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DL2024000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宣传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答疑内容:针对供应商在项目公示期内提出的相关问题,根据采购方意见,现回复如下:
问题:事实描述:根据招标文件,评标细则中“综合实力部分”序号1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医院同类项目的(指广告牌、宣传栏、招牌、标识系统业绩等),每个得34%,最高得100%。 质疑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因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业绩评分中设置了医院同类项目,我公司认为本项目设置了特定行业的业绩,具有歧视性。
回复: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的评分准则修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一)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医院同类项目的(指广告牌、宣传栏、招牌、标识系统业绩等),每个得34%,最高得100%。 同一项目续签合同不重复计分。 (二)评分依据: 1.以合同关键信息(提供原项目客户盖章证明)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以上资料需按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凭所提供资料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按不得分处理。 2.同一项目续签合同不重复计分。如涉及到需要判断是否为同一项目续签的情形,如项目名称相同,投标人应提供能判别为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能反映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合同关键页),如不能判别,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作出不利判断。项目名称相同,但是经过重新组织招标、招标编号不同的,不属同一项目续签。 | (一)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同类项目的(指广告牌、宣传栏、招牌、标识系统业绩等),每个得34%,最高得100%。 同一项目续签合同不重复计分。 (二)评分依据: 1.以合同关键信息(提供原项目客户盖章证明)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以上资料需按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凭所提供资料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按不得分处理。 2.同一项目续签合同不重复计分。如涉及到需要判断是否为同一项目续签的情形,如项目名称相同,投标人应提供能判别为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能反映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合同关键页),如不能判别,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作出不利判断。项目名称相同,但是经过重新组织招标、招标编号不同的,不属同一项目续签。 |
更正内容:
1、投标样品递交时间更正为:2024年1月23日10:00-14:30前(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更正为:2024年1月23日14:30(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样品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样品将拒绝接收;未按时提供投标样品,或提供的投标样品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评审时投标样品项均不得分。
3、投标样品递交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流塘商务大厦A座9楼09A。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已更新,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附件下载链接:http://zfcg.szggzy.com:8081/gsgg/002001/002001002/002001002002/20240118/325440d0-e213-42a1-be22-a1148e7c52d7.html)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二路118号
联系方式:0755-27788311转34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
联系方式:郑工0755-88918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 0755-8891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