标准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的审价服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结算款时代扣相应审价服务费给审价机构。 | 备注: 1、本工程税率9%,本工程为结算最高限价; 2、本工程包工包料,详见技术协议。 3、投标报价需附广联达版预算(软件版或Excel版均可); 4、本合同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服务费标准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的审价服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结算款时代扣相应审价服务费给审价机构。 | 备注: 1、本工程税率9%,本工程为结算最高限价; 2、本工程包工包料,详见技术协议。 3、投标报价需附广联达版预算(软件版或Excel版均可); 4、本合同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服务费标准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的审价服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结算款时代扣相应审价服务费给审价机构。 | 备注: 1、本工程税率9%,本工程为结算最高限价; 2、本工程包工包料,详见技术协议。 3、投标报价需附广联达版预算(软件版或Excel版均可); 4、本合同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服务费标准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的审价服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结算款时代扣相应审价服务费给审价机构。 | 备注: 1、本工程税率9%,本工程为结算最高限价; 2、本工程包工包料,详见技术协议。 3、投标报价需附广联达版预算(软件版或Excel版均可); 4、本合同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服务费标准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的审价服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结算款时代扣相应审价服务费给审价机构。 | 备注: 1、本工程税率9%,本工程为结算最高限价; 2、本工程包工包料,详见技术协议。 3、投标报价需附广联达版预算(软件版或Excel版均可); 4、本合同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服务费标准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的审价服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结算款时代扣相应审价服务费给审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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