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办公楼物业费成交公告
空期浇水隔板洗手间保洁检验地面会议室保洁保安仓储城关设施养护所公共环境卫生物业费运输废纸篓消防器材整体设计消控员绿化区域的养护保洁员室内保洁工具其他服务拉圾清运洁厕灵院区内除固定清扫会议室进行循环保洁税金规范编制物品进出保洁服务车辆进出秩序市政材料供应站进出人员保安装备果皮箱巡逻监理绿植修剪合计废物收集会议室的保洁标牌维护公共秩序物业管理洗手台工作服停放秩序门岗值勤日常管理小计路灯设施养护所指示牌会设服务项目管理指挥进入车辆有序停放物业服务原材料培训费物杆揽耗防火门进出车辆检查登记意外保险巡回保洁卫生间上下水畅通清洁卫生用品节能产品修补缺陷水暖维修服务消毒调试费擦手纸电工垃圾桶绿化服务厕纸管理委项目经理卫生间设施设备的保养检修电器开关镜面及时清运日常易耗品东岗设施养护所燃料检测垃圾收集电梯垫玻璃门减速带垃圾篓验收市政设施养护所室外公共区域保洁烟灰盅会后保洁停车位墙面(含地脚线)环境卫生清洁会议服务转运消杀物资洗手液便池停车场每天定时清扫进入人员询问
金额
71.3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1/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01009jh056
预算金额72万元
招标公司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强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强0931-4608326
中标公司兰州居东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兰州居乐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71.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办公楼物业费成交公告
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办公楼物业费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401009JH056
二、项目名称
办公楼物业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 |
包名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办公楼物业费 |
兰州居乐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家具市场4号楼东侧)雁滩劳务市场-91工号 |
71.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范围 |
兰州居乐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办公楼物业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施茂珍,闫加元,张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南滨河中路583号
联系方式:13893371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786号
联系方式:0931-4608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强
电 话:138933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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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CS2023-001.docx竞争性磋商文件CS2023-001.docx 技术参数.pdf技术参数.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评审报告.pdf评审报告.pdf 成交公示.pdf成交公示.pdf |
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401009JH056附1
项目单位: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办公楼物业费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
目录
目录2
第一章采购邀请函4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
磋商须知前附表6
1、总则8
1.1磋商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8
2、磋商须知9
2.1磋商文件9
2.1.1综合说明9
2.1.2磋商文件的修改与补充9
2.1.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9
2.2响应文件10
2.2.1响应文件的组成(具体见第七章)10
2.2.2磋商报价10
2.2.3响应有效期10
2.2.4磋商保证金10
2.2.5响应资格10
2.2.5.1资格审查资料10
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10
2.2.5.2联合体投标10
2.2.6响应文件制作11
2.3投标11
2.3.1合格的供应商11
2.3.2磋商综合要求及说明12
2.3.3响应文件的份数12
2.3.4响应文件的密封12
2.3.5响应文件的提交13
2.3.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
2.3.7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3
2.3.8无效响应13
2.4磋商14
2.4.1磋商小组14
2.4.2磋商办法14
2.4.3相关法律法规15
2.5合同15
2.5.1成交通知书15
2.5.2合同的签署15
2.5.3履约保证金15
2.5.4招标代理服务费16
2.5.5其他16
第三章澄清和质疑17
3.1对磋商文件的澄清17
3.2对磋商文件的质疑17
3.3对磋商过程和拟成交结果的质疑18
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18
3.5投诉18
第四章磋商原则及办法20
4.1磋商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20
4.1.1原则20
4.1.2组织20
4.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20
4.2.1评标委员会的职责20
4.2.2评标委员会的义务21
4.3磋商内容及标准21
4.3.1磋商内容21
4.3.2磋商标准21
4.4磋商程序及方法22
4.4.1磋商程序22
4.4.3拟成交供应商确定的原则26
4.5拟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6
4.6成交未果26
4.7磋商无效响应27
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28
5.1售后服务要求28
5.2采购具体需求内容28
第六章合同29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5
第八章采购需求44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办公楼物业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01009JH056附1
2.项目名称:办公楼物业费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2万元
5.最高限价:无
6.采购需求:办公楼物业费。(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同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资格审查环节“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不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月日00:00至2023年1月日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磋商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4.售价:无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响应文件
1.截止时间:2023年2月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786号3-4楼)。
3.提交方式:本项目仅以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提交。供应商登录“兰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在系统中提交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响应文件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兰州版)”中制作,开启响应文件在“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中进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931-4608344;
