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余庄变110千伏配套电缆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768.1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处州招[2023]058号
预算金额1768.16万元
招标公司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柳军0578-286038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余庄变 110 千伏配套电缆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浙处州招[2023]058号
1.招标条件
余庄变 110 千伏配套电缆管道工程(项目编号:浙处州招[2023]058号)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委托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通用资质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主管部门的公开通报批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4)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5)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6)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专用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2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4.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登陆:“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查阅本次招标详细信息,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2月20日0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附表《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至指定邮箱(邮箱:749369305@qq.com)完成报名,招标代理公司会在收到邮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潜在投标人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同开标时间。
6.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 4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丽水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开标大厅(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309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方式等事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电 话:0578-2990563
联系人:王强、周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84号三楼
电 话:0578-2860384
联系人:柳军、郑燕
备案单位(盖章): 本公告发出日期:2023年12月13日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项目编号:浙处州招[2023]058号
1.招标条件
余庄变 110 千伏配套电缆管道工程(项目编号:浙处州招[2023]058号)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委托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
项目 名称 | 项目概况 |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 资质要求 | 业绩 要求 | 工期 |
余庄变 110 千伏配套电缆管道工程 | 1)南明路(成大街-余庄变)段从110千伏余庄变南侧向东新建四回路管道至南明路中间绿化带,然后其中一条双回路管道沿南明路中间绿化带向南建设至南明 路与成大街路口南侧。该段新建110千伏管道约0.6公里,其中四回路管道约0.04公里、双回路管道约0.56公里。 2)南明路-江南路段从南明路中间绿化带起沿警务训练基地、丽水宏嘉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企业北侧围墙向东南方向敷设至成大街,穿过成大街后沿道 路南侧人行道及绿化带向东建设至江南路,然后右转沿江南路西侧绿化带建设至富岭公交站大门,再向左穿过江南路至医院围墙,然后向右转沿江南路东侧绿化带及人行道建设至G25 高速桥下。另外在江南路与成大街路口处向北周前变方向预留一段管道四回路管道。该段新建110千伏双回路管道约1.6公里。 3)江南路(高速桥-惠民街)段从高速桥下起,沿江南路东侧绿化带向南建设,途径技师学院至惠明街路口与原预留工井连接。该段新建110千伏双回路管道约1.08里。建设规模:8孔φ200+2孔φ100+1孔φ100梅花管0.909公里,8孔φ200+2孔φ100+1孔φ100梅花管2.127公里,16孔φ200+4孔φ100+2孔φ100梅花管0.025公里,电缆沟0.22公里,电缆井71座。 | 17681666元 |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 近三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三周年)内具备同类型项目实施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证明材料)。 | 工期180日历天,2024年4月前完成电力管道及井的工程量具备铺设电缆的条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通用资质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主管部门的公开通报批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4)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5)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6)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专用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2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4.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登陆:“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查阅本次招标详细信息,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2月20日0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附表《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至指定邮箱(邮箱:749369305@qq.com)完成报名,招标代理公司会在收到邮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潜在投标人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同开标时间。
6.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 4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丽水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开标大厅(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309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方式等事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电 话:0578-2990563
联系人:王强、周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84号三楼
电 话:0578-2860384
联系人:柳军、郑燕
备案单位(盖章): 本公告发出日期:2023年12月13日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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