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信号电缆01-03、05-07包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评审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南昌局集团公司信号电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南铁物招﹝2023﹞274号),于2024年3月14日,采用电子招标形式进行了公开招标,并在南昌完成了该项目的评标。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01 |
低烟无卤阻燃型信号电缆 |
中天射频电缆有限公司 |
02 |
铝护套及屏蔽型铁路信号电缆 |
中天射频电缆有限公司 |
03 |
聚乙烯绝缘铝护层钢带铠装聚乙烯外护套内屏蔽数字信号电缆 |
中天射频电缆有限公司 |
05 |
综合护套钢带铠装聚乙烯外护套内屏蔽数字信号电缆 |
中天射频电缆有限公司 |
06 |
应答器电缆 |
中天射频电缆有限公司 |
07 |
铁路信号电缆 |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5日至3月18日。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0791-87023478
电子邮箱:1789904049@qq.com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