2.本项目采取网上在线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后,应在具备视频功能和语音通话功能的电脑上,通过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兰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保持系统登录状态(需下载安装视频客户端安装包1.1.4.8.zip;下载地址http://lzggzyjy.lanzhou.gov.cn/BigFileUpLoadStorage/temp/2022-06-09/38b9bb5b-1325-4237-b41b-c5c076bc7505/%E8%A7%86%E9%A2%91%E5%AE%A2%E6%88%B7%E7%AB%AF%E5%AE%89%E8%A3%85%E5%8C%851.1.4.8.zip),直至完成项目最后报价。
3.本项目受理自编号:CS2022-093;
4.本项目若有更正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质疑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诉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电话:0931-8105030)。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583号
联系人:张强电话:13893371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786号3-4楼
联系人:赵晖电话:0931-460832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强电话:13893371222
2023年月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1 | 项目名称 | 办公楼物业费 |
1.1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全部预留 |
1.1 | 项目编号 | 401009JH056附1 |
1.1 | 采购人 | 采购人: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583号联系人:张强联系电话:13893371222 |
1.1 | 代理机构 | 集采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786号3-4楼联系人:赵晖联系电话:0931—4608326 |
1.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2.1.2 | 澄清或修改 | 截止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1.3 |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 | 本项目不组织 |
2.2.3 | 投标有效期 | 响应文件在正式递交日期起90日内有效 |
2.2.4 | 磋商保证金 | 无 |
2.3.6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2月 日09:30(北京时间) |
2.2.5.1 | 资质要求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同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资格审查环节“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不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2.2.5.2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6 | 响应文件 | 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响应,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投标人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兰州版)”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进行电子签章、签名,登录“兰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提交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加密或以其他方式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提交技术咨询电话:0931-4608344,4009980000。“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兰州版)”下载地址:http://lzggzyjy.lanzhou.gov.cn/fwzn/003003/20200512/aac3d755-c58c-4124-868c-0c67daae15d1.html |
2.4 | 响应文件开启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响应文件开启会议。供应商以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lzggzyjy.lanzhou.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index),选择进入本项目,在线参加网上不见面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
2.5 | 磋商 | 本项目采取网上在线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后,应在具备视频功能和语音通话功能的电脑上,通过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兰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保持系统登录状态,直至完成项目最后报价。 |
2.5.2 | 磋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6.1 | 成交通知书 | 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联系,在采购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因逾期未领取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2.6.3 | 履约保证金 | 无 |
2.6.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该采购项目不收取任何招标服务费用。 |
3.2 | 对磋商文件的质疑 |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 |
3.3 | 对磋商过程和拟成交结果的质疑 | 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 |
3.5 | 投诉 | 以书面形式向兰州市财政局投诉。 |
1、总则
1.1磋商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需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集中代理机构”是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磋商供应商”是指向本次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
5)“供方”是指与需方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
6)“磋商文件”是指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7)“磋商响应性文件”是指磋商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向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响应性文件。
8)“货物”是指供方根据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服务、工程,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文件等。
9)“安装”是指供方按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0)“服务”是指供方根据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磋商须知
2.1磋商文件
2.1.1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磋商申请,并得到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来择优选定供应商。本磋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磋商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磋商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性文件无效。
2.1.2磋商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磋商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响应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1.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组织情况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若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供应商自行承担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2响应文件
2.2.1响应文件的组成(具体见第七章)
