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移动2023-2024年全省六类动力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4637.7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yd20220500587
预算金额4637.79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丝雨13687360322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28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5
公告正文
本采购项目为湖南移动2023-2024年全省六类动力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YD20220500587;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GPDI-DX-2022-03787),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
一、采购项目概况 1.1 采购内容: (1) UPS设备维保及大修服务: 维保工作范围:全省数据中心,省、市、区县核心机楼UPS设备(UPS设备维保数量共计469台,UPS大修数量共计88台)。 维保工作内容:UPS硬件维修、疑难故障处理、应急抢修、深度巡检以及UPS大修工作。 (2)高低压配电设备维保服务: 维保工作范围:全省数据中心,省、市、区县核心机楼高低压设备(不含汇聚机房变压器的高低压机房配电设备维保数量共计4589套,高压预试容量为281669KVA)。 维保工作内容:高低压设备硬件维修、疑难故障处理、应急抢修、深度巡检以及高压设备的预试检测工作。 (3)网络空调设备维保服务: 维保工作范围:全省数据中心、省、市、区县核心机楼,汇聚机房,自留基站的低压冷水机组、精密空调、新型空调末端及普通空调设备(不含株洲数据中心10kV高压水冷系统),网络空调维保数量共计13407台,其中精密空调1360台,普通空调(核心机房、汇聚)5919台,普通空调(基站)3895台,新型空调末端2218台,低压水冷机组15台。 维保工作内容:网络空调设备硬件维修、疑难故障处理、应急抢修、深度巡检等工作。 (4)油机设备维保服务: 维保工作范围:省、市、区县核心机楼,汇聚机房的固定油机、拖挂式油机(不含应急电源车)、固定小油机、移动小油机、车载式油机等,油机设备维保数量共计2456台。 维保工作内容:油机设备C级保养(不含20kW及以下油机)、硬件维修、疑难故障处理、应急抢修、深度巡检等。 (5)动环监控维保服务: 维保工作范围:全省数据中心、省、市、区县核心机楼,汇聚机房,自留基站动环监控系统相关设备(含CSC、LSC软硬件、动环监控平台、集团运维平台),动环监控维保FSU数量共计8598套 维保工作内容:动环监控系统设备硬件维修、疑难故障处理、应急抢修、软件维护等工作 (6)开关电源维保服务: 维保工作范围:全省数据中心、省、市、区县核心机楼,汇聚机房,自留基站开关电源设备,开关电源维保数量共计7369套。 维保工作内容:开关电源设备硬件维修、疑难故障处理、应急抢修等工作。 具体维保工作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1.2 服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合同签订时间晚于2023年1月1日,则采购结果执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1.3 服务地点:湖南省; 1.4 项目预算:人民币4637.79万元(不含税) 1.5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6个采购包,各采购包兼投兼中,具体情况详见公告附件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按采购人提供的各采购包不含税上限单价及不含税预算做为最高限价,不含税上限单价详见《分项报价表》,超过最高限价的应答报价将予以否决,详细内容请参阅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包1UPS维保服务项1.000包2高低压维护服务项1.000包3空调环境系统维保服务项1.000包4发电机维保服务项1.000包5动力环境系统维保服务(机房动力环境监控设备维保服务、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协维服务)项1.000包6开关电源维保服务项1.000 |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应答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提供应答人关联关系等情况申报表,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股东信息等信息)的截屏图片。 2.4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3)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4)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10月至唱价日期)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5)应答人所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相关从业人员因违反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供应商从业人员负面行为等相关负面行为管理规定须禁止合作的或属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联动处罚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5应答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应答截止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核查网站http://www.ccgp.gov.cn)。 采购包1: 2.6 业绩要求:应答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UPS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不含设备采购)(根据合同名称/合同内容等判断),类似项目合同含税累计总金额须达到130万元。 备注: (1)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 (2)业绩证明材料:对于单项合同,每个合同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及发票扫描件,单项合同证明材料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对于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扫描件(或全量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证明材料、采购订单扫描件(或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或采购订单扫描件(或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的均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一个框架合同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 (3)业绩认定标准:业绩金额统一以发票金额为准。 (4)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5)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业绩列表顺序一致。应答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审委员会准确评分。 (6)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请应答人将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并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未能区分应答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7)扫描件如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有缺损的或未提供有效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均视为无效材料。 采购包2: 2.6 业绩要求:应答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高低压配电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不含设备采购)(根据合同名称/合同内容等判断),类似项目合同含税累计总金额须达到200万元。 备注: (1)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 (2)业绩证明材料:对于单项合同,每个合同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及发票扫描件,单项合同证明材料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对于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扫描件(或全量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证明材料、采购订单扫描件(或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或采购订单扫描件(或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的均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一个框架合同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 (3)业绩认定标准:业绩金额统一以发票金额为准。 (4)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5)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业绩列表顺序一致。应答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审委员会准确评分。 (6)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请应答人将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并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未能区分应答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7)扫描件如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有缺损的或未提供有效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均视为无效材料。 2.7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含承修和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以上是指三级、二级、一级),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件扫描件/照片及证书网站查询截图。 采购包3: 2.6 业绩要求:应答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通信机房或基站空调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不含设备采购)(根据合同名称/合同内容等判断),类似项目合同含税累计总金额须达到250万元。 