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黑财采投处〔2022〕156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001〕sc〔tp〕2022003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投诉人:哈尔滨芯思微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6号海上银座A座5层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哈尔滨理工大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30001〕SC〔TP〕20220038)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一)光纤探测器,中标供应商响应品牌型号为永杭ER-1000M-07,经核实,其产品波长参数为1210-1610nM,与招标文件中“★2.工作波长范围:800-1700nm不符。且该设备并非科研设备而是有线电视光接收机,并非探测器。
(二)光纤熔接机,中标供应商响应品牌型号为永杭AI-6C,经核实该公司无此型号产品,且该产品为灼识品牌旗下产品,并非永杭品牌。永杭公司仅为代理,并非制造商。
(三)频谱分析仪,中标供应商响应品牌型号为冠测ZKFT-1600。经核实,该公司此型号产品为“颗粒图像分析仪”,与项目要求设备不符。
(四)功率计,中标供应商响应品牌型号为永杭NF-909。经核实,品牌与型号不相符”,该型号生产厂家为深圳市诺方舟电子有限公司,该品牌为该公司旗下精明鼠品牌。
(五)信号发生器,中标供应商响应品牌型号为美瑞克RK1212BBLN。经核实,该公司无此型号产品,该公司生产RK1212BLN型号音频信号发生器,此发生器和招标要求中的函数任意波形发生器属于两种仪器,参数并不符合采购要求。
(六)示波器,中标供应商响应品牌型号为美瑞克DPO2024B。经核实,此型号为美国泰克公司产品,且与美瑞克公司核实,确定该公司无此型号产品。且美国泰克公司DPO2024B示波器实际参数与项目要求技术参数严重不符。
(七)光谱分析仪,中标供应商响应品牌型号为冠测TTYS-20KN。经核实,该公司无此型号产品。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一)关于投诉事项(一)。经查证,成交供应商(黑龙江省五跃商贸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为“永杭ER-1000M-07光纤探测器”。经向该设备品牌厂家深圳市永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函询,回复为“永杭ER-1000M-07不是探测器,而是光接收机”。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二)。经查证,成交供应商(黑龙江省五跃商贸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为“永杭AI-6C熔接机”。经向该设备品牌厂家深圳市永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函询,回复为“永杭AI-6C熔接机,是我们代理的灼识品牌熔接机,合作型号,由我公司授权四川灼识公司生产。现出货型号为:灼识AI-6C”。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三)关于投诉事项(三)。经查证,成交供应商(黑龙江省五跃商贸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为“冠测ZKFT-1600频谱分析仪”。经向该设备品牌厂家北京冠测精电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函询,回复为“冠测ZKFT-1600频谱分析仪非我司产品”。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四)关于投诉事项(四)。经查证,成交供应商(黑龙江省五跃商贸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为“永杭NF-909功率计”。经向该设备品牌厂家深圳市永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函询,回复为“永杭NF-909光功率计,是我们代理精明鼠品牌的产品,合作型号,由我公司授权深圳诺方舟公司生产。现出货型号为:精明鼠NF-909”。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五)关于投诉事项(五)。经查证,成交供应商(黑龙江省五跃商贸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为“美瑞克RK1212BBLN信号发生器”。经向该设备品牌厂家深圳市美瑞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函询,回复为“我司生产的音频扫频信号发生器型号为美瑞克RK1212BLN”,与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型号不符。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六)关于投诉事项(六)。经查证,成交供应商(黑龙江省五跃商贸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为“美瑞克DPO2024B示波器”。经向该设备品牌厂家深圳市美瑞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函询,回复为“美瑞克DPO2024B示波器非我司生产机型”。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七)关于投诉事项(七)。经查证,成交供应商(黑龙江省五跃商贸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为“冠测TTYS-20KN光谱分析仪”。经向该设备品牌厂家北京冠测精电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函询,回复为“TTYS-20KN光谱分析仪非我司产品”。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二)(三)(四)(五)(六)(七)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规定,认定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应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对于黑龙江省五跃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本机关将另行依法依规处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或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19日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6号海上银座A座5层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哈尔滨理工大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30001〕SC〔TP〕20220038)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一)光纤探测器,中标供应商响应品牌型号为永杭ER-1000M-07,经核实,其产品波长参数为1210-1610nM,与招标文件中“★2.工作波长范围:800-1700nm不符。且该设备并非科研设备而是有线电视光接收机,并非探测器。
