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片区分行全辖个贷及银行卡不良资产诉讼律师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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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4月21日 19:02 |
开标时间 | 2022年05月06日 14:30 | ||
预算金额 | ¥19.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济生、王清清、林锦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706268 | ||
采购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路50号中银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经理0591-839822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济生、王清清、林锦 0591-83706268 |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片区分行全辖个贷及银行卡不良资产诉讼律师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片区分行全辖个贷及银行卡不良资产诉讼律师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闽建信采购202202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济生、王清清、林锦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062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路50号中银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经理0591-839822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济生、王清清、林锦 0591-8370626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磋商邀请
本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委托,对福州片区分行全辖个贷及银行卡不良资产诉讼律师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上述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磋商项目编号:闽建信采购2022028-1
2、磋商项目名称: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招标要求 | 最高控制价(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福州片区分行全辖个贷及银行卡不良资产诉讼律师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98000 | 2000 |
服务期限:一年。 | ||||
付款方式:金额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按单据实结算,付款方式为转账。 |
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22年04月21日至2022年04月2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
5、磋商保证金的提交
5.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合同包1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5.2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5.3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磋商保证金,汇到采购人指定的磋商保证金账户;并将汇款底单(必须以对公形式并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合同包号)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
6、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6.1.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营业范围应包含家具批发或零售。
6.1.2如果磋商供应商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磋商供应商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6.1.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供应商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2、磋商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磋商供应商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1年11月至2022年04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1年11月至2022年04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以及设备清单列表。
(3)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4)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或直接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6.3、一个磋商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4、磋商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与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未被列入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禁用、退库名单(注:本项目暂不接受正在被中国银行相关审查机关要求配合调查企业参与)。
注:供应商有责任对6.3、6.4、6.5条规定的条款中情形做出声明,否则投标无效。(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6.6.投标人须在福建省分行2022年外聘律师事务所第一批准入名单中福州地区律所。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2年05月06日] [14: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磋商时间:[2022年05月06日] [14: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9、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方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方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方提出。
10、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1条要求执行。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磋商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fjjianxin.com/)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路50号中银大厦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591-83982291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联系人:郑济生、王清清、林锦
电话:0591-83706268
传真:0591-83706622
监督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路50号中银大厦
13、磋商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 |
账号:35001877607052500636 |
注:磋商保证金必须以对公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需在保证金的单据上注明此次磋商的编号或合同包号,如因磋商供应商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造成银行无法识别磋商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另招标公司不接收现金)。
二、开标时间:2022年05月06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8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