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客站公租房供热服务项目一标段(无干扰地热施工)
金额
2376.89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6101003506elocsula5
预算金额2376.89万元
招标公司西安市安居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佳15029975277
中标公司陕西热流柔储科技有限公司2376.89万元
中标联系人李春胜
公告正文
北客站公租房供热服务项目一标段(无干扰地热施工)
发布时间:2023-10-13 14:1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项目名称 | 北客站公租房供热服务项目一标段(无干扰地热施工) | ||||||||||||||
招标项目编号 | D6101003506ElOcSULa5 | ||||||||||||||
标段名称 | 北客站公租房供热服务项目一标段(无干扰地热施工) | ||||||||||||||
标段编号 | D6101003506ElOcSULa5001 | ||||||||||||||
招标人名称 | 西安市安居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姓名 | 梁佳 | 联系电话 | 15029975277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307 | ||||||||||||
评标情况 | 正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陕西热流柔储科技有限公司 | 23768920.87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40 | |||||||||||
2 | 陕西德聚仁和建设有限公司 | 23655111.13 | 达到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质量标准 | 240 | |||||||||||
3 | 陕西冠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3877413.26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质量标准 | 240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1 | 陕西热流柔储科技有限公司 | 李春胜 | 注册建造师一级 | 20200903461000004604 | 响应 | ||||||||||
2 | 陕西德聚仁和建设有限公司 | 史宁 | 注册建造师二级 | 陕261131552896 | 响应 | ||||||||||
3 | 陕西冠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杨珂 | 注册建造师二级 | 陕261151672968 | 响应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029975277。 | ||||||||||||||
其他公示内容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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