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黔东南州麻江县适应气候变化扬尘治理协同管理试点建设低碳宣传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拟就麻江县适应气候变化扬尘治理协同管理试点建设低碳宣传服务进行询价采购,选取有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实施。
一、项目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黔东南州麻江县适应气候变化扬尘治理协同管理试点建设项目低碳宣传。
(二)项目内容:
1.进入校园、社区、企业开展低碳宣传,制作宣传展板8块、宣传海报200张、宣传折页1200份。规格要求:展板尺寸根据校园、社区、企业宣传栏确定。海报尺寸57*84cm,宣传折页为A4三折页,材质为200g铜版纸,尺寸为210*297cm。
2开展文艺展演,传播低碳理念。
(二)工作要求
1.上限控制价:最高报价不超过2万元。
2.工作时间:2024年5月15日前出台宣传方案,按相关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3、公告起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3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本次项目的服务或经营范围);
(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五)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证件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六)供应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将按照报价进行比选。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提供报价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报价:一次性报出总价。
(四)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和服务承诺。
(五)报价文件一式一份,要求密封,封口加盖公章。
四、成交原则
由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采购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材料进行评审,选取宣传服务最低报价为中标人。
五、报价须知
(一)愿意参与本次报价的服务商,请于2024年5月13日17时前提供报价材料及相应的资质证明,密封送至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2楼201办公室。联系人:黄爱柳, 电 话:0855-2625866。
(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
2024年5月10日
一、项目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黔东南州麻江县适应气候变化扬尘治理协同管理试点建设项目低碳宣传。
(二)项目内容:
1.进入校园、社区、企业开展低碳宣传,制作宣传展板8块、宣传海报200张、宣传折页1200份。规格要求:展板尺寸根据校园、社区、企业宣传栏确定。海报尺寸57*84cm,宣传折页为A4三折页,材质为200g铜版纸,尺寸为210*297cm。
2开展文艺展演,传播低碳理念。
(二)工作要求
1.上限控制价:最高报价不超过2万元。
2.工作时间:2024年5月15日前出台宣传方案,按相关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3、公告起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3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本次项目的服务或经营范围);
(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五)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证件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六)供应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将按照报价进行比选。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提供报价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报价:一次性报出总价。
(四)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和服务承诺。
(五)报价文件一式一份,要求密封,封口加盖公章。
四、成交原则
由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采购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材料进行评审,选取宣传服务最低报价为中标人。
五、报价须知
(一)愿意参与本次报价的服务商,请于2024年5月13日17时前提供报价材料及相应的资质证明,密封送至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2楼201办公室。联系人:黄爱柳, 电 话:0855-2625866。
(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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