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墓园物业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832.8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31025008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墓园物业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31025008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项目概况 主要内容:墓园保洁、墓园安保服务、墓园防火隔离带砍伐部分区域柴草清除、墓园绿化维护(部分公共区域)、墓园枯死危树砍伐等。 主要范围:解放山、老馆区和明阳山福寿苑板块总占地约857亩(571361.9㎡)。明阳山福寿苑1041平方米,金盆岭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明阳山福寿苑绿化率:90%,金盆岭绿化率85%。两保服务范围及各区域具体面积如下:
2.2金额明细 8328102元/3年,每年费用为2776034元/年,大写:贰佰柒拾柒万陆仟零叁拾肆元整/年。具体报价明细详见《报价文件》。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4-19 —— 2025-04-18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杨子路499号、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451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8328102元/3年,每年费用为2776034元/年。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231336.16元/月,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为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依据《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考核结果,凭发票原件按月支付,但每月支付金额应先按照当月考评分数进行扣除后再于下个月5号前凭发票转账支付上月的物业管理费。 4.2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6601015480000179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考核 1、考核依据 由采购人成立绩效考评委员会按照《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和招标要求及标准对乙方各项工作指标进行考核。 详见后附《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2、考核办法 采购人负责对乙方的物业管理工作及服务质量采取随机抽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扣分法进行质量评估、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对物业管理工作质量的奖惩依据与每月劳务结算费挂钩。每月总分400分。考核处罚标准如下:
当月考核分低于360分的视为当月考核不合格,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关服务费用,连续二次或一年内三次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在此过程中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3、重大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1)按时完成采购人上级下达的保洁、保卫工作安排内容,未按要求完成的每项罚款500元,超时或被市局点名批评的每项罚款5000元。 (2)重要节会、检查期间,配合不力或环境维护处理不及时、措施不当,造成影响的,每次罚款500元。维护范围或维护区域出现较为突出的卫生及安全问题,被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并扣除其当月经费5000元。 (3)全面配合采购方的重大治丧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配合不力的扣5000元/次。 (4)采购人文明创建工作在全局考核排名中,排名第一则免扣当月考核罚款;排名倒数第一,则在原考核罚款基础上对乙方追加罚款50000元。 (5)两保人员未达本需求中四(三)"人员要求"的,按1000元/次进行罚款。年内累计超过三人次人员要求考核不达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以上罚款(如有)均在当月结算费用中扣除。 (二)结算 1、合同签订后,根据中标价平均到每月,按月支付,但每月支付金额应先按照当月考评分数进行扣除后再于下个月5号前凭发票转账支付上月的物业管理费。 2、本招标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设备、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结算凭证需提供垃圾清运水印照片及清单。★ (三)说明 1、乙方物业管理人员因社会滋事等造成的伤残、致命均与采购人无关; 2、乙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4、乙方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乙方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乙方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5、采购人根据投标方投标文件的保洁、保安年度计划、服务承诺、服务报价及服务等级进行综合评标。附《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任一服务内容,每延迟1天,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每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延迟达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2)乙方不履行双方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及采取补救措施,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在甲方要求时间内乙方整改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3)如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或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损失等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4)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等任何损害或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承受的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5)根据本合同项下条款约定,甲方解除、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6)乙方承诺合法用工,乙方对其安排人员均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发生工伤或其他意外伤害以及劳动纠纷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付款人;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 2、付款方式:依据《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考核结果,根据中标价平均到每月,凭发票原件按月支付,但每月支付金额应先按照当月考评分数进行扣除后再于下个月5号前凭发票转账支付上月的物业管理费。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5、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投标人必须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及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采购人不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 7、乙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乙方有义务与责任确保保密信息能处于保密状态,即以其自身同等性质保密信息的保护程度且不亚于合理的保护程度来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所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密信息成为公众知悉的公开信息为止。在本项目的进行期间和本项目完成之后,乙方及乙方人员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义务与因工作关系获悉保密信息的员工签署保密协议,要求该等员工履行保密义务,因该等员工发生泄露、透漏保密信息或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与本合同约定无关的用途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本合同约定保密期限内,该等员工与乙方解除劳动、劳务关系的,乙方仍应承担相应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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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docx 报价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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