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试验介质(气体)协议供货(2024年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招标需求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1719216788398.pdf 1719216799210.docx
试验介质(气体)协议供货(2024年度)采购项目
(重新招标第1次)招标文件
(20240624)
一、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名称:试验介质(气体)协议供货(2024年度)(重新招标第1次)
采购编号:HW-03-2024011
资金来源:2024年采购计划内预算
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折扣最低者中标)
项目一览表:
项目采购标的清单:
注:1.“预算金额”包括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
2.本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人”是指“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资质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4.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截止投标后、评标前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拥有本次招标货物相关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有氮、氧、氩、氦,加盖投标人公章),法规允许不需要办证的货物除外。
三、技术需求
说明:所有技术需求均不可负偏离。
四、商务需求
说明:所有商务需求均不可负偏离。
普通商务要求:
1关于合格货物供应
1.1投标人有储运场地、设施设备,具备提供货物和货物包装容器及服务的能力。
1.2提供给采购人的气瓶已办理使用登记,并且在检验有效期内,气瓶附件应符合《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的要求,其中安全阀(如有)应校验合格。
1.3投标人应当按照TSG 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负责对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提供给采购方的气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更换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瓶阀等安全附件,涂敷使用登记标志和下次检验日期。
1.4采购人会不定期对气体纯度进行第三方检定(计量院等具有相关气体检测资质的第三方CMA/CNAS检测机构),如发现气体纯度不满足技术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就气体不纯带来的损失(设备损坏、检测结果无效等)向投标人索赔。
1.5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或其正式委托的运输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其他同等法律效应证件),可单独运输也可联合运输,但经营范围需含有冷冻液态氮、压缩氮、压缩氧、压缩氩、压缩氦;如委托运输单位的,还需提供委托合同或合作协议等同类型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其他要求
2.1货物均须由投标人自行运往指定气体使用场所,不论气体从何处购置、采用何种方式运输,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处理气体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包装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为标准。
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使用场地运输路线,安排合适车辆运输,其中运输车辆总重不超过30吨(路面设计承载30吨),如运输时因隐瞒使用总重大于30吨的车辆而导致路面损坏造成的后果及财产损失有投标方负责。其中液氮单次充装量不大于5.5吨。
3付款方式:
3.1一事一结,货到验收合格且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按批次结算。
售后服务要求:
4关于交货
4.1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提交需求后,24小时内将符合约定的货物运输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第四工业区北侧龙田北路1号特检基地),并由采购人指定人员验收;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的送货延误,投标人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
5关于验收
5.1采购人按合同、采购文件、订单约定的要求和数量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收货验收。
5.2配送人员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或其他同等法律效应证件),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若无或期限内无法提供,采购人有权无责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顺延排名下一名的中标。
5.3液氮配送车辆符合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要求。
5.4液氮从罐车卸载、往低温储罐输送的过程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参考采购人给出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自行报一个综合折扣,中标后即按招标单价上限×综合折扣做为承办价格。一经中标,综合折扣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的价格依据,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综合折扣”填写要求
(1)填写要求:0<综合折扣≤1,未按此要求填写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2)填写的“综合折扣”应为小数,且最多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0.95、0.80、0.78,未按此要求填写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3)投标人参与投标只允许填报一个“综合折扣”,不允许填报2个(或以上)的“综合折扣”;填报了2个或以上“综合折扣”的,其投标将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
(4)“综合折扣”缺填、漏填将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
(5)由于具体实施过程中配送的产品数量和种类等不能确定,结算时按实结算支付。
4.招标单价上限与结算价格
(1)招标单价上限:本招标文件“第一节 采购需求 项目采购标的清单”中各标的的招标单价上限。
结算价格:本项目按实际发生量结算,结算价格=招标单价上限×中标综合折扣×实际采购量。
5.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六、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需求报出综合折扣,并填写投标单价(结算单价),投标单价(结算单价)不得超过招标单价上限,项目总价格上限为54150元,否则投标文件失效。投标报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若中标,投标单价(结算单价)即合同单价,项目总价格上限即合同金额上限。对投标人漏报货物致使系统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可对投标书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
3.投标所需材料:
①承诺函(附件一);
②报价表(附件二);
③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三);
④技术需求偏离表(附件四)、商务需求偏离表(附件五);