(二)光纤熔接机,中标供应商响应品牌型号为永杭AI-6C,经核实该公司无此型号产品,且该产品为灼识品牌旗下产品,并非永杭品牌。永杭公司仅为代理,并非制造商。
(三)频谱分析仪,中标供应商响应品牌型号为冠测ZKFT-1600。经核实,该公司此型号产品为“颗粒图像分析仪”,与项目要求设备不符。
(四)功率计,中标供应商响应品牌型号为永杭NF-909。经核实,品牌与型号不相符”,该型号生产厂家为深圳市诺方舟电子有限公司,该品牌为该公司旗下精明鼠品牌。
(五)信号发生器,中标供应商响应品牌型号为美瑞克RK1212BBLN。经核实,该公司无此型号产品,该公司生产RK1212BLN型号音频信号发生器,此发生器和招标要求中的函数任意波形发生器属于两种仪器,参数并不符合采购要求。
(六)示波器,中标供应商响应品牌型号为美瑞克DPO2024B。经核实,此型号为美国泰克公司产品,且与美瑞克公司核实,确定该公司无此型号产品。且美国泰克公司DPO2024B示波器实际参数与项目要求技术参数严重不符。
(七)光谱分析仪,中标供应商响应品牌型号为冠测TTYS-20KN。经核实,该公司无此型号产品。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一)关于投诉事项(一)。经查证,成交供应商(黑龙江省五跃商贸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为“永杭ER-1000M-07光纤探测器”。经向该设备品牌厂家深圳市永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函询,回复为“永杭ER-1000M-07不是探测器,而是光接收机”。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二)。经查证,成交供应商(黑龙江省五跃商贸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为“永杭AI-6C熔接机”。经向该设备品牌厂家深圳市永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函询,回复为“永杭AI-6C熔接机,是我们代理的灼识品牌熔接机,合作型号,由我公司授权四川灼识公司生产。现出货型号为:灼识AI-6C”。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三)关于投诉事项(三)。经查证,成交供应商(黑龙江省五跃商贸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为“冠测ZKFT-1600频谱分析仪”。经向该设备品牌厂家北京冠测精电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函询,回复为“冠测ZKFT-1600频谱分析仪非我司产品”。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四)关于投诉事项(四)。经查证,成交供应商(黑龙江省五跃商贸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为“永杭NF-909功率计”。经向该设备品牌厂家深圳市永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函询,回复为“永杭NF-909光功率计,是我们代理精明鼠品牌的产品,合作型号,由我公司授权深圳诺方舟公司生产。现出货型号为:精明鼠NF-909”。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五)关于投诉事项(五)。经查证,成交供应商(黑龙江省五跃商贸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为“美瑞克RK1212BBLN信号发生器”。经向该设备品牌厂家深圳市美瑞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函询,回复为“我司生产的音频扫频信号发生器型号为美瑞克RK1212BLN”,与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型号不符。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六)关于投诉事项(六)。经查证,成交供应商(黑龙江省五跃商贸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为“美瑞克DPO2024B示波器”。经向该设备品牌厂家深圳市美瑞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函询,回复为“美瑞克DPO2024B示波器非我司生产机型”。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七)关于投诉事项(七)。经查证,成交供应商(黑龙江省五跃商贸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为“冠测TTYS-20KN光谱分析仪”。经向该设备品牌厂家北京冠测精电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函询,回复为“TTYS-20KN光谱分析仪非我司产品”。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二)(三)(四)(五)(六)(七)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规定,认定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应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对于黑龙江省五跃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本机关将另行依法依规处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或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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