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章具体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编制顺序如下:
1)目录
2)供应商基本情况(自拟):
3)资格性审查响应情况;
4)综合评审响应情况(含价格一览表及相关资料);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磋商文件未提供的格式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2.2.2磋商报价
本项目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用料、人工、机械安装、检测、调试、保修、保险、利润、税金、劳保统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磋商货币为人民币。
2.2.3响应有效期
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
2.2.4磋商保证金
无。
2.2.5响应资格
2.2.5.1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2.2.5.2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条件: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自拟)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响应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进行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2.6响应文件制作
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依据获取的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质证明文件部分,包括:磋商响应函、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资质文件、公司情况、业绩简介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文件。
(2)服务清单部分,包括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的用料、人工、服务保障等。
(3)磋商报价部分,包括:磋商报价表、工期等。
2.3响应
2.3.1合格的供应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一个供应商只能针对一个包段提交一个磋商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2磋商综合要求及说明
1)供应商参加磋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有分包的按包段参与磋商,且每包只能报一个方案参与磋商,投若干包的可将分包响应文件汇集于总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对磋商不响应;
2)供应商对参加磋商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的评比,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当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时,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4)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所列出的所有服务均视为包含在磋商项目以及报价中;
5)供应商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服务对于磋商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必须满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不响应;
6)供应商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六项情形之一规定的,中标、成交无效;
7)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如技术参数具有特指性将不作为评判依据。
2.3.3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供应商应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电子响应文件签署应使用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
2.3.4响应文件的加密
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加密,未加密或未上传加密文件的,对供应商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
2.3.5响应文件的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软认证方式登录或者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兰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在系统中提交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2.3.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3.7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可以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以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或修改并再次上传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电子响应文件。
2.3.8无效响应
2.3.8.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
(一)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格式及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二)响应有效期不足;
(三)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四)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五)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六)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七)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标,其成交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七)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九)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十)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4响应文件开启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响应文件开启会议。供应商以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lzggzyjy.lanzhou.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index),选择进入本项目,在线参加网上不见面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开启时,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在线解密提交系统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超过时限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时须使用加密时的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
解密完成后,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开启情况进行确认。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5磋商
本项目采取网上在线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后,应在具备视频功能和语音通话功能的电脑上,通过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兰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保持系统登录状态,直至完成项目最后报价。
2.5.1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5.2磋商办法
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磋商原则及办法”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5.3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2.6合同