⑤资质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照(例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⑥不是由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投标授权书(格式自拟),同时还需提供其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需体现出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参保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时间等信息;
⑦投标人收款账号(含联系方式),格式自拟;
⑧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供其他文件以供评标的,格式自拟,例如服务承诺等(要有联系人、技术团队、人员持证(复印件)、服务方案等内容,服务方案要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等),若无,则无需提供;
⑨其他获奖证书或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格式自拟,若无,则无需提供。
注:材料散装的均需加盖公章, 装订成册的则封面、附件指定处和骑缝处加盖公章,①~⑥是必须提供的材料,否则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日12:00,收到法定数量(三家或以上)单位的有效投标文件后即进行质安院内部开、评标。
投标文件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的投递可自行送达,也接受快递,快递的以到达我院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收件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第四工业区北侧龙田北路1号13楼(深圳市质安院特检基地)
联系人:罗景耀
电话:0755-25929059
附件一:
承诺函
致: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我公司参加贵单位试验介质(气体)协议供货(2024年度)(重新招标第1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W-03-2024011)的采购活动。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采购项目的一切所需。本项目总价格上限为(大写)五万肆仟壹佰伍拾圆整(小写)RMB54150.00,综合折扣为 。
2.我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我公司愿以本承诺函填写的总报价为最终投标价格,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本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4.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7.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8.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10.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11.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12.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3.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14.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 (盖章)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联 系 人:
日 期:
附件二:
采购编号:HW-03-2024011
报价表
报价要求
1.1 以下所有报价的货币均是“人民币”,单位均是“元”。
1.2 本表的报价是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成本、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
1.3 “分项价格表”必须填写综合折扣、单价、是否进口,结算单价必须等于(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折扣×招标单价上限;本表若出现结算单价≠综合折扣×招标单价上限的,以综合折扣×招标单价上限作为合同单价。
1.4 “综合折扣”的填写遵从本招标文件“第五节 报价要求”。
1.5 本表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报价总表
分项价格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三:
采购编号:HW-03-2024011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附件四:
采购编号:HW-03-2024011
技术需求偏离表
说明:
1、本表中“差别项”是指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不一致的项目,包括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项目,没有不一致的,本表可空白;“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来自于 “技术需求明细”。
2、对“偏离度”一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负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须及时留意采购人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修改或澄清公告,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与采购人最终公布的内容不一致(包括答疑、修改公告、澄清公告等内容)的,该条技术需求一律视为负偏离,如该条技术需求为不可偏离项,则可能导致废标。
4、投标人应按其所提供标的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投标技术响应,如出现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为最终评判标准。
5、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6、投标文件中所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内容必须在本表中做出说明,未在本表中做出说明的差异,即使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做出了说明,采购人也有权在谈判时或履行合同时拒绝接受,并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供应商拒绝履行的将视为违约。
注:本表格需如实填写,将作为重要评标依据;本表格不可删改模板内容,否则视为无效。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五:
采购编号:HW-03-2024011
商务需求偏离表
说明:
1、本表中“差别项”是指投标文件商务响应和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不一致的项目,包括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项目,没有不一致的,本表可空白;“招标文件商务需求”来自于 “商务需求明细”。
2、对“偏离度”一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负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须及时留意采购人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修改或澄清公告,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商务需求与采购人最终公布的内容不一致(包括答疑、修改公告、澄清公告等内容)的,该条商务需求一律视为负偏离,如该条服务需求为不可偏离项,则可能导致废标。
4、投标人应按其所提供标的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投标商务响应,如出现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为最终评判标准。
