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棱县顺龙乡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征集机械设备租赁和材料采购供应商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丹棱县顺龙乡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征集机械设备租赁和材料采购供应商的
公 告
一、机械设备租赁
1、机械设备租赁:挖掘机、运输车辆、搅拌机、模板等相关机械设备。
2、采购方式:最低报价法确定供应商
3、资金来源:以工代赈项目资金
4、最高限价(以下最高限价已含机械设备运输、安拆费用、驾驶人员工资、设备与人员保险、燃油费和税金等各种费用,人民币元):挖掘机150型200元/小时;挖掘机75型145元/小时;三轮拖拉机500元/天;农用车800元/天;20型装载机450元/天;搅拌车1500元/天;搅拌机、模板、铁钉、斗斗车、振动棒、切割机、零星设备等(按项目业主要求)租赁3万元。
二、材料采购
1、采购材料:42.5R峨胜或佛光水泥、砂、碎石、钢筋。
2、采购方式:最低报价法确定供应商
3、资金来源:以工代赈项目资金
4、最高限价(以下最高限价已含材料上下车、运输、二次搬运和税金等各种费用,人民币元):42.5R峨胜或佛光水泥 600元/吨;砂(细砂、机砂、中砂等,按项目业主要求)200元/立方米;碎石(按项目业主要求)180元/立方米;螺纹钢4000元/吨。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针对每个询价的机械设备和材料,参与的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报价相同的情况下,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注册地在丹棱县域内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要求),所供机械设备和材料必须达到合格要求,且能提供质检报告、合格证和税务增值税发票。
四、供应商须知
1、服务期限:严格按项目业主要求,依工程进度供应。
2、服务地点:眉山市丹棱县顺龙乡青云村
3、质量要求:中选供应商应保证所供机械设备能正常使用,满足项目进度要求;所供材料完全符合本公告及附件要求,正式发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供项目业主确认后封存。
4、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5、中标的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缴纳3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无息退还,如不履行合同的予以没收。
6、付款方式:按上级部门要求支付。
7、市场价格波动不得调整签约的合同价。
五、报名和竞标
1、请有意愿参加竞标的供应商于2024年12月5日9:00至2024年12月11日18:00期间将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不提供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清单(分别详见附件1和附件2)、投标函(详见附件3)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送到青云村村民委员会,逾期不再接收。
递交资料时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应交纳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没中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后3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后3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供应商不按要求时间签订合同的不予退还。
2、我村将组织相关人员于2024年12月12日10:00现场审核参选供应商资料,审核合格的单项最低有效报价者中选(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招标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六、招标结果公示结束第二天,向中标方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公章到青云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项目业主将选择报价排名第二低的供应商签约或另行采购。
联系人及电话:余美艳(15884337462) 陈炜(13678215261)
丹棱县顺龙乡青云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
附件【丹棱县顺龙乡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征集机械设备租赁和材料采购供应商的公告.doc】
征集机械设备租赁和材料采购供应商的
公 告
一、机械设备租赁
1、机械设备租赁:挖掘机、运输车辆、搅拌机、模板等相关机械设备。
2、采购方式:最低报价法确定供应商
3、资金来源:以工代赈项目资金
4、最高限价(以下最高限价已含机械设备运输、安拆费用、驾驶人员工资、设备与人员保险、燃油费和税金等各种费用,人民币元):挖掘机150型200元/小时;挖掘机75型145元/小时;三轮拖拉机500元/天;农用车800元/天;20型装载机450元/天;搅拌车1500元/天;搅拌机、模板、铁钉、斗斗车、振动棒、切割机、零星设备等(按项目业主要求)租赁3万元。
二、材料采购
1、采购材料:42.5R峨胜或佛光水泥、砂、碎石、钢筋。
2、采购方式:最低报价法确定供应商
3、资金来源:以工代赈项目资金
4、最高限价(以下最高限价已含材料上下车、运输、二次搬运和税金等各种费用,人民币元):42.5R峨胜或佛光水泥 600元/吨;砂(细砂、机砂、中砂等,按项目业主要求)200元/立方米;碎石(按项目业主要求)180元/立方米;螺纹钢4000元/吨。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针对每个询价的机械设备和材料,参与的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报价相同的情况下,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注册地在丹棱县域内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要求),所供机械设备和材料必须达到合格要求,且能提供质检报告、合格证和税务增值税发票。
四、供应商须知
1、服务期限:严格按项目业主要求,依工程进度供应。
2、服务地点:眉山市丹棱县顺龙乡青云村
3、质量要求:中选供应商应保证所供机械设备能正常使用,满足项目进度要求;所供材料完全符合本公告及附件要求,正式发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供项目业主确认后封存。
4、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5、中标的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缴纳3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无息退还,如不履行合同的予以没收。
6、付款方式:按上级部门要求支付。
7、市场价格波动不得调整签约的合同价。
五、报名和竞标
1、请有意愿参加竞标的供应商于2024年12月5日9:00至2024年12月11日18:00期间将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不提供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清单(分别详见附件1和附件2)、投标函(详见附件3)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送到青云村村民委员会,逾期不再接收。
递交资料时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应交纳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没中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后3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后3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供应商不按要求时间签订合同的不予退还。
2、我村将组织相关人员于2024年12月12日10:00现场审核参选供应商资料,审核合格的单项最低有效报价者中选(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招标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六、招标结果公示结束第二天,向中标方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公章到青云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项目业主将选择报价排名第二低的供应商签约或另行采购。
联系人及电话:余美艳(15884337462) 陈炜(13678215261)
丹棱县顺龙乡青云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
附件【丹棱县顺龙乡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征集机械设备租赁和材料采购供应商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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