2.6.1成交通知书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于2个工作日内,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联系,在采购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因逾期未领取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6.2合同的签署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和已领取成交通知书的投标人在遵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享有自愿订立政府合同的权利。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要以书面形式。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否则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6.3履约保证金
无。
2.6.4招标代理服务费
无。
2.6.5其他
成交后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三章澄清和质疑
3.1对磋商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2对磋商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的质疑函必须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包括以下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XXX项目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5天前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的将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或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3.3对磋商过程和拟成交结果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磋商过程和拟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代理机构于发布拟成交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磋商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原件)。投标人的质疑函必须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磋商授权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磋商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XXX项目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代理机构应在受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供应商作出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5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兰州市财政局投诉。受理投诉部门:兰州市财政局,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46号,联系电话:0931-8105030。
第四章磋商原则及办法
4.1磋商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4.1.1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谈判小组成员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磋商评审工作。
1)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其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磋商小组成员和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磋商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
4.1.2组织
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负责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2)代理机构:由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磋商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磋商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磋商小组分发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
3)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的规定,邀请相关部门对整个磋商过程进行监督,保证磋商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4.2磋商小组的职责和义务
4.2.1磋商小组的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编写评审报告;
6)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2.2磋商小组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与本项目参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必须回避;
3)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4)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5)对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6)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7)配合答复询问、质疑、投诉工作。
4.3磋商内容及标准
4.3.1磋商内容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4.3.2磋商标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4磋商程序及方法
4.4.1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成员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先对响应文件中资质证明资料、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进行具体磋商。
磋商小组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情况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对不符合资格性要求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响应。
应当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响应。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磋商:
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后,应在具备视频功能和语音通话功能的电脑上,通过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兰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保持系统登录状态(需下载安装视频客户端安装包1.1.4.8.zip;下载地址http://lzggzyjy.lanzhou.gov.cn/BigFileUpLoadStorage/temp/2022-06-09/38b9bb5b-1325-4237-b41b-c5c076bc7505/%E8%A7%86%E9%A2%91%E5%AE%A2%E6%88%B7%E7%AB%AF%E5%AE%89%E8%A3%85%E5%8C%851.1.4.8.zip)。②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通过“兰州市网上开评标系统”向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单一供应商逐一分别进行视频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已提交相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通过“兰州市网上开评标系统”最后报价功能,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和财库(2015)124号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供应商根据“兰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示,在“兰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左侧“多轮报价”模块中找到所需报价的项目,选择进入该项目后填写报价金额再进行电子签章确认并提交。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可在“兰州市网上开评标系统”中查看已签章的报价信息。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综合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价格部分(1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10 |
