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武县汾河治理事务中心竞争性磋商宁武县汾河治理事务中心汾河干流宁武乡村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92.7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9252022ccs00064
预算金额93万元
招标公司宁武县汾河治理事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迎和0351-5653606
中标公司北京市中冠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92.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9252022CCS00064
二、项目名称:宁武县汾河治理事务中心汾河干流宁武乡村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宁武县汾河治理事务中心汾河干流宁武乡村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 报价:927000(元) | 北京市中冠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0号院4号楼4202室 | 911101028015550574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宁武县汾河治理事务中心汾河干流宁武乡村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 汾河干流宁武乡村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的全部监理工作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谷建华,李雪峰,王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90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武县汾河治理事务中心
地 址:宁武县水利大厦
联系方式:0350-4722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科技街17号晟辉科创三楼
联系方式:0351-5653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迎和、林晓龙、赵光亭、郭晓宇
电 话:0351-5653606
附件信息:
汾河干流宁武乡村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磋商文件.doc汾河干流宁武乡村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磋商文件.doc
1.0M
井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BINGHUICONSTRUCTIONENGINEERINGTENDERINGAGENTCO.,LTD
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宁武县汾河治理事务中心项目编号:1409252022CCS00064项目名称:汾河干流宁武乡村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文件
太原市井辉建设工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AIYUANBINGHUICONSTRUCTIONENGINEERINGTENDERINGAGENTCO.,
一、总则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目录日期:二〇二二年七月
七、签订合同六、评标程序和要求五、磋商程序和要求四、响应文件的签收与退回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二、磋商文件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合同范本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九、询问和质疑八、保密和披露
2.采购计划文号:ZFCG-140925-2022-6-0006241.项目编号:1409252022CCS00064一、项目基本情况汾河干流宁武乡村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8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本次磋商项目共一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6.采购需求:5.预算金额:930000.00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项目名称:汾河干流宁武乡村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汾河干流宁武乡村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 1 | 项 | 汾河干流宁武乡村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的全部监理工作 | |
采购项目所需的特殊要求 | 无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证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3.方式:在线获取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2.地点:1.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8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四、响应文件提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2.代理机构信息电话:0350-4722686联系人:刘雨辰地址:宁武县水利大厦名称:宁武县汾河治理事务中心1.采购人信息
电话:0351-5653606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迎和、林晓龙、赵光亭、郭晓宇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1-5653606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科技街17号晟辉科创3层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总则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电子响应须知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本项目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元整 (小写)¥930000.00元注:供应商首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无效。 |
2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 |
3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 | 否 |
4 |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 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解密时间60分钟。 |
5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须提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5.6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证书;5.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须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磋商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小写)¥15000.00元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数额提交,采用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的,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银行开出(转出)。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收款账户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学府街支行账 号:7543 0188 0001 4118 7开 户 行 号:3031 6100 0142注:(1)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账的,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时,须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9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响应文件须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5.10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代理机构开标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一律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存在“被拒绝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被拒绝情形”。(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供应商提供)。 注:(1)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信用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查询记录与其他评审资料一并保存。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 |
6 |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6.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6.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6.3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6.4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6.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响应文件格式’);★6.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6.7监理大纲描述(格式自拟);6.8组织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 (2)项目团队成员配备情况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6.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6.10政策性要求。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7.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7.1.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7.1.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7.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7.2.1本文件所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7.2.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7.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7.3.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7.3.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7.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7.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7.6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7.6.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7.6.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大、中型企业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的价格折扣。7.6.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7.7.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7.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7.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7.8.1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8.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7.8.3监狱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对标的总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8.4对于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标的总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7.9.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7.9.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7.10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1)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则供应商须满足第6、7、8项中至少一项,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文件无效。(2)格式见第七部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8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9 | 磋商小组成员构成 | 磋商小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
10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11 | 现场勘查 |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或从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按系统的要求进行通知 |
12 | 标前答疑 |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或从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按系统的要求进行通知 |
13 |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第六部分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对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响应文件编制 | 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
2 |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 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60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
3 | 其他 | 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 |
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向按期提供响应文件参加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磋商活动,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采购代理机构名称”。2.1采购人:指进行本次磋商活动的单位。即:宁武县汾河治理事务中心。2.定义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2.7磋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6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本磋商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5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4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见前附表第3项)。3.3关于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磋商(见前附表第2项)。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标。(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证书;(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联合体参加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4)下载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若《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加的: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5关于关联企业(7)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4.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合格的服务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7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1供应商所提供的监理大纲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内容必须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按要求实施,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6磋商要求5.1供应商应承担准备和参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费用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8.1本次磋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8.解释权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通知6.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前附表第11.12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公告;9.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9.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9.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合同范本;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10.3供应商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或书面或从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按要求进行通知。10.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本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国法定计量单位。1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2.2.1编排要求12.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商务技术要求中加“★”指标、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12.2.3.1响应文件的份数12.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如供应商参加多包磋商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12.2.2格式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
12.3.1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第5条第7款。12.3磋商保证金12.2.4供应商应按照对应的操作手册制作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2.2.3.2响应文件加密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4.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3.4.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3.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2.3.3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4.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12.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标的、人员工资、勘查、资料、相关设备、验收、相关培训、保险、相关服务及相关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磋商报价12.3.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报价。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2.3.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3.4.4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13.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2.4.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12.4.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整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
