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qc-202303sl-002001001
预算金额5156.5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敏027-6539070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蕲春县大同水厂取水设施及输水干管(大同镇段)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303SL-002001001
1.招标条件
    蕲春县大同水厂取水设施及输水干管(大同镇段)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蕲春县大同水厂取水设施及输水干管(大同镇段)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蕲发改审[2022]21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蕲春县大同镇境内
建设规模:本工程是在大同水库附近新建大同水厂向漕河镇、赤东镇及蕲河上游共计11个乡镇的低海拔区域供水,取水工程年引水量近期为0.29×108m3、远期为0.44×108m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本工程为供水对象的主要水源,现有水厂作为备用水源,承担主要供水任务,供水对象比较重要,确定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供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其中常规处理砂滤池出水浊度≤0.5N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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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蕲春县大同水厂取水设施及输水干管(大同镇段)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具体工作内容为(1)蕲春县大同水厂取水设施及输水干管(大同镇段)建设工程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服务工作;(2)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信息化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建设内容的实施(不含工程征占地);(3)工程验收、移交等技术服务;(4)本工程建设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管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本标段为第1标段。
计划工期:4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4-15
合同估算价:5156.58万元
  2.3其他: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第1标段合同名称:蕲春县大同水厂取水设施及输水干管(大同镇段)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编号: DTSC/EPC/2023-01;第2标段合同名称:蕲春县大同水厂取水设施及输水干管(大同镇段)建设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编号:DTSC/JL/2023-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或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信息化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条件。(2)业绩要求:① 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供水工程(如水厂、农村安全饮水、取(输)水工程等,下同)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项目管理总承包)业绩。② 近5年具有供水工程设计业绩。③近5年具有供水工程施工业绩。④近5年具有涉水工程信息化项目业绩。(3)人员资格要求: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②设计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③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以上人员均不得兼任。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人员资格要求。(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3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声明)。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信誉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最多允许4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 ②联合体应满足3.1规定的资格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建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②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③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3月11日至2023年03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3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bbidcloud.cn/qichun/)和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www.hubeihuaao.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代理机构:
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蕲春县蕲春大道396号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86号
邮编:

邮编:
430070
联系人:
游胜
联系人:
王敏
电话:
0713-7219867
电话:
027-65390706/6539076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uaaozxzx@sohu.com
网址:

网址:
http://www.hubeihuaao.com.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行武汉省直支行
账 号:

账 号:
42001868608050007420

2023年03月1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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