商务部分(16) | 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物业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完整合同扫描件) | 10 |
商务部分(16)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 6 |
技术部分(74) | 根据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对各投标企业所提出的不限于①保洁服务、②水暖维修服务等方案内容全面详细、思路清晰、程序规范、科学有效、针对性强、物业服务创新设想明确的得20分;方案内容有缺失但基本明确不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的得15分;方案不完整、针对性不强的得10分。 | 20 |
技术部分(74) | 承诺清扫保洁质量达到“四净五无”标准,即:地面净、墙面净、排水井口净、果皮箱净;无果皮纸屑、无烟蒂痰迹、无积水、无遗散物、无漏扫区域,提供承诺书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74)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应急预案以及针对各种大型业务交流活动或上级检查临时性任务应急方案。所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健全、针对性强、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7分,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 7 |
技术部分(74) | 供应商对各岗位人数配备合理情况、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岗位服务人员数量是否合理综合评审,岗位设置合理科学得10分,岗位设置基本合理可行得6分,岗位设置不合理得2分。 | 10 |
技术部分(74) | 根据提供的环境卫生清洁和绿化服务方案进行评比:方案内容完善全面、人员各岗配备情况合理、节能节约计划详细、设施作业可行性强、责任管理明确的得7分;方案内容简单、操作性一般、承诺针对性不强的得3分;其它得1。 | 7 |
技术部分(74) | 根据提供的废物收集、转运、登记服务方案进行评比:方案内容全面详细、流程清晰合理、符合单位严格要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简单、操作性一般但基本符合采购方需求的得1分。 | 5 |
技术部分(74) | 根据提供的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评比:质量考核办法内容全面详细、考核对象、内容、标准完备,考核计划详细,考核结果运用合理的得10分;方案内容简单、操作性一般但符合采购方需求的得5分;其它得2分。 | 10 |
技术部分(74) | 为保证服务质量,各投标供应商应定期开展职业态度、职业技术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队伍素质。每年开展2次得1分,开展3次得3分,开展4次得5分,并提供承诺,不提供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74) | 根据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方案是否全面、科学、合理,是否具有完善的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报修服务与投诉处理制度,保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档案建立与管理标准等内容进行评比:管理制度可行、内容全面完善的得5分,各项制度基本完善有缺项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5 |
1、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标注的品目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品目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小微企业(含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即:①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扣除比例为10%。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响应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扣除比例为4%。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4.4.3拟成交供应商确定的原则
磋商小组应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最低者优先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者优先确定。
磋商小组编写评审报告。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有异议的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4.5拟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4.6成交未果
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宣布成交未果: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谈判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依据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情形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需方不能支付的;
4)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宣布成交未果后,代理机构应当将成交未果理由通知所有采购当事人。
4.7磋商无效响应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4)响应文件中每包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方案参与竞争性磋商的(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响应文件未能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7)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8)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9)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投标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的;
10)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11)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的磋商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1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的投标;
13)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件。
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5.1售后服务要求
双方合同约定。
5.2采购具体需求内容
具体见第八章。
第六章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参考样本)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甲方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采购代理机构: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文件
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采购文件
2.投标文件
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4.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保密协议或条款
7.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
第二条合同内容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服务一览表》
第三条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服务总金额:¥元。
大写:元。