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4.2磋商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4.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3.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退回1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章)。1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7.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7.2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17.1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时间止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响应文件解密16.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退回响应文件。
19.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并对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开启18.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解密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
19.8供应商未参加开启活动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9.6开启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9.5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19.4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19.3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磋商会议开启活动。19.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0.4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0.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组建磋商小组六、磋商程序和要求
21.1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审查。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1.评审(本项目在政采云系统进行电子评审,实际评审过程可按照系统设置程序和顺序调整进行)20.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0.7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6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1.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1.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1.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1.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1.2解密结束后,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
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A.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商务技术指标要求中带“★”商务技术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21.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21.12供应商对磋商(询标)的答复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做出回复,并加盖电子CA章。21.11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询标)。21.10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1.9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2.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22.3在磋商(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22.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22.1磋商小组成员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询标)。22.磋商(询标)21.13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3.最终报价(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
23.2报价审核23.1.4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3.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23.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符合规定数量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23.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23.1报价原则
(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3.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23.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23.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23.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
24.1.1磋商小组各成员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综合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得分。24.1综合评分原则24.综合评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4)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
24.2.3综合得分与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24.2.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24.2.1磋商小组依据24.1.3各供应商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24.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24.1.3各供应商的评分因素得分加其报价得分,为各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24.1.2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26.编写评审报告25.1本次磋商项目,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5.确定成交供应商24.2.4磋商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
26.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和理由。(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
28.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监理大纲和其他信息。28.磋商过程保密27.3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7.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7.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27.评审复核
29.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8.5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8.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8.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28.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
30.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终止磋商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三)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磋商公正、公平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30.磋商项目终止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一)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31.1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3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七、签订合同
31.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磋商活动。31.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1.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33.签订合同32.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32.1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成交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32.成交服务费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0.8% |
八、保密和披露33.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33.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33.3除磋商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3.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结果发出后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35.1磋商程序受相关规定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九、询问和质疑34.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4.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4.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
35.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或从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按系统的要求进行提出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5.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在政采云平台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35.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35.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5.7.6提出质疑的日期。35.7.5必要的法律依据;35.7.4事实依据;3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3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5.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或未从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按系统的要求进行提出的;3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5.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5.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5.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35.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5.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5.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磋商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35.13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磋商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35.11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5.10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或从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按系统的要求进行提出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联系单位: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5.1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35.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5.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35.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
36.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6.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十、违约处罚联系电话:0351-5653606联系人:高敏单位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科技街17号晟辉科创3层
(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磋商需求的;37.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36.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6.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6.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36.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38.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二)采购人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磋商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
(一)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磋商项目中参与磋商活动的,为所代理的磋商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咨询的;39.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七)未按照规定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六)未按照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和组织评审的;(五)擅自终止磋商活动的;(四)未按规定对磋商文件、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三)违反规定确定磋商文件售价的;(二)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的;
一、资格性审查要求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十一)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十)未妥善保存磋商采购文件的;(九)开启前泄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活动情况的;(八)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的;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营业执照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1.1提供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1.2承诺函须有效、内容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2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2.1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2.2承诺函须有效、内容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3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3.1供应商响应文件须提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3.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4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4.1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4.2承诺函须有效、内容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5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5.1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2书面声明须内容完整,签署、加盖电子CA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 |
6 | 特定资格要求 | 对供应商提供的特定资质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6.1供应商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证书。6.2特定资格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投标无效 |
7 | 政策性要求 |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7.1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7.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8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书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8.1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8.2承诺书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9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 9.1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查询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9.2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9.3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
10 | 基本资质 |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基本资质 | 建议该部分上传响应文件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需上传的其他基本资质证明文件)。 |
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说明:二、符合性审查要求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1.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1.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2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2.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磋商函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授权人签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 |