备注: (1)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 (2)业绩证明材料:对于单项合同,每个合同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及发票扫描件,单项合同证明材料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对于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扫描件(或全量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证明材料、采购订单扫描件(或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或采购订单扫描件(或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的均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一个框架合同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 (3)业绩认定标准:业绩金额统一以发票金额为准。 (4)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5)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业绩列表顺序一致。应答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审委员会准确评分。 (6)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请应答人将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并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未能区分应答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7)扫描件如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有缺损的或未提供有效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均视为无效材料。 采购包4: 2.6 业绩要求:应答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油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不含设备采购)(根据合同名称/合同内容等判断),类似项目合同含税累计总金额须达到90万元。 备注: (1)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 (2)业绩证明材料:对于单项合同,每个合同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及发票扫描件,单项合同证明材料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对于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扫描件(或全量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证明材料、采购订单扫描件(或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或采购订单扫描件(或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的均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一个框架合同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 (3)业绩认定标准:业绩金额统一以发票金额为准 (4)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5)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业绩列表顺序一致。应答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审委员会准确评分。 (6)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请应答人将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并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未能区分应答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7)扫描件如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有缺损的或未提供有效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均视为无效材料 2.7资质要求:应答人具备住建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证书(以上是指贰级、壹级),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件扫描件/照片及证书网站查询截图 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按照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定 采购包5: 2.6 业绩要求:应答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动环监控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不含设备采购)(根据合同名称/合同内容等判断),类似项目合同含税累计总金额须达到100万元。 备注: (1)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 (2)业绩证明材料:对于单项合同,每个合同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及发票扫描件,单项合同证明材料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对于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扫描件(或全量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证明材料、采购订单扫描件(或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或采购订单扫描件(或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的均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一个框架合同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 (3)业绩认定标准:业绩金额统一以发票金额为准 (4)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5)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业绩列表顺序一致。应答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审委员会准确评分。 (6)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请应答人将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并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未能区分应答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7)扫描件如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有缺损的或未提供有效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均视为无效材料 采购包6: 2.6 业绩要求:应答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开关电源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不含设备采购)(根据合同名称/合同内容等判断),类似项目合同含税累计总金额须达到50万元。 备注: (1)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 (2)业绩证明材料:对于单项合同,每个合同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及发票扫描件,单项合同证明材料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对于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扫描件(或全量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证明材料、采购订单扫描件(或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或采购订单扫描件(或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的均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一个框架合同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 (3)业绩认定标准:业绩金额统一以发票金额为准 (4)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5)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业绩列表顺序一致。应答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审委员会准确评分。 (6)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请应答人将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并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未能区分应答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7)扫描件如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有缺损的或未提供有效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均视为无效材料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提供非联合体应答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资格要求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16时00分至2022年11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5日09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车站北路489号 7.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1号南方通信大厦11-19楼 项目报名联系人:廖丝雨,电话:13687360322,邮箱:13687360322@139.com 项目负责人:丁慧、熊毅、邓预均、瞿延山,电话18825077616,邮箱18825077616@139.com 项目咨询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请各潜在应答人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陆系统入口及时完成比选文件购买确认和下载的工作。 7.3应答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详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3.5.2 应答人在线完成标书购买确认和下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咨询项目报名联系人或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服务热线400-139-0123。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九、附加项 本项目为单轨制无纸化应答,无纸质应答文件,应答人在编制应答文件和应答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或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服务热线400-139-0123。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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