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徽长安设备涂装有限公司地块修复监理
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原安徽长安设备涂装有限公司地块修复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9688
原公告日期:2020年1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本项目磋商时间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延期至2020年3月27日9:00,开标地点变更为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三楼开标2厅,开标现场执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活动现场服务与防控方案》文件规定(见附件)。
2、本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更正为:供应商应为独立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六安市土地储备中心
安徽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2日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活动现场服务与防控方案
一、依据
1、《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
2、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有关活动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
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皖发改公管函[2020]62号)
4、六安市公管委办公室《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
二、人员要求
1、确需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现场开展招投标活动的项目,由采购人向公管局进行备案,备案事项包括疫情防控措施,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场交易。
2、投标供应商: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到场的由项目经理同时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经理无授权委托书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投标人授权的项目经理即委托人员,不得属于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14天(磋商前14天)内在疫情重点区域居住、或最近14天(磋商前14天)内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投标人授权的项目经理即委托人员是否属于前述情形,由投标人开具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说明,磋商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同时其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3、代理机构:按规定确定2名工作人员持单位证明进场服务,分别在磋商和评标现场服务。人员不得属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14天内在疫情重点区域居住、或最近14天内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4、采购人:确定1名工作人员持采购人工作单位证明进入磋商现场参加磋商活动。人员不得属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14天内在疫情重点区域居住、或最近14天内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5、评标专家:根据评标通知进入评标区参加评标活动,采购人业主评委持采购人工作单位证明进入评标区参加评标活动。人员不得属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14天内在疫情重点区域居住、或最近14天内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6、所有参加招投标的人员,均从市农业科技大厦东入口进入,按防疫要求戴口罩、量体温接受大楼物业工作人员检查;因未带口罩、体温超过37.3度、或拒接体温检测的人员,导致未能进场的,责任由其自负。所有人员参加招投标活动应全程戴口罩。当事人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三、开标区管理
1、为确保登记检测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午9点;请投标人提前到场,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完成入场登记留足时间。
2、在三楼进入服务区入口处设立登记服务台,由中心承担本项目服务职责的工作人员和代理机构人员负责进入开标区人员登记,检查口罩佩戴、测量体温,登记人员姓名、联系电话、体温数,登记情况由授权委托人现场签字确认。因未带口罩、体温超过37.3度、或拒接体温检测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视为投标未到场,责任由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自负。投标供应商依次排队且排队间距应在1.5米以上,人员多时,由工作人员和代理机构人员引导到入口处外分散等候。当事人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3、本项目磋商厅为开标(二)厅,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二)现场入口处,按磋商规定要求进行登记,并收取响应文件(光盘)。投标人员排队间距应在1.5米及以上,人员多时,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现场安排超出人员在服务区或其他开标厅分散等候,递补进场。进入开标(二)厅人员,由工作人员和代理机构人员引导就坐,座位间距保持1.5米以上;依照座位间距1.5米的规范执行,当投标人较多时,开标(二)不能再容纳时,投标人在完成投标登记后,由工作人员和代理机构人员引导到其他开标厅就坐,人员座位间距保持1.5米及以上。
4、磋商活动按磋商文件规定程序进行,全流程录音录像并同步转播到其他开标厅。投标供应商按登记顺序依次就坐后按以下顺序操作,提交材料交采购人查验、保证金展示、抽取投标人序号、投标文件解密,然后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网上解密。响应文件评审结果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微信、短信发至投标供应商登记的授权委托人,投标供应商如有质疑,一律通过其授权委托人手机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打印后交评委会复核。
5、特殊情况如需投标供应商到现场,按进场要求进行登记检测。投标供应商代表、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查验、解密操作应佩戴手套进行,或逐次对设备相应部位进行消毒处理。
四、评委抽取
原则上不采用现场抽取方式。评标专家抽取申请、抽取过程监督实行网上办理,抽取结果签字采用扫描件网络传递,确需现场抽取,相关人员按流程分头进入。一般只抽取市内专家,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评标区管理
1、进入评标区人一律在评标区入口进行登记检测,由承担监督职责的工作人员和代理机构人员负责进入评标区人员登记,检查口罩佩戴、测量体温,登记人员姓名、联系电话、体温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度、未带口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同时由门卫协作。
2、评标人员分别安排在不同评标室或同一评标室间隔较远评标机位,评委一律独立评标,意见沟通、结果提交通过系统进行,由评标组长负责汇总统计评标结果。代理机构评标区服务人员进行服务,应佩戴口罩并注意与评委保持距离。监督人员确需进入评标室的,应佩戴口罩并注意与评委保持距离。
六、其他
1、评标人员、工作人员就餐一律购买打包盒饭或方便面等,评标人员的盒饭或方便面由现场工作人员负责送入,所有人员应分散就餐。
2、开评标活动结束后,由物业人员对所有使用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按规定落实通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