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南省周口市全市系统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75.6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5.6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鹿邑县昌盛贸易有限公司175.6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烟草公司周口市公司的委托,就全市系统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全市系统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采购项目

二、人:河南省烟草公司周口市公司

三、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30时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室

五、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鹿邑县昌盛贸易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车辆购置税):17564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周口弘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车辆购置税):1777845.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盛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车辆购置税):177385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周口市公司内网》同步发布

七、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人。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周口市公司

址:周口市太昊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投诉受理部门:河南省烟草公司周口市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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