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江西石油宜春枯桐岭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设备采购江西石油宜春枯桐岭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重招)江西石油宜春枯桐岭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设备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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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江西石油宜春枯桐岭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设备采购(WZ20221120-5509-16533-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西石油宜春枯桐岭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设备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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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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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
1.00 |
套 |
包1-江西石油宜春枯桐岭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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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 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 个月内完成相 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 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3.1.7 要求在商务标中对质期保后的服务费明细、设备标准配置、部件以及备品备件进行分项报价。需方在享受入围报价的同时,同样享受配件价格,质保期后需要购买配件的可以与中标人协商,以低于备品备件报价执行。如果在商务标未报价作为否决项执行。 3.1.8 投标人承诺同意:如遇招标人上级单位下发涉及此次设备的相关文件,招标人可随时按文件进行调整。招标人下属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框架采购合同,由招标人下属分公司具体实施采购等相关事宜,招标人监督采购合同执行。中标后,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承诺遵守中国石化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承诺书。 3.1.9 投标人承诺同意:合同履约期间,确定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专职对口江西石油分公司提供售后服务。在接到客户服务需求后,一般情况24小时回复并修复;开通365天大客户热线,提供每天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保修期内要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承诺书。 3.1.10 技术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详见技术文件,必须完全响应。投标人对本技术要求必须逐条做出明确答复,应逐条回答“响应”或“不响应”,并给出所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数据,对诸如“已知”、“理解”、“注意”、“同意”等不明确、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如有异于本技术要求的,应论述其理由,但如有负偏离作否决项处理。 3.1.11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1套规模在400m3/h及以上吸附+吸收工艺油气回收的集成使用业绩,成功运行不少于2年,并附发票或合同等证明材料;所提供的业绩应满足排放指标小于25g/m3,并附检测报告(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等证明材料,时间要求在2019年1月至2022年5月。 3.1.12 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3.1.13 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1.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进行任何转包或分包。 3.1.15 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 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 个月内完成相 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 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3.1.16 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 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 个月内完成相 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 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5日 8:00时至2022年11月22日 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4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4日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远程投标无需到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11月24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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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事武汉招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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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02号 |
地 址: |
武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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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000000 |
邮 编: |
4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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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彭华 |
联 系 人: |
金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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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970524049 |
电 话: |
13429836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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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pengh68.jxsy@sinopec.om |
电子邮件: |
wzjinyue@sinop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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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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