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儿童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金额
38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m-2022-10-16661
预算金额380万元
招标公司长春市儿童医院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431-8100266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M-2022-10-16661
长春市儿童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长春市儿童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范围:职工食堂及患者餐饮服务供应;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380万元;
服务期:1年(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本项目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从事餐饮管理服务经验。全部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或证明材料上岗,厨师持有厨师证;
3.2021年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4.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层
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以下材料: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
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上午10:00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1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 购 人:长春市儿童医院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1321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734477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431-81002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0431-81002668
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 0431-89865657
2022年11月4日
招标项目编号:JM-2022-10-16661
长春市儿童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长春市儿童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范围:职工食堂及患者餐饮服务供应;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380万元;
服务期:1年(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本项目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从事餐饮管理服务经验。全部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或证明材料上岗,厨师持有厨师证;
3.2021年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4.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层
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以下材料: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
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上午10:00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1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 购 人:长春市儿童医院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1321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734477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431-81002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0431-81002668
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 0431-89865657
2022年11月4日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市儿童医院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15734477577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1321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81002668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儿童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
预算金额(万元) | 380 | 最高限价(万元) | 380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范围:职工食堂及患者餐饮服务供应;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380万元; 服务期:1年(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本项目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从事餐饮管理服务经验。全部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或证明材料上岗,厨师持有厨师证; 3.2021年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4.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2-11-07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现场报名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80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11-28 10:00 | 开标时间 | 2022-11-28 10:0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陈工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81002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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