分项价款在《服务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
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
(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
(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
(3)其他材料。
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采购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第一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第二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的%,第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于服务运行满月后,并经甲乙双方复验合格后的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六条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提交合同质量保证金元(质量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2.质量保证金有效期为甲乙双方最终验收后1个月内。到期后,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
第七条验收
1.服务期限:至。
服务地点:。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2.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3.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订《验收报告》。
4.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5.如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出具《验收报告》。
第八条项目管理服务
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
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第九条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2.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在日(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日(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在工作日(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日(小时)内免费提供服务的补偿、替换方案,直至服务恢复正常。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服务费用%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①向兰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②向兰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供方全称(盖章): 需方全称(盖章):地址: 地址: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经办人: 经办人: |
特别说明:
1.本范本根据《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制定。具体项目的采购合同条款,在本范本框架内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空格处划横线。
2.收款单位名称应与本合同乙方单位名称、项目中标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名称相一致。
3.甲方(采购单位)应盖本单位公章(不允许盖内设科室章),乙方应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双方应盖骑缝章。
4.除涉密项目外,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7.1响应文件封面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名称:
包号: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1.电子投标文件须以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逐页签章;
2.如无被授权人无需填写。
7.2目录
目录
1、供应商基本情况(自拟)
2、资格性审查响应材料
3、综合评审响应材料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7.3供应商基本情况
1、响应函格式
磋商响应函
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的兰州市所需项目采购文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采购文件,决定参加本次磋商。我方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保修任务,履行采购文件中对成交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
1、我方完全接受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事项。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务。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90天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
6、与磋商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帐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8、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供应商情况:包括企业简史与经营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职工人数、工程技术人员、资信情况(包括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近3年销售额与净利润及纳税)(自拟)
7.4资格性审查响应材料
1、资格承诺声明函
资格承诺声明函(参考格式)
致(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采购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公单):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
2、★其它资格证明资料扫描件(若有须提供)。
7.5
法人授权函
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函声明:(投标人全称)任命(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招标编号为的兰州市所需项目投标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信息: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授权日期:年月日
7.6综合评审响应材料
1、价格部分响应资料(磋商报价表、价格明细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
磋商报价表
包号 | 磋商报价(大/小写)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注:1、磋商价须包括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合计必须与明细表中的报价合计一致;
2、报价只能按一种方案报,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磋商日期:年月日
投标服务数量、价格明细表
(服务类提供)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量 | 投标总价(元) |
合 计 |
投标单位:全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本表为样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项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行编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兰州市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日期:年月日
2、商务部分响应资料(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3、技术部分响应资料(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4、保障部分响应资料(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5、其他响应资料(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6、满足采购需求具体参数的投标产品及技术实质性响应的证明资料
