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第六医院(吉林省精神心理诊疗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编制)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zhzb202410131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宏1350446885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永刚1739004561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2
公告正文
长春市第六医院(吉林省精神心理诊疗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编制) (招标编号:JLZHZB20241013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第六医院(吉林省精神心理诊疗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 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城开农业投 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第六医院(吉林省精神心理诊疗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第六医院(吉林省精神心理诊疗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编制))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绿地中央广场B8A17楼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 绿地中央广场B8A17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绿地中央广场 B8A17楼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第六医院(吉林省精神心理诊疗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4>10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80%及 单位自筹资金20%,招标人为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第六医院。项目 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 后续设计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编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六医院(吉林省精神心理诊疗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编制) 2.2项目地点:长春市宽城区亚泰大街3188号,长春市第六医院院内。 2.3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7655.69m³,其中,病房楼建筑面积19371.82m³、业务用房 建筑面积9830.37m°、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7648.04皿³、污水处理及垃圾暂存用房 建筑面积805.46m³;配套建设室外工程;项目建成后医院总床位规模达到1000床。 2.4招标范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及水 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2.5最高投标限价:20万元。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或下达任务通知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全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 土保持监测伴随本项目施工全过程,水土保持报告完后和即可编制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报告, 项目达到水保验收标准时,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2.7质量标准:优质服务,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通过相关 审查机构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 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 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 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 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 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 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 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 年11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 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Jlzhzb11@163.com 发送材 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并同时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需提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如投标人资料不完整,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 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14时00分,递交地 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绿地中央广场B8A17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城开大厦 联系人: 李宏 电 话: 13504468851 招标人:长春市第六医院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亚泰大街3188号 联系人:王中华 电 话:189466175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公馆B区1723号房 联系人:张永刚、李坤 电 话:17390045613 邮 箱:Jlzhzb11@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 2633号城开大厦 联系人: 李宏 电 话: 135044688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贵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公馆B区1723号房 联系人: 张永刚、李坤 电 话: 17390045613 电子邮件: Jlzhzbl1@163.com 岭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极构: (盖章) 0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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