5、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6、投标文件中所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内容必须在本表中做出说明,未在本表中做出说明的差异,即使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做出了说明,采购人也有权在谈判时或履行合同时拒绝接受,并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供应商拒绝履行的将视为违约。
注:本表格需如实填写,将作为重要评标依据;本表格不可删改模板内容,否则视为无效。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试验介质(气体)协议供货(2024年度)采购项目
(重新招标第1次)招标文件
(20240624)
一、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名称:试验介质(气体)协议供货(2024年度)(重新招标第1次)
采购编号:HW-03-2024011
资金来源:2024年采购计划内预算
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折扣最低者中标)
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试验介质(气体)协议供货(2024年度) (重新招标第1次) | 1项 | 国产 |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大写)伍万肆仟壹佰伍拾圆整 小写(¥):54150.00元 |
项目采购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纯度要求 | 招标单价上限 | 预估数量 | 预估上限金额 | 备注 |
1 | 液氮 | / | 1.0元/kg | 25t | 25000 | 不接受进口 |
2 | 瓶装液氮(450L) | / | 450元/瓶 | 12瓶 | 5400 | |
3 | 瓶装氮气(40L) | ≥99.99% | 80元/瓶 | 7瓶 | 560 | |
4 | 瓶装氮气(40L) | ≥99.999% | 100元/瓶 | 3瓶 | 300 | |
5 | 瓶装氦气(40L) | ≥99.999% | 1800元/瓶 | 7瓶 | 12600 | |
6 | 瓶装氦气(40L) | ≥99.99% | 1500元/瓶 | 4瓶 | 6000 | |
7 | 瓶装氩气(40L) | ≥99.999% O2<3ppm N2<10ppm H2O<5ppm K(W)<1ppm | 120元/瓶 | 3瓶 | 360 | |
8 | 瓶装氩气(40L) | ≥99.999% | 120元/瓶 | 10瓶 | 1200 | |
9 | 瓶装氩气(10L) | ≥99.999% O2<3ppm N2<10ppm H2O<5ppm K(W)<1ppm | 80元/瓶 | 3瓶 | 240 | |
10 | 瓶装氧气(40L) | ≥99.999% | 600元/瓶 | 1瓶 | 600 | |
11 | 瓶装氧气(40L) | ≥99.5% | 90元/瓶 | 1瓶 | 90 | |
12 | 烟气分析仪标准气(4L) | / | 1800元/瓶 | 1瓶 | 1800 | |
由于本次标的的试验介质的是用于检验业务的,其使用量与业务量成正比例关系,具体购买数量无法准确预测,故设定总预算上限54150.00元(人民币)。此次招标评标方法采用最低价法,投标单价最低者中标。本项目为协议供货,本次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生效期间采购人按需购买,一事一结,气体累计购买金额不超过54150.00元。采购人会在每次合同结束前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评价,服务满意则会再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单次合同时限不超过12个月,所有合同时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
注:1.“预算金额”包括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
2.本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人”是指“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资质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4.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截止投标后、评标前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拥有本次招标货物相关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有氮、氧、氩、氦,加盖投标人公章),法规允许不需要办证的货物除外。
三、技术需求
说明:所有技术需求均不可负偏离。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1 | 液氮 | 1.1供液方式为向采购人自有的固定式低温液氮储罐供液,投标人需自行提供与采购人低温储罐匹配的输送软管及接头,以便充装。 1.2预估单次充液量在4吨-5吨左右(与业务挂钩,无法确定具体使用量) |
2 | 瓶装液氮 | 2.1罐体规格:450L。 2.2净重:不小于295kg。 2.3增压后可达3.0MPa及以上 |
3 | 瓶装氮气 | 3.1氮气纯度≥99.99%。 3.2钢瓶规格:40L。 3.3瓶内压力:不小于13.5MPa。 |
4 | 瓶装氮气 | 4.1氮气纯度≥99.999%。 4.2钢瓶规格:40L。 4.3瓶内压力:不小于13.5MPa。 |
5 | 瓶装氦气 | 5.1氦气纯度≥99.999%。 5.2钢瓶规格:40L。 5.3瓶内压力:不小于13.5MPa。 |
6 | 瓶装氦气 | 6.1氦气纯度≥99.99%。 6.2钢瓶规格:40L。 6.3瓶内压力:不小于13.5MPa。 |
7 | 瓶装氩气 | 7.1氩气纯度≥99.999%且O2<3ppm,N2<10ppm,H2O<5ppm,K(W)<1ppm。 7.2钢瓶规格:40L。 7.3瓶内压力:不小于13.5MPa。 |
8 | 瓶装氩气 | 8.1氩气纯度≥99.999% 8.2钢瓶规格:40L。 8.3瓶内压力:不小于13.5MPa。 |
9 | 瓶装氩气 | 9.1氩气纯度≥99.999%且O2<3ppm,N2<10ppm,H2O<5ppm,K(W)<1ppm。 9.2钢瓶规格:10L。 9.3瓶内压力:不小于10.0MPa。 |
10 | 瓶装氧气 | 10.1氧气纯度≥99.999%。 10.2钢瓶规格:40L。 10.3瓶内压力:不小于13.5MPa。 |
11 | 瓶装氧气 | 11.1氧气纯度≥99.5%。 11.2钢瓶规格:40L。 11.3瓶内压力:不小于13.5MPa。 |
12 | 烟气分析仪标准气 | 12.1按指标配气。 12.2气瓶规格:4L。 12.3标准物质编号:GBW08807。 12.4送货时需提供对应标准物质证书(标物证书)及合格证。 12.5从送气日期起标气剩余有效期不小于10个月。 |
四、商务需求
说明:所有商务需求均不可负偏离。
普通商务要求:
1关于合格货物供应
1.1投标人有储运场地、设施设备,具备提供货物和货物包装容器及服务的能力。
1.2提供给采购人的气瓶已办理使用登记,并且在检验有效期内,气瓶附件应符合《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的要求,其中安全阀(如有)应校验合格。
1.3投标人应当按照TSG 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负责对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提供给采购方的气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更换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瓶阀等安全附件,涂敷使用登记标志和下次检验日期。
1.4采购人会不定期对气体纯度进行第三方检定(计量院等具有相关气体检测资质的第三方CMA/CNAS检测机构),如发现气体纯度不满足技术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就气体不纯带来的损失(设备损坏、检测结果无效等)向投标人索赔。
1.5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或其正式委托的运输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其他同等法律效应证件),可单独运输也可联合运输,但经营范围需含有冷冻液态氮、压缩氮、压缩氧、压缩氩、压缩氦;如委托运输单位的,还需提供委托合同或合作协议等同类型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其他要求