7、货物(服务)技术偏离表(自拟)
投标货物(服务)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投标响应技术参数(规格) | 偏离情况(“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说 明 |
1 | … | … | … | … |
… | … | … | … | … |
注:请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内容逐条响应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7.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供应商须对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性负责。
第八章采购需求
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2022年物业明细参数
物业面积参数:
中心机关10100平方米
路灯设施养护所1515平方米
城关设施养护所5420平方米
市政材料供应站3720平方米
东岗设施养护所2834平方米
七里河市政设施养护所4046平方米
共计:27635平方米
物业人员参数:
中心机关:安保人员4人保洁4人会议服务1人电工1人消控员2人
路灯设施养护所:安保人员1人保洁1人消控员1人
城关设施养护所:安保人员1人保洁1人消控员1人
市政材料供应站:安保人员1人保洁1人消控员1人
东岗设施养护所:安保人员1人保洁1人消控员1人
七里河市政设施养护所:安保人员2人保洁2人消控员1人
共计:安保人员10名保洁10名会议服务1名电工1名
消控员7名。
人员一共29名
物业服务要求
一、院落设施、路面、绿化区域的养护与管理。
1、楼外院内每天清扫2次、实施24小时保洁。
2、绿化区域每天清洁1次。
3、绿化区域绿植修剪,除杂草、灭虫害、空期浇水。保证成活率95%以上。
二、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公用部位、卫生间、楼道、会议室保洁及日常管理;负责卫生区域内的垃圾收集、清运、消毒。具体服务质量及标准如下:
1、有专业的保洁人员和健全的保洁制度,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
2、每日对保洁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两次以上清扫,并随时进行保洁,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等。
3、每日对保洁范围内的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处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进行一次以上清扫,并随时进行保洁,做到服务范围内干净整洁。
4、保持房屋公用部位的清洁工作,无乱贴、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等现象。
5、会议服务
每天对会议室进行循环保洁,对会议桌面进行擦拭,摆放整齐座椅,拖净地面,倾倒垃圾做循环保洁;每月对会议室的天花、灯具高位清洁,做到无积尘、无污渍;接到会议通知要提前1个小时完成会议室的保洁工作,并准备好热水供应工作,会议期间定时添加热水。
(1)会前会议室布置要求
会议完成室内布置,桌椅摆放整齐,地面、桌面无灰尘、无污迹,在所有布置准备工作完毕后,请主管部门检查,以避免会议接待准备出现差错。
(2)会后保洁
会议结束后,按要求恢复会前模样,清除会议桌上的物品、清除室内垃圾、清除可能出现的隐患,关电器、关电源、关锁门窗及恢复搬运桌椅等,最后再检查一次,做好相关记录,确保不留任何隐患。
三、室内保洁标准
(1)墙面(含地脚线):每月进行1次清洁,做到无积尘、无粘贴物、无污渍。
(2)地面每天清洁2次,循环保洁,做到无水渍、无污渍、无烟头、无纸屑、光亮整洁。
(3)楼梯(扶手、梯位):每天清洁2次,循环保洁,做到干净、无积尘、无污渍。
(4)玻璃门:每日1次,做到无尘、无污渍、无水印。
(5)垃圾篓、烟灰盅:每日不定期进行清洁,做到垃圾不超过2/3,无异味、外表无尘,无污渍。
(6)电器开关:每日进行1次清洁,做到无积尘,无污渍。
(7)防火门:每周进行1次清洁,做到无积尘,无污渍。
(8)电梯:每天不定期进行循环保洁,做到电梯门及按钮无指印、无积尘、干净、无污渍,定期清洗电梯垫。
四、洗手间保洁标准
(1)地面:每日清洁2次、循环保洁,做到地面及防水垫无尘、无水渍、无污渍、无烟头、无纸屑、光亮整洁。
(2)墙面:每日进行1次保洁,做到无污迹,无污渍,无乱写乱画。
(3)隔板:每日进行1次保洁,做到无污迹、无污渍,无张贴物,无乱写乱画。
(4)洗手台、镜面:及时清理,循环保洁,做到镜面无水迹、无手印;台面无水迹、无头发,水龙头光亮无水印。
(5)废纸篓:随时清理和循环保洁;做到垃圾不超2/3,垃圾袋无皱折、无异味。
(6)便池:每日及时清理,循环保洁,做到无杂物、无堵塞、无异味。
(7)保持卫生间上下水畅通,及时疏通堵塞,做好卫生间设施设备的保养检修工作,发现损坏,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8)甲方负责提供洗手间所用厕纸、洗手液、擦手纸等清洁卫生用品。
(9)便池用洁厕灵每日清洗1次,每两天用84消毒液消毒1次。
(10)采用安全消杀措施做好防蝇、防鼠工作,杜绝蝇鼠疫病传播。
五、室外公共区域保洁标准
(1)、院内广场、道路、停车场每天定时清扫2次,清除地面的果皮、纸屑、树叶、烟头等杂物及油污、痰渍等污渍,清扫工作需在当天早上8点前及下午14点前清扫完毕。
(2)院区内除固定清扫外,安排巡回保洁,发现果皮、纸屑、树叶、烟头等杂物及油污、痰渍等污渍随时清理。
(3)雨雪天应及时清扫路面,确保路面无积水(雪)及杂物。
(4)垃圾桶、果皮箱每天3次清洁,做到外观清洁,无污渍,垃圾及时清运集中至指定垃圾处理场。
(5)绿化带及路灯保持清洁,做到绿化带上无果皮纸屑及石块烟头等杂物,路灯灯管灯具无灰尘、明亮清洁。
(6)标牌、指示牌:每日清擦1次,做到无尘、无污渍、标牌光亮。
(7)消防器材表面干净,摆放整齐。减速带表面干净无明显污迹,各种道间表面无灰尘。
六、院落及大门口车辆进出秩序和停放秩序的管理。
1、进出车辆检查登记。
2、指挥进入车辆有序停放。
3、停车位正常维护保养。
4、进入人员询问、登记。
七、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巡逻、门岗值勤、进出人员、物品进出等级(不承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个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险保管责任),具体服务质量及标准如下:
1、有专业的防范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
2、上岗时工作人员着装整齐、精神饱满、文明执勤、依法执勤,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3、主要进出口全天要有专人值班,对外来人员、车辆、物品要严格询问登记,记录齐全。
4、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对服务范围内的重点部位、道路每小时巡逻一次,认真查看院内公共设施、设备及停放车辆是否安全,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时及时报告甲方,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5、执勤期间,遇到争吵、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事件,要及时劝解制止,防治事态扩大,并报告甲方主管部门领导。
6、做好各类邮件的签收、分发,对特快、挂号等重要邮件要进行登记和签字领取。
7、值班时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嬉戏打闹、不准看书报、不准吃零食、不准听收录机等与做工作无关的事情。
8、发生治安事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并配合甲方和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八、人员编制及基本要求
专职管理人员1名:
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责任心,熟悉管理区域的每一个部位。
2、每天定时查看各项服务工作状态,每个员工工作情况。
保安10人:
人员年龄(30—45周岁)
做好个人工作记录、作业记录、检查记录、人员来访记录。
3、勤沟通,做好内部外部人员沟通协调。
保洁员10人:
微笑式服务。
2、仪表干净整洁,良好的服务礼仪。
3、工作标准高。
电工1人:
必须持证上岗
2、技能过硬,有责任心和防范意识。
会议服务人员1人:
人员年龄(25—35周岁)
微笑式服务。
仪表整洁端庄
消控员7人:
必须持证上岗
有责任心
消控操作熟
九、本项目预算为一年,服务期三年。
附件1:
明细表
投标服务数量、价格明细表
单价数量 | (服务类提供)合计/月 | 月份 | 合计年 |
23001 | 2300 | 12 | 27600 |
182010182010 | 1820018200 | 1212 | 218400218400 |
18201 | 1820 | 12 | 21840 |
18201 | 1820 | 12 | 21540 |
18207 | 12740 | 12 | 152880 |
30/ | 55080 | 12 | 6609601200保安装备 |
/7 | 7 | 600 | |
7 | 1200 | ||
// | 7 | 7 | 8000及时清运 |
厂 | 7 | 800会设服务 | |
/7 | 7 | 800 | |
12600 | |||
0.06 | 40413.6 | ||
0.03 | 1212.405 | ||
41626 | |||
715186 |
号美别
1项目经理
2保洁
3保安
4会
5电工
6消控员
7小计
8工作服
9物杆揽耗
10消杀物资
1拉圾清运:
12其他服务
13意外保险
14小计
15税金
10管理委
17小计
18合计
19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伍仟壹佰捌拾陆元整
张永兴