3 | 报价 | 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3.1提供磋商函;3.2磋商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4 | 报价 | 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4.1提供报价一览表;4.2报价一览表审查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等情形的的,响应无效;4.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 |
5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5.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5.2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5.3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的执行标准、监理周期、服务地点、款项支付意见、服务要求等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 |
6 | 技术 | 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6.1提供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6.2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6.3对照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要求”的内容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内容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或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响应内容与其相关证明材料存在重大偏离的,响应无效。 |
7 | 技术 | 政策性要求的审核 | 7.1对照本部分第三条“落实政府采购强制性政策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响应无效。7.2对供应商提供的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联合体等声明函进行符合性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评审价格不得给予折扣。 |
8 | 商务资信 |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 | 建议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中的所有商务资信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需上传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 |
9 | 技术 |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 | 建议供应商上传相应文件中的所有技术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需上传的其他技术文件) |
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小于10%的,每有一项得0.1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10%-35%的,每有一项得0.5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35%以上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内容,最多加3分(如为采购货物、工程类项目,该项评分项在评分标准中体现)。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2、本文件采购产品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三、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如涉及)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2)依照晋财购[2022]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中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报价货物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1)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监狱企业参加谈判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响应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4)对于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标的总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对标的总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
五、无效响应的情形四、报价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1、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1 | 响应文件报价审核 | 1.审查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无效。 |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得分,为各供应商总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依据最后报价、各项商务、技术、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打分表。综合评分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报价、监理大纲的合理性、先进性及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内容及条件。六、评分细则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
一、商务部分(30分) (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 |
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15分)供应商近五年来(2017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每完成过1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得3分,最高得15分。本项满分15分,不提供不得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以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 | |
2、总监理工程师资信(5分)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来(2017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每完成过1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得2.5分,满分5分。“总监理工程师资信”以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 | |
3、监理机构(10分)拟派本项目监理机构成员,每增加一名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加2分,最高10分。 | |
二、技术部分(40分) | |
1、对本招标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 | 依据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服务的要求和范围,对拟投监理标段的监理工作安排、主要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必要的阐述,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优秀7分-10分;良好4分-6分;一般得1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 |
2、监理工作程序 | 结合监理工作的阶段划分,对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施工安全控制、施工环境保护、费用控制、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流程的简要阐述内容,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优秀7分-10分;良好4分-6分;一般得1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 |
3、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 对本工程监理工作需要特别给予重视的问题逐一论述并给出解决方法,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优秀7分-10分;良好4分-6分;一般得1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 |
4、对本工程的建议 | 为更好地完成本项目的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可根据以往的经验,对本工程监理工作提出建议,建议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优秀7分-10分;良好4分-6分;一般得1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 |
三、价格分(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供应商报价。2.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单位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供应商既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
二、主要人员要求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监理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1、项目规模:汾河干流宁武段(东寨一潘家湾)线路全长约39.4km。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线路全长约39.4km,治理段均为乡村,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相应堤防级别为4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浆砌石堤防301m,新建土质堤防655m,加固浆砌石提防14.3km,加高浆砌石堤防434m,主槽防护7.8km,滩槽整治49.1万m2,损毁堤防修复126m。一、项目概况商务、技术要求
具体按采购人合同管理规定执行,在合同签订时约定。)(参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8-0202)第六部分合同范本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三、技术规范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证书。
4.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判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本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并按“政采云系统”中规定的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格式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要求提交。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
6.中小企业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
3.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商务、技术文件7.廉洁自律承诺书……………………………………………………………………7.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8.组织机构配备情况……………………………………………………………………7监理大纲描述…………………………………………………………………………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5.商务条款响应表………………………………………………………………………4.报价一览表……………………………………………………………………………
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招标、谈判、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0.政策性要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承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基本信息如下:
特此承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招标、谈判、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采购代理机构名称: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日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3.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承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招标、谈判、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承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招标、谈判、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承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招标、谈判、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
2、本项目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格式)(如有填写)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填写)
供应商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特此承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招标、谈判、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8.廉洁自律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商务、技术文件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单位性质: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姓名:性别:经营期限: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证明。
特此声明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注: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磋商函3.磋商函格式2.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可不提供。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4.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9.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相关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采购合同范本》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响应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并保证供货质量。
(9)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成交后未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磋商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11)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无效。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E-mail: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
货币: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4.报价一览表格式
序号 | 项目名称 | 监理周期 |
总报价:(大写) (小写)¥ |
项目名称:商务条款响应表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 |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 | 说 明 |
1 | 监理周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款项支付 | 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序号 | 服务内容 | 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 | |||||
2 | |||||
3 | |||||
... |
项目总监简历表8.组织机构配备情况7.监理大纲描述(格式自拟)日期: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总监年限 | ||||||||||||||
项目总监证书/等级 | 专业 | ||||||||||||||
近五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 期 | 在建或已 完 | 工程 质量 | ||||||||||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2、如果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团队,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注:1、此表须后附团队人员执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项目团队成员配备情况表本表后附项目总监身份证、职称证及监理工程师等相关证书、近五年业绩证明材料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职称 | 专业类别 | 执业资格证号 | 业绩(项目名称)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10.政策性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录 |
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2)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表格格式参照本项明细表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附后。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注: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版软件承诺(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注:认证证书附后。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本产品报价金额占本包总报价金额比重(%) |
(三)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
货币:人民币/元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不涉及,此表可不提供)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
(五)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2)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说明:
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甲方:联合投标各方:《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或从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按系统的提出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住所:法定代表人: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服务)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附件1:质疑函范本相关附件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附件2:投诉书范本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投诉人: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项目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相关供应商: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人名称:
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法律依据: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
附件3:履约担保函(供参考)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投标人)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投标人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投保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采购人):编号:项目履约担保函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如果你方与投标人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投标人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
年月日保证人:(电子CA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电子CA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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