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胶州温州路与西海岸新区黄渔路跨洋河桥工程(主桥)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胶州温州路与西海岸新区黄渔路跨洋河桥工程(主桥)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23/10/27 18:33:31 | ||
项目编号: | 37____ ______-____ | ||
项目名称: | 胶州温州路与西海岸新区黄渔路跨洋河桥工程(主桥)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工程地点: | 项目起点位于洋河北侧现状河堤以北约50米处,顺接温州路二期项目终点,终点位于铲尖村以南约200米处,与现状东西向道路交叉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财政资金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公路工程-公路工程-工程总承包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73330000元 | 工程造价: | 119727000元 |
技术等级: | 一级公路 | 工程规模: | 0.55公里 |
计划文号: | 青发改基础审【2023】号99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房克豪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6973970 |
招标单位: | 青岛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房克豪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6973970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苗乃玉、杨树丽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6886335 |
全市统一项目编码: | 2304-370200-04-01-906416 | 是否绿色通道项目: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胶州温州路与西海岸新区黄渔路跨洋河桥工程,项目起点位于洋河北侧现状河堤以北约50米处,顺接温州路二期项目终点,终点位于铲尖村以南约200米处,与现状东西向道路交叉,路线全长1.295公里。项目路基挖方1.66千立方米,填方123.12 千立方米,路基排水及防护工程2.24千立方米;植草防护面积 9.18千平方米;路面22.75千平方米;大桥493米/1座,小桥36米/1座,涵洞2道;平面交叉3处;交通安全设施1.295公里。项目总占地8.062公顷,新增占地7.1915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绿化等。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桥向北顺接温州路,向南跨越洋河后,南至洋河南侧堤顶路。全线新建大桥约550米/1座,为洋河大桥,在K1+025处新建洋河大桥,桥孔布置为(40+14x29.5+27)米,桥宽42米。洋河大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制装配式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U形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洋河大桥桥面铺装采用4厘米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5厘米改性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 2.1 设计:初步设计优化、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符合预算评审规定的成果文件、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及参加交(竣)工验收等; 2.2 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配合项目法人完成征地拆迁、地方协调及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3.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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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 |||||||||||||||||||||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1.2 具有下列资质: 1.2.1 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1.2.2 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2 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1.5 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由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确定牵头人、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共同对发包人承担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连带责任。 2.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0 年至2022 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3.投标人信誉要求: 3.1 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在上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4 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投标截止日前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 3.5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企业最近一个评价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 D 级的投标人的投标。首次进入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综合评价最近一个评价年度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从业单位,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 A 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 B 级及以下对待。 3.5 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在“信用交通.山东”(http://jtt.shandong.gov.cn/xyjt/jsp/shouye/xyjt/xypj/erji_xypj.jsp)进行“安全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对安全生产信用B级企业参与设区的市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的交通建设项目投标,要严格条件审查,慎重对待;安全生产信用C级企业不得参与上述建设项目投标;安全生产信用D级和处于处罚期内的行业失信企业禁止参加交通建设项目投标。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安全生产”为准,已确定等级的,严格实施对应等级奖惩措施;未注册或未确定等级的,按照安全生产信用C级管理、实施C级对应惩戒措施。 3.6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对投标主要人员要求: 4.1 项目经理1 人: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4.2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3 施工负责人1 人: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4.4项目总工 1 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得在其他项目履约在建。 注:项目经理可以为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之间不得互相兼任。 | |||||||||||||||||||||
三、资格审查方式 | |||||||||||||||||||||
资格后审 | |||||||||||||||||||||
四、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同类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须完成 1个同类工程业绩(投标人以非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类似工程业绩或分别提供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和施工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相应资质的业绩)。 2.同类工程的界定: (1)设计:自2018 年1 月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完成的单项合同额160万元及以上(或投资额1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设计项目; (2)施工:自2018 年1 月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单项合同额11000万元及以上(或投资额1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3)设计施工总承包:自2018 年1 月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单项合同额11000 万元及以上(或投资额1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六、招标文件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3-12-27 09:30 | 开标地点: |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三楼9号开标室 】 |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 | |||||||||||||||||||||
十、其他说明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房克豪,联系电话:0532-86973970,邮箱:hdqjtjzbbgs@163.com,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166号3号楼 | |||||||||||||||||||||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行政监督部门: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咨询电话:0532-88915582、0532-88018979; 投诉咨询邮箱:qdjtztb@163.com; 投诉受理邮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3号402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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