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颍东区乡村产业发展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二标段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d2023fs009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阜阳市颍东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鑫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新进0558-21991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4
公告正文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D2023FS009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颍东区乡村产业发展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二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原磋商公告中“项目概况: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此项删除。
更正内容2:原磋商文件封面日期为2020年8月。现更正为2023年8月。
更正内容3:原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19.4.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最后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初步评审供应商的报价, 视为涉嫌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该项目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磋商小组须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的合理性或没有及时证明其最后报价的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现更正为: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更正内容4:原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初审表10.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谈判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现更正为: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初审表10.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更正内容5: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3、推荐成交候选人3.1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先后顺序:根据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推荐 3 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人,综合总得分相等时,以最后响应低的优先;最后响应总报价也相同时,以市场行为分值高的优先;市场行为分值也相同的,由磋商小组组长在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监督下抽签确定名次”
现更正为:根据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推荐 3 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人,若综合得分总得分出现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则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更正内容6: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3、推荐成交候选人3.2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最后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初步评审供应商的报价,视为涉嫌异常低价, 有可能影响该项目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磋商小组须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的合理性或没有及时证明其最后报价的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现更正为: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更正内容7:磋商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2.4.1付款周期: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 号) ”,如果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我单位支付成交合同金额的 40%作为预付款,成交中小企业应当提交银行、 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成总工程量的 60%付至合同价款 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 90%;工程达到结算条件后付至实际价款的 100%;承包人提供 3%质量保证金,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如采用银行转账由中标人转入指定账号,两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额(无息),材料价格调整及变更价款随工程进度款同期同比例支付。
现更正为:磋商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2.4.1付款周期: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 号) ”,如果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我单位支付成交合同金额的 40%作为预付款,成交中小企业应当提交银行、 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成总工程量的 60%付至合同价款 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 90%;工程达到结算条件后付至实际价款的 100%;承包人提供 3%质量保证金,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如采用银行转账由中标人转入指定账号,两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额(无息)。
更正内容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1包别划分:分两个包段。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1包别划分:分两个包段,同一供应商成交一个包段。
更正内容9: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3年08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43室(城南新区三清路666号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现更正为: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3年08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49室(城南新区三清路666号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补充内容1:磋商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予以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调整材料范围:材料价值占单位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5%(含5%)以上且收录在阜阳市工程建设信息价以内的,其余不予调整。以清单控制价编制当期信息价为基准价格,施工当月阜阳市该概念车建设当期信息价涨跌幅在±5%(含5%)以内不予调整,对超出5%部分按清单控制价与成交人响应报价的降幅比率同比例下浮后进行结算。因发包人或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遇价格波动造成的价差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更正日期:2023年8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交(hppts://jyzx.fy.gov.cn)。网站关注本项目发布的相关信息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颍东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阜阳市颍东区骆家沟路訾营安置区北侧约260米
联系方式:13309687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鑫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新华街道富民路盈田工业园区12号14#103室-106室
联系方式:0558-2199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新进
电 话:18955802885
五、附件
附件信息: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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