2.1货物均须由投标人自行运往指定气体使用场所,不论气体从何处购置、采用何种方式运输,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处理气体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包装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为标准。
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使用场地运输路线,安排合适车辆运输,其中运输车辆总重不超过30吨(路面设计承载30吨),如运输时因隐瞒使用总重大于30吨的车辆而导致路面损坏造成的后果及财产损失有投标方负责。其中液氮单次充装量不大于5.5吨。
3付款方式:
3.1一事一结,货到验收合格且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按批次结算。
售后服务要求:
4关于交货
4.1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提交需求后,24小时内将符合约定的货物运输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第四工业区北侧龙田北路1号特检基地),并由采购人指定人员验收;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的送货延误,投标人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
5关于验收
5.1采购人按合同、采购文件、订单约定的要求和数量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收货验收。
5.2配送人员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或其他同等法律效应证件),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若无或期限内无法提供,采购人有权无责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顺延排名下一名的中标。
5.3液氮配送车辆符合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要求。
5.4液氮从罐车卸载、往低温储罐输送的过程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参考采购人给出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自行报一个综合折扣,中标后即按招标单价上限×综合折扣做为承办价格。一经中标,综合折扣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的价格依据,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综合折扣”填写要求
(1)填写要求:0<综合折扣≤1,未按此要求填写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2)填写的“综合折扣”应为小数,且最多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0.95、0.80、0.78,未按此要求填写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3)投标人参与投标只允许填报一个“综合折扣”,不允许填报2个(或以上)的“综合折扣”;填报了2个或以上“综合折扣”的,其投标将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
(4)“综合折扣”缺填、漏填将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
(5)由于具体实施过程中配送的产品数量和种类等不能确定,结算时按实结算支付。
4.招标单价上限与结算价格
(1)招标单价上限:本招标文件“第一节 采购需求 项目采购标的清单”中各标的的招标单价上限。
结算价格:本项目按实际发生量结算,结算价格=招标单价上限×中标综合折扣×实际采购量。
5.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六、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需求报出综合折扣,并填写投标单价(结算单价),投标单价(结算单价)不得超过招标单价上限,项目总价格上限为54150元,否则投标文件失效。投标报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若中标,投标单价(结算单价)即合同单价,项目总价格上限即合同金额上限。对投标人漏报货物致使系统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可对投标书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
3.投标所需材料:
①承诺函(附件一);
②报价表(附件二);
③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三);
④技术需求偏离表(附件四)、商务需求偏离表(附件五);
⑤资质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照(例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⑥不是由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投标授权书(格式自拟),同时还需提供其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需体现出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参保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时间等信息;
⑦投标人收款账号(含联系方式),格式自拟;
⑧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供其他文件以供评标的,格式自拟,例如服务承诺等(要有联系人、技术团队、人员持证(复印件)、服务方案等内容,服务方案要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等),若无,则无需提供;
⑨其他获奖证书或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格式自拟,若无,则无需提供。
注:材料散装的均需加盖公章, 装订成册的则封面、附件指定处和骑缝处加盖公章,①~⑥是必须提供的材料,否则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日12:00,收到法定数量(三家或以上)单位的有效投标文件后即进行质安院内部开、评标。
投标文件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的投递可自行送达,也接受快递,快递的以到达我院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收件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第四工业区北侧龙田北路1号13楼(深圳市质安院特检基地)
联系人:罗景耀
电话:0755-25929059
附件一:
承诺函
致: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我公司参加贵单位试验介质(气体)协议供货(2024年度)(重新招标第1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W-03-2024011)的采购活动。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采购项目的一切所需。本项目总价格上限为(大写)五万肆仟壹佰伍拾圆整(小写)RMB54150.00,综合折扣为 。
2.我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我公司愿以本承诺函填写的总报价为最终投标价格,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本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4.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7.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8.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10.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11.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12.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3.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14.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 (盖章)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联 系 人:
日 期:
附件二:
采购编号:HW-03-2024011
报价表
报价要求
1.1 以下所有报价的货币均是“人民币”,单位均是“元”。
1.2 本表的报价是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成本、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
1.3 “分项价格表”必须填写综合折扣、单价、是否进口,结算单价必须等于(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折扣×招标单价上限;本表若出现结算单价≠综合折扣×招标单价上限的,以综合折扣×招标单价上限作为合同单价。
1.4 “综合折扣”的填写遵从本招标文件“第五节 报价要求”。
1.5 本表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报价总表
项目名称 | 项目投标总价上限 |
试验介质(气体)协议供货(2024年度) (重新招标第1次) | 大写:伍万肆仟壹佰伍拾元整 小写:54150元 |
分项价格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综合折扣 | 结算单价(元) | 是否进口 |
1 | 液氮 | / | | | | |
2 | 瓶装液氮(450L) | / | | | | |
3 | 瓶装氮气(40L) | ≥99.99% | | | | |
4 | 瓶装氮气(40L) | ≥99.999% | | | | |
5 | 瓶装氦气(40L) | ≥99.999% | | | | |
6 | 瓶装氦气(40L) | ≥99.99% | | | | |
7 | 瓶装氩气(40L) | ≥99.999% O2<3ppm N2<10ppm H2O<5ppm K(W)<1ppm | | | | |
8 | 瓶装氩气(40L) | ≥99.999% | | | | |
9 | 瓶装氩气(10L) | ≥99.999% O2<3ppm N2<10ppm H2O<5ppm K(W)<1ppm | | | | |
10 | 瓶装氧气(40L) | ≥99.999% | | | | |
11 | 瓶装氧气(40L) | ≥99.5% | | | | |
12 | 烟气分析仪标准气(4L) | / | | | | |
我单位已知悉: 1.此次招标评标方法采用最低价法,综合折扣最低者中标。 2.本项目为协议供货,本次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合同生效期间采购人按需购买,一事一结,按实际发生量结算,结算价格=招标单价上限×中标综合折扣×实际采购量,气体累计购买金额不超过54150.00元。 4.采购人会在每次合同结束前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评价,服务满意则会再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单次合同时限不超过12个月,所有合同时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三:
采购编号:HW-03-2024011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附件四:
采购编号:HW-03-2024011
技术需求偏离表
序号 | 差别项名称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 投标文件技术响应 | 偏离度 | 偏离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除上述条款以外,我司承诺全部接受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 |
说明:
1、本表中“差别项”是指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不一致的项目,包括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项目,没有不一致的,本表可空白;“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来自于 “技术需求明细”。
2、对“偏离度”一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负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须及时留意采购人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修改或澄清公告,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与采购人最终公布的内容不一致(包括答疑、修改公告、澄清公告等内容)的,该条技术需求一律视为负偏离,如该条技术需求为不可偏离项,则可能导致废标。
4、投标人应按其所提供标的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投标技术响应,如出现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为最终评判标准。
5、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6、投标文件中所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内容必须在本表中做出说明,未在本表中做出说明的差异,即使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做出了说明,采购人也有权在谈判时或履行合同时拒绝接受,并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供应商拒绝履行的将视为违约。
注:本表格需如实填写,将作为重要评标依据;本表格不可删改模板内容,否则视为无效。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五:
采购编号:HW-03-2024011
商务需求偏离表
序号 | 差别项名称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需求 | 投标文件商务响应 | 偏离度 | 偏离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除上述条款以外,我司承诺全部接受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 |
说明:
1、本表中“差别项”是指投标文件商务响应和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不一致的项目,包括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项目,没有不一致的,本表可空白;“招标文件商务需求”来自于 “商务需求明细”。
2、对“偏离度”一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负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须及时留意采购人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修改或澄清公告,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商务需求与采购人最终公布的内容不一致(包括答疑、修改公告、澄清公告等内容)的,该条商务需求一律视为负偏离,如该条服务需求为不可偏离项,则可能导致废标。
4、投标人应按其所提供标的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投标商务响应,如出现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为最终评判标准。
5、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6、投标文件中所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内容必须在本表中做出说明,未在本表中做出说明的差异,即使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做出了说明,采购人也有权在谈判时或履行合同时拒绝接受,并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供应商拒绝履行的将视为违约。
注:本表格需如实填写,将作为重要评标依据;本表格不可删改模板内容,否则视为无效。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