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二道区东新中学工程施工
金额
4715.12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1/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zhzb202111021
预算金额4715.1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战涛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永刚15584395518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17
公告正文

长春市二道区东新中学工程施工

【信息时间:2021-11-22 来源:
招标公告

长春市二道区东新中学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2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4715.12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1604001001

建设单位: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东新中学工程施工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新路以北、东盛大街以东、怀仁路以南、福安街以西地块

总投资(万元):4715.12

建筑面积:14325.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

投标地点:

招标联系人:杨战涛

联系电话:0431-8928875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9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长春市二道区东新中学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HZB20211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东新中学建设项目已经由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二发改【2021】25号及长二发改函[2021]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长春市及二道区两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东新中学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为1948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325.13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8680.23平方米,食堂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134.73平方米,两个门卫建筑面积12平方米,风雨操场及体育馆建筑面积4498.17平方米,道路及硬化铺装面积5397平方米,绿化面积7255.73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新路以北、东盛大街以东、怀仁路以南、福安街以西地块;

2.4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5最高投标限价:47151219元(暂列金3547000元);

2.6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相类似业绩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注: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及身份证原件。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综合评定打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未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本项目依法重新招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11月23日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9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7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8.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和顺三条869号

联系人:杨战涛

联系电话:0431-8928875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A17楼

联系人:张永刚、于浩南

电 话:15584395518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9日 16时00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点击打开);

(2)登录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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