投标单位:兰州居乐源特电商务有限公司一权代表
日期:2023年01月30日
最后报价:柒拾壹万叁仟元整(713000元)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兰州市市政
工程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办公楼物业费(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
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办公楼物业费(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
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兰州居乐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90人,营业收入为128.574596万元,资产总额为100.024720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肤承世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兰州居东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1月30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
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项目专用
评审报
告(一)
1
评审情况及结论:
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办公楼物业费项目,根据招标(采购)文
件约定,于2023年_01月_30日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本级
虚拟开评标室准时开标后进入市本级评标六室进行评审。依法组
建的评标委员会或碳商(谈判、询价)小组共3_人组成,本项目
采用_竞争性碳商_采购方式、综合评分法【竞争性碳商】评标办法
(共分_1包),在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共收到4_家投标文件,有效投标供应商4_家,按照招
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经过依据得分排名推荐供应商
第3页共6页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项目专用
评审报告(二)
评定排名与结果: | 评定排名与结果: | 评定排名与结果: | 评定排名与结果: | 评定排名与结果: | 评定排名与结果: | 评定排名与结果: | 评定排名与结果: | 评定排名与结果: |
序投标单位名称 | 评审价格 | 价格评审 | 技术标评审 | 商务标评审 | 其他评审 | 总分 | 排名 | |
兰州居乐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713000.00 | 10.00 | 55.33 | 16.00 | 0.00 | 81.33 | 1 | |
甘肃如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715000.00 | 9.97 | 52.67 | 16.00 | 0.00 | 78.64 | 2 | |
3 | 兰州天润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716000.00 | 9.96 | 51.67 | 12.00 | 0.00 | 73.63 | 3 |
4 | 兰州冠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719634.00 | 9.91 | 36.33 | 14.00 | 0.00 | 60.24 | 4 |
商(谈判、询价)小组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负责。全体成员签字:21.< | 经评标委员会或碳商(谈判、询价)小组成员综合评审和比较,得出本评审报告中的评标结论,现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或碳 |
第4页共6页
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办公楼物业费项
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的
委托,对办公楼物业费项目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评审
委员会于2023年1月30日确定中标(成交)结果,现将成
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
401009JH056附1
二、项目名称
办公楼物业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兰州居乐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家具市场4号楼东侧)
雁滩劳务市场-91工号
中标(成交)金额:柒拾壹万叁仟元整(71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明细表。
五、评审专家名单(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施茂珍、闫加元、张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受理自编号:CS2023-0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583号
联系人:张强电话:13893371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兰州市公共源交资易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786号3-4楼
联系人:赵晖电话:0931-460832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强电话:13893371222
十、本项目参与供应商未中标(成交)情况
甘肃如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得分78.64,排序第二名。
兰州天润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得分73.63,排序第三
名。
兰州冠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得分60.24,排序第四名。
附件:明细表、中小企业声明函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30日
附件1:
明细表
投标服务数量、价格明细表
单价数量 | (服务类提供)合计/月 | 月份 | 合计年 |
23001 | 2300 | 12 | 27600 |
182010182010 | 1820018200 | 1212 | 218400218400 |
18201 | 1820 | 12 | 21840 |
18201 | 1820 | 12 | 21540 |
18207 | 12740 | 12 | 152880 |
30/ | 55080 | 12 | 6609601200保安装备 |
/7 | 7 | 600 | |
7 | 1200 | ||
// | 7 | 7 | 8000及时清运 |
厂 | 7 | 800会设服务 | |
/7 | 7 | 800 | |
12600 | |||
0.06 | 40413.6 | ||
0.03 | 1212.405 | ||
41626 | |||
715186 |
号美别
1项目经理
2保洁
3保安
4会
5电工
6消控员
7小计
8工作服
9物杆揽耗
10消杀物资
1拉圾清运:
12其他服务
13意外保险
14小计
15税金
10管理委
17小计
18合计
19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伍仟壹佰捌拾陆元整
张永兴
投标单位:兰州居乐源特电商务有限公司一权代表
日期:2023年01月30日
最后报价:柒拾壹万叁仟元整(713000元)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兰州市市政
工程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办公楼物业费(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
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办公楼物业费(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
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兰州居乐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90人,营业收入为128.574596万元,资产总额为100.024720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肤承世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兰州居东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1月30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
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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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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