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夏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金额
115.8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夏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夏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已由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备案。以大发改审批字[2023]15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连市排水事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出资比例为财政20%,自筹80%。招标人为大连市排水事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夏家河污水厂二期工程相关的污水、污泥、
臭气等处理设施及配套附属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具体包括分流提升泵池、一级处理及污泥处理间、生物池及矩形沉淀池、深度处理间、鼓风机房及变电所、加药间以及除臭间以及综合楼、厂区(道路、绿化、围墙、管网)等。其中土建建设规模为:构筑物(包含生化池和二沉池)单元2.0万m³/d,建筑物单元4.0万m³/d;设备配置规模为:2.0万m³/d,还包括2.8km尾水排放管线、供电管线及供水管线等厂外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2.6万平方米。
2.2建设地点:夏家河污水厂一期西侧预留用地。
2.3招标范围:夏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详勘,并出具勘察报告;通过岩土勘察审查机构审核;在已确定的场地上,通过勘察,提出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基坑开挖与支护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并提供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技术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自招标人通知开始工作之日起20个日历天完成详勘报告,并提供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0%,自筹资金80%,合同估算价约115.8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评标现场,评标委员会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良记录认定以此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15日16时00分至2024年04月22日16时00分。
4.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09:3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5.3递交网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5.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5.6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缴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夏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已由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备案。以大发改审批字[2023]15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连市排水事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出资比例为财政20%,自筹80%。招标人为大连市排水事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夏家河污水厂二期工程相关的污水、污泥、
臭气等处理设施及配套附属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具体包括分流提升泵池、一级处理及污泥处理间、生物池及矩形沉淀池、深度处理间、鼓风机房及变电所、加药间以及除臭间以及综合楼、厂区(道路、绿化、围墙、管网)等。其中土建建设规模为:构筑物(包含生化池和二沉池)单元2.0万m³/d,建筑物单元4.0万m³/d;设备配置规模为:2.0万m³/d,还包括2.8km尾水排放管线、供电管线及供水管线等厂外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2.6万平方米。
2.2建设地点:夏家河污水厂一期西侧预留用地。
2.3招标范围:夏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详勘,并出具勘察报告;通过岩土勘察审查机构审核;在已确定的场地上,通过勘察,提出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基坑开挖与支护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并提供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技术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自招标人通知开始工作之日起20个日历天完成详勘报告,并提供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0%,自筹资金80%,合同估算价约115.8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评标现场,评标委员会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良记录认定以此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15日16时00分至2024年04月22日16时00分。
4.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09:3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5.3递交网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5.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5.6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缴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大连市排水事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40号 | 地址: | 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623室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王兆传 | 联系人: | 杨妍、滕爱 |
电话: | 0411-86725888-8014 | 电话: | 0411-83612745 |
传真: | | 传真: | 0411-83612745 |
异议联系人: | 杨妍 | 异议联系人 电话: | 0411-83612745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lnhf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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