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福建省舜宇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正乔建设有限公司、盛路(福建)建工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苏坑镇熙里村坑内至踏坪公路路基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县苏坑镇熙里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县苏坑镇熙里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盛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春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37229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7229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1)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2)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请于2022年08月31日至2022年09月0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盛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20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2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4.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2年09月13日15:3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柒仟元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方式 。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以现金形式递交,密封一个信封内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未中标,则开标后当场退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权。
7. 投标文件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2年09月1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泉州盛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7.3.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投标。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补充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均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永春县苏坑镇熙里村村民委员会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9.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2年09月05日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苏坑镇熙里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永春县 ,邮编: 362600
电子邮箱: /
电话:13505040632 ,传真: /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盛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永春县福龙丽景西路20号,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 yongchunsx@163.com
电话: 18350712870 ,传真: /
联系人: 李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