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十一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接待服务用车比选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2/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scg-2021-214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新山水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851-843907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第十一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接待服务用车
项目编号:XSSCG-2021-2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518696484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贵州省博览事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56号世贸广场B区12A—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老师、151869648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贵州新山水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文工0851-84390733
代理机构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20楼2005-2008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度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内容为: 第十一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接待服务用车;因本项目全额面向中小微企业,故不再对中小微企业报价做价格扣除优惠。供应商的中小微声明函应填写完整,否则不予认可。
二、开标时间:2022年08月30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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